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非常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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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谢谢你,对我的爱,今生今世不忘怀。”也许说的就是这样一种感情。当时,他们也是有爱情的,只不过这种爱情是降到农村里了,降到了尘土里,他们成家也恐怕是在这种基础上,而不应该是最原始的需求——生活、性和生殖。政策恢复后,他们回到了城里,生活又发生了变化,又恢复了他们原来的生活、理想,他们的情感也变了。这是生活的变化导致的,而不能说农村人就没有爱情。《小芳》道出了那个特定年代很多人的内心,歌里有一种忏悔,有一种永难抹去的伤感。这正是那种尘土里的爱情在他们心里的烙印。有意思的是,很多人可能又重复了他们父辈的道路:乡下结婚,进城离婚。无论怎么说,在价值意义上,它仍然是一种让人难以接受的悲剧。刘达临:那种婚姻是不相配的,没有相同的志向和情趣,没有共同的观念,这是特殊年代的产物。当然也不能说纯粹是一种原始欲求。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里有一种文化的观念在起作用。但是一旦他们的社会地位发生变化,他们的婚姻也就会随着解体。徐兆寿:第三次离婚浪潮应该是人性的复苏。刘达临:总体上可以这样说。第三次离婚浪潮发生于80年代和90年代,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也是在新《婚姻法》颁布以后。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新《婚姻法》对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是: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这个时期的离婚案明显增多了,在20年期间,离婚率从1980年的4%左右增加到90年代中期的11%左右,直到1998年才首次下降——即使如此,1998年离婚的夫妻仍然有119.1万对。徐兆寿:离婚率增长的现象在当时引起了不少争论,有些人开始惊呼婚姻家庭将要解体,道德将要崩溃。刘达临:有些人总认为离婚率的增加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过去,社会总把离婚率低看成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之一,把离婚率高看成是资本主义腐朽没落的表现之一,但是怎么现在中国的离婚率也不可遏制地大幅度增长了?其实,不能认为稳定就一定是好事,要看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稳定。在政治上,万马齐喑的“稳定”决不比思想活跃、百家争鸣来得好;在婚姻家庭问题上,被封建枷锁捆住的“稳定”也决不比人们享有离婚自由的“动荡”为好。在奴隶制社会就没有离婚现象,封建社会的妇女没有要求离婚的权利因而离婚率很低,显然,这都不是什么优越性。徐兆寿:1984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妻子王永贞听到法院的离婚判决后,在法庭上服毒自杀,保持了永远“贞洁”。也就是进入八十年代时期,人们的观念还是没有多少改变?刘达临:在八十年代时期,离婚仍然是被看成一件不光彩的事,离过婚的女人被人看不起。徐兆寿:寡妇也比离过婚的女人有尊严。刘达临:在80年代,有些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是不要离过婚的女青年的。一些妇女特别是农村的妇女仍然是“要离婚,毋宁死”的态度。王永贞就是这种观念的牺牲品。在1989年到1990年进行的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中,曾对7971例城乡已婚夫妻提出了“女人离婚是否不光彩”的问题时,其中回答“是”的,城市夫妻占11.1%,农村夫妻占12.9%;回答“否”的,城市夫妻占72.5%,农村夫妻占65.2%;回答“无所谓”的,城市夫妻占14.6%,农村夫妻占21.5%。可见,无论是在城市或农村,80%以上的民众都认为妻子离婚并没有什么光彩,年轻一代在这方面的观念则要更开明一些。这就是进步。徐兆寿:在第三次离婚高潮中,除了离婚数量的增加外,还有什么特点?刘达临:一是离婚由女方主动提出的多了。据1992年最高法院统计,主动提出离婚的有70%是女子,还不包括协议离婚在内。二是协议离婚的人数逐年上升,过去那种“拖死‘陈世美’”或“不见血离不成婚”的现象正在迅速减少,“好来好散”、“不是夫妻还是朋友”的思想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1997年夏天,报纸上登过一则离婚广告:离合皆缘分,聚散两依依。我们结婚3年,在此友好手分之际,谨定于×月×日×时,在××歌厅举行告别鸡尾酒舞会,恭候新朋旧友光临。电视台也进行了采访。丈夫说:“如果我们的昨天有一些遗憾的话,今天已经没有了,将来也不会有。我们又重新拥有了无怨无悔的日子。”妻子也说:“没有离婚礼仪,彼此也许还有怨恨,因为找不到一个在亲友面前表示醒悟、忏悔、宽容的机会。今天,是我们难忘的时刻,因为有了昨天,才有了这个流光溢彩的今宵,有了这个流光溢彩的今宵,就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他们互相交换了离婚戒指以后,彼此举杯祝福,接下来以朋友的身份,跳了一曲《友谊地久天长》,把鸡尾酒会的气氛推向了最高潮。这个极具浪漫气氛的离婚仪式,实际上对现在婚姻观的极好的诠释。它告诉人们,离婚也是一件喜事。徐兆寿:这的确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在这两个特点中,尤其第一个特点引人注目。更多的是女子提出离婚,它暗示了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理?这是否与西方“性解放”文化涌入中国有关?即与妇女地位的提高有关?刘达临:有一些关系,但主要是与社会的离婚观念和妇女的经济基础有关。一方面,离婚不再是一件让人蒙羞的事,妇女完全可以因不合理的婚姻而提出离婚;另一方面,妇女逐渐地有了独立的经济基础,可以不依靠男人而活着,这样,妇女就可以能够承担离婚的后果。

男人处于被动局面徐兆寿:妇女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对离婚率的不断增长肯定是有一定影响的,而且我们发现,越是高收入、高知识结构层的女性离异者越多。刘达临:女性经济上的独立使她们对男子的人身依附关系降到有史以来的最低点,自身素质的提高又使自信心空前高涨,对配偶的要求也提高了,于是对低质量的婚姻状况当然不能满意。与此相对照的是男性世界变化的缓慢,这种性格角色发展的相对停滞,使男性在婚姻失败中承担的责任不仅不再具有以往的价值,而且容易让女性轻视。徐兆寿:这么说,今后离婚的“受害者”,即最大的伤害者倒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了?刘达临:不应该说男人就是受害者,只能说男人是处于被动局面,从情感上来说容易受伤害。徐兆寿:80年代时,中国的夫妻离婚时提出的理由大多是感情破裂,一般人也以为这是主要原因,所以单位领导或居委会还要给夫妻做工作,劝他们不要离婚。90年代以来,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再也不劝了,而且最大的变化是,有34%的离婚案就是以性生活不协调为由的。性被公开了。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人们能够面对最人性化的部分了。那么,在80年代时,夫妻离婚真的大多都是感情问题吗?刘达临:1983年暑假,我领着几个同学到上海长宁区民政局做调查时,访问了当时因感情不合而离婚的夫妻,最后发现很多所谓感情不合,都是性生活不协调。不过那时候人们不好意思说出来,现在人们敢于说出来了,能够直面性问题了。

通奸与婚外情触讳踌躇怕寄书,异乡花草合欢图;不逢薄怒还应笑,我见犹怜况老奴!依依借别病儿女,写入图中未是狂。欲向天河问消息,银河可许小星藏?国画大师张大千在韩国遨游时,和一个韩国女子春红结下了一段露水姻缘,双方难舍难分。但张大千是有妇之夫啊,怎么办呢?

他就在一张和春红合照的照片后面写了上面这两首诗寄给了他的妻子凝素夫人。从后来的情形看,“银河”并没有允许“老奴”藏“小星”。徐兆寿:历史进入20世纪末期时,我们不得不把“通奸”一词改为“婚外恋”,可以说,恩格斯当年对“通奸”者的同情和赞美为“第三者”帮了大忙。民国时期,文人的婚外情是最多的,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等的风流韵事一时还被传为佳话,至于革命英雄蔡锷和小凤仙的婚外恋更是人皆尽知,有口皆碑。似乎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成功者的婚外恋便是正确的,可以宣言的,那些普通的老百姓要是做出这等事来,谁还能饶得了他?“斗、斗、斗”,在那革命高涨的巨大的政治压力下,谁要是跨出婚姻半步,他的脚甚至整个人就再也回不来了。然而到了80年代和90年代,一个叫“第三者”的蒙面人却悄悄地出现了。刚刚稳定的家庭就此不安了。

第二天,各大报纸上几个大字赫然惊报:“第三者”插足婚姻。问题终于出来了,而且一时之间,这个蒙面者好像走遍了大江南北,所到之处,鸡犬不宁,妻离夫散。据1985年到1986年上海、天津、南京、郑州、广州等五个城市的调查,凡是“第三者”插足而造成离婚的约占离婚总数30%至40%;而且,凡是有“第三者”插足而造成的离婚案件,就很难调解,夫妻很难破镜重圆。1989年到1990年在全国进行的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中,近8000名25岁至45岁年龄组的城乡夫妻,在婚后有没有过婚外性行为,回答“有”的占被调查人数的5.4%。其实,这只是一个“下限”,据估计,实际情况要几倍于此数。据全国妇联最新抽样调查分析,目前在中国普通公众中,每100个人中就有8人有过婚外性行为,而且这些人多以城市居民为主。此种现象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关注,当时有些什么说法呢?刘达临: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当时很多报纸都在进行热烈的讨论。株洲讨论5个月之久,结果认为“第三者”是一种公害,破坏他人家庭,必须予以铲除。就在这种过程中,云南昆明一女子寄来了一封信,她是这样说的:“……现在许多人都纷纷谴责‘第三者’,我公开宣称,我就是‘第三者’,而且我是有理的。我可爱的他是一个研究员,他有理想,有抱负,才华横溢;我钦慕他的为人,热爱他所从事的工作,愿尽我的一切力量给他以关怀、帮助。他也爱我,但相见恨晚。他的妻子待他远不如我,对他的工作毫无兴趣,对他的生活从不关心,不给任何照顾,经常和他吵架、顶嘴,还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勾搭、鬼混,他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鉴于他尚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工资收入也十分可观,所以,他的妻子才没有和他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相爱了。但是,有人却骂我是‘第三者’我不服。我为什么没有爱的权利?他为什么没有爱的自由?难道一个人结了婚,即使这种婚姻是多么痛苦和不幸,也得一辈子被这种婚姻捆死不成?

我和他的相爱,无论是对他的生活、工作乃至社会都有好处,有啥不合理?你能给我解答么?”许多人对这位女子的坦率感到吃惊,同时也感到对她的观点很难予以有力的驳斥、回答。武汉有家晚报就“第三者”的内涵、外延和社会影响开展了讨论,试图能作出是非明确的道德评判,结果是枉费心机。编辑部每天都收到数以百计的参加讨论的信,但是看法千差万别:有人说,婚外情是卑鄙无耻的;有人说,婚外情是勇敢高尚的;有人提出质疑: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婚外情者推上“道德法庭”的审判台,为何婚外情现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日趋增多?等等,讨论到最后,也难于统一意见,只好不了了之了。徐兆寿:我插几句。我觉得这里面有两个基础的问题是应该重新考虑的:一是讨论的报纸都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用一个标准来衡量千差万别的家庭和感情。人们都说,感情是说不清楚的,婚姻的问题从某一方面就是感情问题,婚外情更是如此。为什么报社收到的意见是千差万别的?百姓百姓,有千百个家庭,就有千百种感情和生活。可是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了被一个大脑洗脑的人生模式,习惯了所有的人都得过同一种生活的思维定式,我们的百姓很少有这样一种冲动:我们的生活应该与别人的不同,我们的幸福肯定与别人的不同,我们应该有与别人不同的地方……相反,我们十几亿人只有一个大脑、一种习惯、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和别人一样?谁越出了我们的范围?有人说,这是“文革”的沿袭,是极“左”思想的遗腹子,实际上,它根本就是我们几千年来的文化造成的。过去是一个孔子在思想,现在是一个领袖在指导,没有第二个人了。不用多说了,我们必须得承认,如果我们不改变这种制约我们整个民族思想的惯性和模式,我们就别谈什么自由、平等与民主了!

第二个基础性的问题还是出在我们的惯性思维上。稳定压倒一切,这是我们中国人的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是我们的常态。稳定就是好的,所以我们从来都认为,没有离婚的家庭就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大量地去研究那些已经存在的问题:为什么要离婚?离婚的人有多少?为什么出现第三者?第三者所占的比例是多少?为什么我们没有人去问那些表面上幸福的家庭,他们真的幸福吗?我们又没有去深入询问正在婚姻中的人们,他们的婚姻质量究竟高不高?没有爱情的家庭是不是不道德?为什么我们很少有人去把性当成婚姻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始终以其它的因素占居了主导地位?我们真正地研究过什么是爱情吗?当西方人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我们就信以为真,并从此不肯背离,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

是责任?关心?好感?难以抑制的冲动?能长久存在的感受?我们是否还进一步研究过:什么样的爱情最适于婚姻的建立?

什么样的爱情又易于夭折?我们是否还要大胆地提一些问题:爱情真的是婚姻的基础吗?

从西方基督教那里传播过的一夫一妻制真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吗?什么时候婚姻制度就会消亡?爱究竟在人的生活中占着什么角色?爱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时候有的?进而我们还要大胆些:人类真的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吗?人类的精神天赋真的异于动物吗?人类最初真的是从性开始的吗?……我在阅读了很多书籍后,我没有从我们中国性学者甚至人类学家那里读到过不同的深刻的见解,我也很难发现不同的思考和猜想。

是的,我们缺乏猜想。我们始终是坐享其成,在已有基础上进行装修、添置。我们不敢从头做起,更不敢另僻道路,冒天下之大不韪。

我们难有“异端邪说”,我们有的是循规道矩,不折不扣。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一直在政治与经济间徘徊,而没有到达人性热土的原因。我们难以从人性的角度来审视今天所有的一切。不从人性的角度来思考和建立人的东西,还要做什么呢?而这两个问题是我们正要和必须摆脱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