书城哲学逻辑是把斧子:日常说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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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现实生活所需――因人施辩的对策与态度

三七二十八――人际沟通的对策

人际沟通是一种言语行为。在言语行为中,除了逻辑的规则要遵守,一些人际沟通中的语用原则也是需要注意的。

先秦诸子中名家代表邓析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初步对论辩理论作出系统分析的人。他主张应按照辩论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对策方式:

夫言之术:与智者言,依于博;与博者言,依于辩;与辩者言,依于要;与贵者言,依于势;与富者言,依于豪;与贫者言,依于利;与勇者言,依于敢;与愚者言,依于说。(《邓析子?转辞》)

孔子也曾说过:

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论语?卫灵公》)

“可与之言”与“不可与之言”是指在言语交际活动中,言语行为要求一定的条件性。一是指对方的态度。如对方没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就“不可与之言”了。“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如对方能够积极求知,就可以“与之言”了。“赐(子贡)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二是要符合对方的素质。“中人以上(具有中等以上才智),可以语上(治理国家的大道理)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雍也》。

这种“因人施辩”的对策,要求辩说者要按照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辩说方式。这种论辩对策,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实际应用。例如:

与长者辩宜曲。有个人的老母亲一天到晚念“南无阿弥陀佛”,他听得厌烦,又不好直说,于是一天早晨起来就不停地喊“娘”。娘被儿子喊烦了,便责骂他。他就势说,我才喊了您几声,您就烦了,那阿弥陀佛一天到晚不知被您喊多少遍,不知烦成什么样子了。《古今谭概》。其劝说可谓曲里拐弯。

与下者辩宜善。论辩是相互沟通,以理服人。如果以势压人,正确的思想也会产生抵触情绪。

与智者辩宜博。此时不应自惭形秽,要尽量展现自己的才华。

与浅者辩宜比。此时应循循善诱,多举些明显事例,多打比方更佳。

与明者辩宜直。此时如曲里拐弯,反倒让人烦了。

与刁者辩宜刁。如《晏子春秋》中所记载的晏子与楚王的论辩――挥汗成雨,举袂成阴;桔南枳北等,就是以刁制刁。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一些刚愎自用的人,或者是容易将论辩情绪化的人,还有一个更好的办法,那就是“不辩”。因为,此时也许不是“雄辩是金”,而是“沉默是金”了。

如有一则古代笑话:有个人说“不管三七二十八”。旁边一人赶忙加以纠正:“应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这一位死犟,一口咬定“三七二十八就是三七二十八”。那一位也当仁不让,“三七二十一”是万世不变的铁定道理。两人为此争而吵,吵而打,一直打到县衙门。县太爷听了这番争吵的来龙去脉,便喝令打“三七二十一”二十八大板。“三七二十一”直喊冤枉,说是“打错了”。县太爷说:“没打错。他都‘三七二十八’了,你还和他争什么?”故而有了荀子的劝诫:“有争气者,勿与辩。”《荀子?劝学》。

总之,针对不同的论辩对象,采用不同的论辩策略,是现实生活所需。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三十三章》。

龌龊遇腌?――人际沟通的态度

邓析还就人际沟通中辩说双方所应持有的正确态度提出了要求:

非所宜言,勿言;非所宜争,勿争。(《邓析子?转辞》)

一声而非,驷马勿追;一言而急,驷马不及。故恶言不出口,恶语不留耳,此谓君子也。(《邓析子?转辞》)

这种论辩要求,实际上是指出了正确的论辩,应该有个伦理底线。即真正的论辩是沟通,是说理,而不是斗气,不是骂街,更不是情绪化的宣泄。例如:

宋人有曹商者,为宋王使秦。其往也,得车数乘;王悦之,益车百乘。反于宋,见庄子曰:“夫处穷闾厄巷,困窘织履,槁项黄馘者,商之所短也;一悟万乘之主,而从车百乘者,商之所长也。”庄子曰:“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痤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所治愈下,得车愈多。子岂治其痔邪?何得车之多也?子行矣!”(《庄子?列御寇》)

面对炫耀功名利禄者曹商的龌龊忘形,处于困顿中的庄子,其一番应答,从逻辑的角度,以类事理的同一性,展示了类推的力量;从人生观角度,生动表现了他对名利的淡泊、对权势的憎恶。其蔑视的斥责掷地有声,其鄙夷的情色恍若在目。但为了体现对个性精神自由的特殊理解和追求,在遣辞造句上就不惜以“舔痔疮”做“譬”,也够腌?的了,庄子的论辩有些“不说理”了。

而在2007年底,某大学教授面对同行的学术批评,连写十多篇博客,声称要“做回畜生”,称批评者“昏话连篇”,“臭气熏天”,“患上脑便秘,满纸都是屁”。这样的辩护就太情绪化了。

因此,邓析所说的这些论辩的正确态度,应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基于此,“沉默是金”有时无疑也是保持人际沟通的伦理底线的一个良策,正所谓老子所说的“大辩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