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读史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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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取信予民

据《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时,他怕老百姓不相信国家的改革法令,就决定在都城南门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并且宣布谁能搬走这根木杆,行赏十金,百姓怀疑之,谁也不去搬走。后来他又决定谁搬走木杆,行赏五十金。有一天,有个人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将这根木杆搬走,商鞅知道后,马上下令赏给这个人五十金。并且把它作为一条重要法令,布告天下,以示取信于民。接着,他依法处置了公子虔、公子贾。这样说到做到,坚持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商鞅为推行他的变法政策花了那么大的代价,为的是要庶民百姓相信其政策是诚实可信的,而不是欺诈人的。他对一般老百姓采取的是引导教育的办法,而对像公子虔、公子贾那样的贵族老爷们则坚持绳之以法,这充分体现了他赏罚分明的是非立场。由此推论,任何一个政治家要有所作为,必须取信于民。当人民群众对你推行的政策法令尚在半信半疑时,往往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做起,使他们充分相信你,效果往往是事半功倍。反之,如果你在工作中只说不做,给老百姓承诺的事不能兑现,那必然失信于民,以后要挽回那是很困难的。特别是那些“大言误国”、“空话误国”的作为,老百姓更是反感,因此必须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