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1521—1595)字时良,号印川,浙江乌程(今吴兴)人。是明代著名的水利专家。
嘉靖29年(1550),潘季驯考中进士,被任命为九江推官。后来,被破格提升为御史,旋即又任广东巡按使,推行均平里甲法。他到地方任职巡察时,注意百姓疾苦,对危害百姓生活的水旱灾害格外关注。他认为百姓衣食多取决土地之利,因土地遭受水旱灾害而难得收成,百姓便困窘不堪,轻则流落他乡,重则卖妻鬻子,铤而走险,社会也就不安定了,诉讼纷争,盗贼蜂起,就在所必然了。他平时还注意搜罗百姓以及前人治理水旱灾害的经验,以备急患。
嘉靖44年(1565),他被提升为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他和朱衡一起商量筹划,开出了一条新河道。隆庆四年(1750),黄河在邳州、睢宁决口,很多人流离失所,他奉朝廷之命前去堵塞河决口处。万历五年(1577),黄河又在崔镇决口,他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代为河漕尚书,带领士兵和百姓修筑堤坝,堵塞决口,为了加固堤防,他命人在堤坝的外围又修建了一道很长的堤坝。他治理黄河,常常亲自到各地考察地势。凡增筑设防,置官建闸,以至于木石材料,都加以悉心地筹理。由于长年的奔波,积劳成病。潘季驯先后四任河道总督,对黄河的治理卓有成就。他晚年把自己一生治理黄河的经历和心得著成《河议辨惑》、《两河管见》、《宸断大工录》等书,为后世治理黄河提供了借鉴。
以往治理黄河,大都采用分流的办法,即将黄河水的一部分引入其它河道,以减缓黄河的水势,降低灾情。潘季驯在治理黄河的过程甲,认真地研究了水流性能和黄河的实际情况,针对黄河含沙量大的特点,认为治理黄河不应该采取“分流”的办法,分流的办法只不过是“就症而措,未得致患之理”。因为采取分流,则水势必然会减缓,水势减缓则更有利于泥沙的淤积,泥沙大量淤积则河床增高,水患跟踪即至。他主张以水治水,因为水势猛,就可以冲刷河道的淤积泥沙,不断地冲刷河道就深了。所以他提出一个新办法,就是加固加高黄河两岸的堤坝,使黄河水势迅猛,用水去攻泥沙。他说治河的方法,没有什么奇特的窍门,全在“束水归漕”,而束水的方法,只在“坚筑堤防”。为了御防河水溃决,他规定要设几道防线,即筑缕堤、遥堤、月堤和格堤四种(缕堤距河近,是第一道防线,缕堤内又筑月堤以止水;遥堤离河远,是第二道防线,格堤在遥堤内,以阻水流)。还规定在伏秋洪水暴涨的时候,要实行“四防”和“二守”。四防是“昼防,夜防,风防,雨防”,二守是“官守”与“民守”。潘季驯“以水治水”,并把防治结合起来,发展了前人治理黄河的经验。
“道法自然”、“异曲同工”,滔季驯治理黄河别出心裁的事实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也没有千古不变的教条,只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勇于探索,那么,“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并非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狂言诞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