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非常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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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还是得回溯人类的原初。亚当和夏娃是骨肉相奸,但他们并没有为这种关系而羞愧;伏羲与女娲是姐妹婚,但在我们祖先的典籍里没有读到过他们忏悔的语言;在古希腊的神话里,我们也没有看到宙斯和诸神因为乱伦而感到可耻的心理。他们都是因为首先有了爱,然后才有性,爱与欲、爱与性一直是相连的。

这是从人类一开始就有的情节,准确一些说,是人类已有文化史的开头。即使是那些古希腊神话和悲剧中的性内容和性语言,都表现出格调高雅,显示着崇高,没有低下、龌龊之感。从这些方面来看,说古代兄妹婚、母子婚、父女婚等群居杂交时期没有伦理观是不合适的,只不过那时的伦理观与我们今天的伦理观不同罢了,《俄底浦斯王》也只是为人类现代伦理观做了个开场白。刘达临:从这个角度理解了是可以的,但准确一些说,在群居杂交时期,就已经有了伦理观,只不过那时的伦理观还很薄弱。那时的恋母是在爱情与亲情之间。

恋母、恋父、大逆不道徐兆寿:我的本义不是要颠覆现代伦理观,但也不完全赞同现代伦理观全然否定古代伦理观的做法。我认为《俄底浦斯王》给人类提供了一个认识本性、考察伦理的最好的蓝本,虽然它带着明显的今人的色彩来写的,但也同时告诉我们古代人的内在冲突是什么。

“俄底浦斯情节”是一个伦理情节,是一个远古人向今人过渡的情节。在后世的很多文学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它的存在。从这一个线索开始,我必须扯到另一个与此相应的线索——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它似乎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这种情节。

父亲与儿子爱上同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也爱着这两个男人。类似的作品在古今文学中还有。在男女主人公们不知道相互间的关系时,他们能够安全地幸福地爱着,但当他们有一天知道相互间的关系时,他们内心的冲突就出现了。他们实际上用最简单的形式反映了“原始群婚制”的一些特点。他们之间并不是没有伦理,爱就是最原始最直接的伦理。但这种伦理与现代人的伦理是不同的,因此这种“原始群婚制”在现代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它只能以悲剧而告终。即使在现代文学史和当代文学史上,这类作品也比比皆是。我的意思是说,持“原始群婚说”者认为那时没有伦理观念是不合适的。“俄底浦斯情节”和“儿子与情人情节”(简称那些带有“群婚杂交”色彩的现代现象)就是“原始群婚制”的“余孽”,是确凿无疑的证明。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常常遇到这样的情节,而且是人类始终难以回避的两种情节,只不过人们对它们的态度有别而已。当俄底浦斯王发现自己娶了生母后,自已刺瞎了双眼,并要求放逐自己。时间是在公元前8世纪。试想想,如果俄底浦斯生活在今天,他会怎么样呢?他只有自杀一条道路。他即使不自杀,也将入狱。父亲奸淫女儿者,在当今的报端屡见不鲜,结果怎么样呢?父亲被判刑。女儿呢?她是受害者。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真的愿意这样或那样吗?那些没有被发现的父女通奸者呢?他们的存在状况又如何呢?这两者都是血亲间的性关系。在渣滓洞里,江姐的一句“你有母亲和姐妹吗”的一句质问,就连刽子手都吓住了。可见,在现代人这里,伦理观念是不可侵犯的。对于“儿子与情人情节”来说,人们似乎非常地通达,没有前者那样苛刻了,但悲剧依然存在。刘达临:说到这一点,我想起你的小说《非常日记》里林风的梦。你在处理这个情节时是怎么想的?徐兆寿:我在最初安排林风之死时,安排了这样一个结局:林风在看守所里思考的时候,余伟给他拿来了很多杂志,就在这些杂志中间,林风看到了一则消息后就痛苦地自杀了。这则消息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说的是新疆的一个地方,有一种神奇的快要绝种的马,人们怎么也找不到种马,便把母马生的子马拉来配种,但子马坚决不肯。当地人实际上都知道,这种马从来都没有子马给母马配种的。他们没办法,只好把子马和母马的眼睛都蒙上,配种行动终于完成了。人们自以为大功告成,便先把子马头上的布取掉了。这时候,子马发现了母马,便扬起前蹄悲鸣数声,然后狂奔而去,没有任何犹豫地跳崖自杀了。我是在2001年的火车上读到这则消息的,记不得是什么杂志了。当时我看完后眼里满含泪水,不知道自己是为子马的贞烈而感动,还是为当地人的愚昧和冷酷而痛苦。当我把这则消息当作林风自杀前最重大的内在事件时,我犹豫了。这是一个伦理方面的事件,它似乎还不足以让林风自杀,因为梦境毕竟是梦境,不是现实。后来我还是放弃了,把那则故事移置到了前面。可是,当我写完后给我的学生们看时,有些学生来给我谈,他们的确有过这样的梦境,也的确正在为这样的梦境而感到羞耻,不敢启齿。当他们看了我的小说后,心理上轻松多了。这实际上是我预料到的,因为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只不过谁也没有勇气来承认和探讨罢了。

我写这一情节时,内心的冲突还是很大的。在西方文学中,写这一情节的作品有好几部,但我国文学中几乎没有人写这个内容。中国人的伦理观比西方人要严厉得多,这一冲突应该说也最大。刘达临:这是中国家庭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人的观念中,父父、子子等“三纲五常”的观念特别强烈,直至今日也仍然如此,中国人很少谈什么恋母、恋父,这是大逆不道的。

淫乱成性的皇帝我曾为王,只要在我还能见到阳光之时,我就得吃喝玩乐。须知人生短暂,变幻莫测,须知别人将在我身后留下的位置上获得利益,所以我一天都不能放弃寻欢作乐。——亚述最后一个国王萨丹纳帕路斯的墓志铭真是叫人大开眼界,世上竟有这样的墓志铭。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即使人人都这样想,但他临死的时候总是另有它图吧!非也。

一个国王道出了世上大部分男人特别是君王的内心,与其说其勇气很大,不如说他恬不知耻。是的,这样一些人对羞耻二字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连这最蒙昧的人性都失去了,他还会有什么人性吗?

人就是这样变成野兽的。“罗马人,把妻子藏好啊!因为著名的色魔秃头凯撒将要凯旋归来了。”当人们在迎接一个了不起的民族英雄时,有人这样警戒罗马人。这是一句莫大的讽刺。有人说,人的欲望有两种,即人性的欲望和神性的欲望。我觉得准确一些说,应该有三种欲望:生理欲望、人性欲望和神性欲望。生理欲望是指一个人纯生理方面的欲望,即食和性;人性欲望指功名成就和情感的实现;神性欲望是指一个人追求永恒的欲望。人世间似乎只有帝王可以同时拥有这些欲望。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功名上达到了极致,此时,他便开始另外两种欲望的实现:一是建立阿房宫,从民间选拔不计其数的美女入内;二是求长生不死之术。当神性的欲望不能满足时,此时便只剩下一种欲望了,而这种欲望虽然常常与人性的欲望交织在一起,难以区分,但从一些君王的行为看,似乎只剩下性了。罗马帝政第四代皇帝尼禄20岁时,和异母妹妹奥达维亚结婚,后又被生母阿格里比娜引诱发生性关系,后毒死母亲和妻子,和绝世美女波芭亚结婚,可是当她怀孕时又把她踢死了。他说:“无论男女,没有一个人的身体是贞洁的,只是大部分人将自己的丑恶作了巧妙的掩饰而已。”他以为这种不贞是理所应当的,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形下,他对自由和性的理解便是为所欲为。正如亚述最后一个国王所说的那样,他要用他国王DD这一人类最高欲望的体现者来喂养他的变态的性心理。所以他常常化了妆在街上猥亵男子,还强奸妇女,谁想反抗,就被处死。他强奸过太庙里的女祭司,阉割过一个名叫斯波罗斯的男人,并和他结婚,堂而皇之地和他搂抱着招摇地市。他设计了一种游戏,把男人和女人绑在柱子上,然后他身披兽皮,装成野兽,突然从笼中窜出,扑向他们,乱抓乱咬他们的阴部,旁边则有一个叫多利弗鲁斯的奴隶在配音,模仿着少女遭到强暴后在喊叫或悲泣……这是典型的古罗马人的性行为:放纵、野蛮、残暴,一个十足的性变态狂。如果我们翻开古代帝王的历史,一定会惊惧地发现,大部分帝王的历史就是一部部性变态史。越是功绩卓著的帝王,就越是残暴,越是性欲狂乱。他们的功绩与残暴和性变态是相互为因的。国王可以为了性而发动国家间的战争,为了性可以践踏一切法规,为了性可以改变自己的本性。在中国,淫乱成性的皇帝更是比比皆是,无穷尽也。夏桀之时,有女乐三万人,筑肉山、脯林,酒池可以运船,凿地为夜宫,男女杂处。商纣则“悬肉为杯,男女裸体相逐其间。宫中九市,为长夜之饮。”(《竹书纪年》)不仅仅如此,商纣还强迫乐师师延为其制淫乐。靡靡之音,由此而来。就是历史上少有淫名的汉武帝宫中,也有蓄女18000人,他声称:“能三日不食,不能一日无妇人”。

在宫中淫乐倒也罢了,有些皇帝还借微服私访之名,到妓院去找乐。

不是有皇帝染上梅毒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