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读史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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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忧国之女和救父之女

《列女传》载:“鲁漆室邑之女,过时未适人。当穆公时,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啸,其邻人妇从之游,谓曰:‘何啸之悲也。子欲嫁也?吾为子求偶。’漆室女曰:‘嗟呼,吾岂为不嫁不乐而悲哉!吾忧鲁君老,太子幼。’邻妇笑曰:‘此乃鲁大夫之忧,妇人何与焉!’漆室女曰:‘不然,昔晋舍吾家,系马园中,马逸驰走,践吾葵,使我终岁不食葵。今鲁君老悖,太子少愚,奸伪日起。夫鲁国有患者,君臣父子皆被其辱,祸及众庶,妇人独安所避乎?吾甚忧之。子乃曰妇人之无与者,何哉?’邻妇谢曰:‘子之所虑,非妾所得。’三年,鲁果乱。齐楚攻之,鲁连年有寇。男子战斗,妇人转输,不得休息。”

《列女传)载,春秋时期,晋国将军赵简子出兵攻打楚国,以渡河日期示河津小吏,叫他准备渡船。后来队伍到河边,津吏醉卧,不能渡。简子大怒,要杀津吏,津吏女儿名娟,向简子陈述其父酒醉的原因,愿意代替父亲去死。但简子认为军令如山,她父亲的罪行不能赦免。她又请求等父亲酒醒后再将他处刑,好让他死个明白,这得到了简子的同意。渡河时,缺一船工,娟就自动参加摇桨,并以歌词再次陈情。简子听了很受感动,乃恕其父之罪。

据《史记·孝文本纪》和《扁鹊仓公列传》载,淳于意为齐太仓令,有罪当刑。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赴刑,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少女缇萦听了很伤心,于是便随父至长安,上书给汉文帝,为父辩护,并请求把她罚作宫婢,以赎父罪。汉文帝深受感动,责己教官理民无方,不仅免除淳于意之罪,而且于是年(文帝四年,即公元前176年)在国内废除了肉刑。

人不可以性别论英雄。上面记述的三位年轻的女性,生活在我国古代的春秋战国和西汉时期,不光在那时,就是在今天看来,她们的思想和表现都是出类拔萃的。

一漆室(指家中是经营或做漆活的人家)女,想的不是个人的生活小事,而是通过以前家庭发生的变故,考虑的是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甚至为此而嚎啕大哭。这种忧国忧民的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娟和缇萦在父亲犯罪后,不是逃避,不是哭泣。而是勇敢地站出来愿代父去死、去受过,这实属难能可贵,一般女子(也有男子)是做不到的。

故把她们三人的事迹载之史书,传之后代,作为样板。对教育人民是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