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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法国热月党统治加强

1794年7月27日的“热月政变”结束了雅各宾派的统治,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高潮过去了,法国进入热月党人执政的时期。热月党国民公会任命了一个11人组成的委员会,讨论制定新的宪法草案,旨在否定雅各宾派的《1793年宪法》。这个委员会包括多努、拉雷韦耶尔、卢韦、蒂博多等共和派;也包括布瓦西·当格拉、朗热等保王派。温和的共和派和君主立宪派都主张既反对民主也反对专制,并主张回到按照资产阶级利益来解释的1789年原则上去,国家的政治与经济领导权应当回到“显贵”们手中。1795年6月23日,由布瓦西·当格拉提交给国民公会的宪法草案开始讨论,两个月以后得以通过,这就是“1795年宪法”,又称《共和三年宪法》。宪法规定:保存共和政体,但取消普选权,提高了选举资格;立法权属两院组成的立法团,下院叫500人院,有立法权,上院叫元老院,由250人组成,对下院提出的法律有批准、修改或否决权。宪法还规定,两院议员必须有2/3由原国民公会议员中选出。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王党分子通过选举篡夺立法团席位,并把政权牢牢地控制在热月党人手中。按照这一宪法,法国的行政权属两院联合选出的5名督政组成的督政府;督政以三个月为期轮流担任主席,每年改选5个督政中的1/5;督政府有任免官吏、统帅武装力量、掌握财政、外交等行政大权。

1795年10月26日,存在三年的国民公会宣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