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非常对话
28759900000013

第13章

古罗马皇帝台比留曾做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一个叫塞加努斯的人被认为是叛徒而逮捕,全家人跟着他要被判处斩首。但他有一个女儿尚未结婚,是个处女,根据法律不能处死。于是台比留命令刽子手当众强奸了她,使人所周知她不再是一个处子,然后再将她斩首。徐兆寿:真是骇人听闻!叛变的只是塞加努斯一个人,却将他全家都要处斩,这本身已经够残暴的了。然后是对妇女性的禁锢,再次是当众污辱少女,最后是当众践踏律法——虽然处女不可斩首这样的法律本身就很可笑,但他竟然会当众践踏法律。他污辱的不是那个少女一个人,他污辱了所有的人。无怪乎强盛的罗马很快就灭亡了,真是活该!刘达临:随着处女观而兴起的是对处女的占有风气。很多有权有势的人要花很多的钱嫖处女妓,替这些处女妓“开苞”,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在古代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盛行的初夜权也与此密切相关。徐兆寿:我有个同学说他们那儿在过去,女子结婚的第一夜都要留给当地的阿訇,现在有些落后的地方偶尔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当时我们听了觉得不可思议。那个结婚的男子怎么愿意把自己的妻子交出去呢?刘达临:这与过去遗留下来的宗教信仰和风俗有关。古代人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心态:一是相信人是软弱无能的,人的生命、生活、生产等一切都是神的恩赐,都要依靠神力才能生长成熟、结果收获,所以首先要感谢神;二是凡是新东西,在古代人的眼里都是神秘的,危险的,因此是禁忌的,在没有进行神圣的祭神之前,人们是不可去动它的。基于以上两种原因,女子的第一次性交(这本来就是神秘的)当然要和神进行,即把初夜权交给神。同时,处女的第一次性交都会流血。血是令原始古人畏惧和禁忌的,意味着灾难,所以这第一次还是要留给神力无边的神来进行。可是神在哪里呢?怎么进行这第一次呢?一种是直接让神像的生殖器弄破女子的处女膜,然后再让她出嫁。在古罗马,生殖之神甫立亚波斯是人们崇拜的神,全国到处都有他的神像,神像的阳具勃起。依照当时的习俗,少女在出嫁前必须找一个女祭司领她去甫立亚波斯庙堂顶礼膜拜。女祭司则以神像的阳具为标本,把男性性器官的构造、生理以及性交的方法一一对少女做讲解,还叫少女实地试验。于是少女就以阴户套上神像的阳具,直到弄破了处女膜,流出血来才停止。徐兆寿:这倒是一个进行性教育的好方法,除了最后一点。

人和动物性交刘达临: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体上有特别的斑纹的黑牡牛,据说这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凡有“金牛”出身,祭司们就把它小心饲养,等过了四个月头,就送进“金牛庙”。“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男人不能去,只让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少女们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这是她们的一种宗教责任。徐兆寿:虽然这种风俗在当时是很神圣的,但是这种方法对女子是不是太残酷?一则很危险,试想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牛要和人进行性交,纵然有人帮助,也是很恐惧的一件事。二则开了人和动物乱伦的头。女子的第一次就要和动物进行交配,那么在女子和当地人看来,人和动物进行性交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只不过一种是神圣的,一种是不神圣的,但不管怎么说,它告诉人们,人和动物是可以性交的。欧洲的黄色牒片里,这种人和动物性交的场面比比皆是。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这些时,惊恐万状,但现在我才知道,对欧洲人来说,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刘达临:第二种将初夜权奉献给神的方法是以僧侣、祭司执行,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古代的印度王于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君王尚且如此,百姓又能怎样?徐兆寿:从这一点上来说,的确是神圣的。但是仍然有一种矛盾和假相存在。僧侣是神的代表,这种习俗又是这些僧侣宣传的,如果是真的信神倒也罢了,否则,这岂不是一种骗局?可见,贞与不贞,神圣与否,全在人心里,正如马丁路德说的那样。刘达临:第三种是由酋长、地主、君主执行初夜权。印度孟加拉的土著民族,处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都有这种风俗。古罗民的奥古斯都大帝曾对臣下的妻女主张这种权利。法国布勒塔涅的风俗则是:第一夜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献给新郎。

曾经是葡萄牙的圭内瓦有一种部族,其酋长不但能享受初夜权,而且要求得到相当的礼金。徐兆寿:真是淫迹斑斑,磬竹难书。如果说第一种和第二种初夜权确真带有神圣的宗教色彩的话,那么第三种习俗就已经沦为淫风了。刘达临:是的。酋长、祭司、地主、长老们本来也是迷信的,但正如朱云影在《人类性生活史》里所说的,他们自认为身上有一种“魔力”,可以除病息灾,所以使行使了初夜权,以后积累了经验,觉得没问题,也就放心了,或者说自信心更强了。另外,从“破瓜”中得到了性的“甜头”,于是就更加要打着神圣的招牌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这样,行使初夜权就由一种神圣的义务变成了一种权利与欲望,最后便成为一种压迫了。所以到欧洲中世纪时,享用新郎初夜权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

法国把它称为“张开大腿权”。徐兆寿: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的一切压迫与剥削都是打着神的帽子的。无怪乎马克思对宗教无情地加以鞭笞,说它是人类的鸦片。中国的学者又在前面加了个修饰语,就成了“毒害人民的鸦片”。经过这样的加工,中国人对宗教便痛恨之至,再也不接受它了。刘达临:当然,也有与宗教无关的初夜权。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徐兆寿:这第五种就更奇怪了,这不是对神的大不敬吗?刘达临:这种行为主要是免除灾难。贱民、仆役及外地人地位低下,在不平等观念的支配下,人们认为灾难降临到这些人身上不要紧。徐兆寿:仿佛他们应该承担灾难一样。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反过来想想,这些贱民、仆役及外地人是不是也会像那些统治者一样尝到性的“甜头”。有这样的例子吗?刘达临:在一种忌讳的心态下行使初夜权,对下等人来说,心理也许很复杂,即使尝到性的“甜头”,也不敢表露出来,更何况从他内心来说,这是很危险、很卑下的行为,丝毫没有高尚和快乐可言,他又怎么会高兴呢?徐兆寿: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中国农村的一种现象,即出嫁少女就是要卖很多钱。把女子当摇钱树,把她们当成一种增加收入的工具,跟把少女的初夜权公开拍卖没有什么两样。这都是不把女子当人看。前者是以妓女的形式赚钱,后者则是像出卖家里的牲畜一样赚钱。刘达临:这是金钱的原因,与前面提到的迷信和压迫是支配女子初夜权的三要素,也是影响古代人性生活的三要素。

妓女是怎样产生的中国期祭日,每年只有两次,一次是恋爱女神奥杜娜的祭日,这一天几乎所有的女子都是妓女,凡是到庙堂来参拜爱神的男子,都可以随意与她们性交。

另一次是一年一次的繁殖之神奥立夏的节期,在这一天女祭司可以恣意和拜神的男子交合。地中海有个海岛叫塞浦路斯,这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岛上的古代居民最崇拜司恋爱的女神,这种女神庙里养着成群的“圣妓”,专供过客淫乐。这个岛有一条律令,女子不论愿意与否,都要先在神庙中当过“圣妓”,才能出嫁。徐兆寿:“圣妓说”至少存在两个需要解释的问题:一是既然在那时性是没有禁忌的,为什么只有女子出来“奉献”性的,而不是男子呢?难道与男权社会有关?另外,做“圣妓”的女子真的没有卖淫的嫌疑?一个人必须要生存,要生存就得首先吃饭。在原始社会时期,在货币还没有产生以前,流通的就是货物了。总是有一部分人是富有者,也总有一部分是穷人。富人总是要满足另一种需要,性,而他们给那些妇女的只有货物。对于那些穷人来说,他们若要获得性的满足,也得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还可以往前推,推到原始公有制社会里,那时人们可以杂交,婚姻也没有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性就已经成为交换的东西,即性也是货币。可以这样说,只要人有性的需要,性就会成为商品。“圣妓”只是到神庙里去祭神的妓女。由于人们对神的崇敬,对神的供奉是少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地方可以不劳而获又可以受到尊重呢?到神庙里去。

在那里,即可以尽对神的崇敬,又可以获得货物。这还不算,这仅仅是对妓女要获得生存权的解释。我们不是认为,性还有快乐的功能吗?在杂交之风还盛行的时候,获得快乐和提供快乐,从而获得货物,也是妓女产生的根源。我们现在的学者总是回避这一功能,不敢承认这一原因。事实上,妓女的出现就是以性的快乐为前提的。古今不变。另外,妓女的出现大概是与家庭婚姻制度相矛盾或对立的,因此也可以说是家庭婚姻制度的产物。如果没有婚姻家庭,也就没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妓女又怎么会出现呢?正是因为婚姻家庭既稳定了社会,又使家庭的财产处于相对稳定的时候,妓女才第三者出现在社会上。当性伦理慢慢形成并对婚姻家庭不利的第三者产生道德上的谴责时,妓女才作为一种对立面出现而受到社会伦理的排斥。从这些意义上讲,妓女是从人类产生就有的一种现象,而妓女一词带有明显的伦理道德色彩也是与当时的性伦理分不开。在性伦理还在蒙昧时期,妓女就是那些靠身体来养活自己和孩子的女人,无所谓神圣,也无所谓卑贱。它是人生存的一种手段。现在我们把妓女的产生抹上一层神圣的光环实际上是与人性不符合的。至于宗教时代,它肯定也要打上宗教的影子,为宗教而服务。现在我们所找到的那些例子,都是证明。而我们没有找到的那些例子,正是妓女没有任何禁忌的黄金时代,已经被淹没在历史的渺渺尘烟中了。

而后世官办妓院,主要也是为官方而服务的。看看管仲当时的四点用意就明白了,有三点从表面上看都是为了当时的政治和经济,实则是为了满足一部分人的性,另外一点则是纯粹为了人性的满足。

说到底,四点理由只有一个理由,就是给人们提供性服务。这是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终结点。就像我们吃饭一样,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活着,这也是永远的目的,虽然它的文化很多,很发达。所以我认为,非要给妓女的头上戴一层光环是很可笑的,是用另一种道学家的眼光去看妓女的。刘达临:实际上,我也一直怀疑这种被认为是普遍的说法。中国就没有圣妓。妓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金钱,不为金钱的就不是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