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红墙见证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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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叶群一伙接到了罗瑞卿提出要截肢的报告

林彪办公室。叶群忙着向林彪汇报:“罗瑞卿于6月1日打报告,要求把他那条腿锯掉。看来他是忍受不了了。哼,他也有今天。腿一锯,他就永远站不起来了。专案组写了个报告,昨天吴胖子把报告拿到会议上研究,江青、伯达、永胜都同意给他做手术……”

“你也同意了?”林彪虽然在问,他自信已料到答案。

“是的。我批了同意二字。”

林彪从沙发上站起来,背着手在屋里绕圈子。

“这条伤腿使罗长子很痛苦。”林彪自言自语道,“在这件事上,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不能让罗长子翻案!”

叶群有些愕然。“首长”考虑问题总是高人一筹,或语出惊人,叶群这一辈子只有佩服的份儿,容不得多少发明创造。她想问个究竟,林彪却已经在问她了:

“罗长子写的材料多吗?材料不少,有用的不多,对吧?做手术的时候他要是死了呢?人死了,没有材料也能翻案;人活着,有材料也等于让他死去。”

叶群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照她一贯的做法报告着:“好吧,我这就去给吴胖子打电话。”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从叶群的脸上,林彪察觉到她的困惑。

“我明白。先突击审讯,搞出材料来,让他死了也翻不了案。”叶群真的明白过来了。

第二天,吴法宪把罗瑞卿专案组重新起草的报告送来了。上面写着:目前为了抓紧时间对罗瑞卿进行不间断的审讯和斗争,建议将对罗的手术治疗推迟至秋凉之后进行……何时进行手术为宜,将另行报告请示。

叶群把报告看了一遍,很满意地在上面批道:“拟同意,请江青、永胜、法宪同志批示。”

有一天,吴法宪打来电话:“叶主任,罗瑞卿顽固得很,5个月来,专案组从他那里什么也没有得到。”

叶群满脸不高兴,她烦的就是吴胖子的办事能力,没有好气地问道:“现在,你们打算怎么办?”

“专案组考虑是不是趁他们外出调查的间隙,给罗瑞卿做手术?”

“这个我和林总商量过了。你们一定要给他根治,彻底根治,你明白吗?省得别人再拿这条腿做文章。”

“动手术的医务人员,我们准备挑选路线觉悟高,政治表现好的人。”

“当然啰,我们的医疗工作要为政治斗争服务嘛。”

不久,手术报告送来了,罗瑞卿的左腿从股骨切除,失掉了今后安装假肢的可能。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关于罗瑞卿后来进医院治脚,有一本书这样记载:1967年4月3日,罗瑞卿转到了三〇一医院住院。这是他的腿摔伤后第一次到这里来医治。按原来的规定,这位曾任过解放军总参谋长,被授予大将军衔的高级干部,应该住到医院南楼三层。那是他这个级别可以享受的待遇。但是他现在是已被定性为“彭罗陆杨反党集团”的第二号人物,企能享受老待遇?所以专案组将他安排到了医院外科14病室。这里是南楼的附属病房,是三〇一未修建南楼之前的高干病房。14病房位于外科的顶层,房间比南楼要狭小,室内设备也不如南楼先进。

专案组给罗瑞卿指定的病房是14病房南面的第二间,靠近走廊的尽头。他们给罗瑞卿起的化名叫“郝少平”,显然是从郝治平那里联想过来的。虽然外人难以知道病人的真实身份,但医院里认识罗瑞卿的人不少。有一次他看牙齿,就被曹家信副主任认出来。她看到站在他身边的监护人员,又看了看病历上“郝少平”3个字,深情地向罗瑞卿点了点头。罗瑞卿自然什么也不好表示,也是用点头向曹家信示意着。在罗瑞卿重新出来工作以后,他有一次在三〇一医院看病时又遇到曹家信。罗瑞卿坐在轮椅里握住她的手,说:“曹大夫,谢谢你为我治好了牙病。那时有看守人员在场,我什么话也不能说,现在再次向你表示感谢。”

如前所述,罗瑞卿的腿摔伤后,周恩来曾有过指示,在罗瑞卿住院治疗期间,不能拉出去批斗。但专案组并没有执行周恩来的指示。他在住院期间经常被押送到批斗会场。由于经常遭受批斗,罗瑞卿腿上的伤口一直不能愈合,总是流着脓液。医院诊断为慢性跟骨骨髓炎,股骨头坏死。先后在北京医院和三〇一医院做过几次手术,但均未达到预期效果。专案组有时还利用罗瑞卿的伤腿整他,使他痛苦不堪。

1968年6月1日,罗瑞卿向中央写了报告,要求做截肢手术。报告中说:“左腿动了几次手术,伤口仍然不好,经常流脓水,又跌断了左腿的骨头,请求再治一治,伤口如治不好,则把左腿截掉……”在此之前,1967年11月20日到1968年2月11日,他曾经在三〇一医院住院治疗过腿伤。周恩来曾看过他骨折的X光片,并在办公室里拿给他的保健医生卞志强看过。但是鉴于当时“文革”的复杂形势,周恩来没有叫卞志强参与罗瑞卿的医疗工作和手术问题。罗瑞卿要求做截肢手术的报告上送之后,专案组派人到三〇一看了病房,他们仍然将罗瑞卿安排到外科14病房。

直到1969年初,同意罗瑞卿做截肢手术的报告才转给了三〇一医院。医院开始为他做手术前检查和术前讨论。参加手术的医生都到罗瑞卿的病房看了他的伤腿。

1969年1月25日下午,罗瑞卿的截肢手术在三〇一医院外科手术室进行。由副院长曹根慧主持手术,骨科副主任党广博和主治医生王一德担任手术医生。周恩来对罗瑞卿手术的指示是:“保证治疗的效果和安全。”为了在发生意外情况时组织抢救,医院指定了外科主任陆惟善到手术室进行指导。

由于罗瑞卿和郝治平当时被关押在两地,子女们也不知下落,医院无法按惯例征求家属对手术的意见,就凭着中央对罗瑞卿的手术报告为依据了。

罗瑞卿平躺在手术台上,头对着门,脚对着窗户,虽然他患有心脏病和肺气肿,但手术进行顺利,术后的伤口恢复也很好。

一个月后,医院准备在3月2日为罗瑞卿做切除股骨头的手术,参加手术的还是原班人马。但在2月28日,武汉军区司令员曾思玉突发心脏病,邱会作打电话给三〇一医院领导,要他们立即带医生去参加抢救。这样,在3月1日清晨,副院长曹根慧和心肾科副主任黄大显乘飞机前往武汉。主持罗瑞卿手术的任务就交给了三〇一南楼主任李普。

3月2日,医院按原计划为罗瑞卿进行了第二次手术,顺利地为他摘除了已经坏死的骨头。手术后,又经过半年的治疗,罗瑞卿于6月6日出院。出院前,他一再向经治医生表示感谢。

罗瑞卿在自传中说的情况与前面所引的那本书所记述的不同。他在自传中写道:

此时我脚上的伤口不仅原有的未好,在它的附近又长了几个脓包,很快又成为新的伤口。原来已经封闭的老伤口又重新穿破流脓了。4月初的一天晚上,通知我去住院,说组织上要治好我的腿。第二天,医生在病房内为我做了一次手术,说是先肃清外围,然后治疗主要伤口。手术后医生说,我的脚跟骨里头是通的,好像一条小隧道。纱布可以从这一边通到另一边。说要用药使里面长好充实起来,也许伤口可以愈合,再后又到手术室动了一次手术把剩下的跟骨全拿掉,经过一段上药治疗,伤口仍不见好。医生说截肢倒很简单,可现不考虑此点。

约在4月底又通知我写政治自传。我写了。自传写好后,就不断将我从医院拿出去斗,也不断有审讯。直到9月,将我从医院拿出去一连斗了几天。晚上住的地方蚊子奇多,又不给挂蚊帐,睡不了觉,实在是疲惫不堪。一天晚上通知我回医院,我以为这下可以回去休息两天。谁知回到医院第二天就发高烧,重感冒。晚上起来小便时头晕脚软,重重地跌了一跤。看守人员将我拉起来,我觉得腿很痛。第二天医生来搬了两下腿,说没有关系。我说有些痛,医生说,跌痛了热敷几天就会好,骨头没有坏。再一天,我的热退了。医生下午还来试了一次表,证明已经没有发烧,于是看守人员就来通知我出院。我想原说将我腿治好,现在我的脚并没有治好,而且重感冒刚治好,腿还在痛。我在医院名义上住了五个月,但有近二分之一至少三分之一还多的时间住在院外。有一次开刀后不到一个星期,线都未拆,就拿我出去斗。当时我要求至少要拆了线。看守高声说,医生讲可以,你说那些干啥?我又说,这太残酷。看守自然更不满意,又大声吼叫了一通。

出院后又审问,叫我交代历史问题,要我写书面材料。我即写了,除了说明我的认识外,我申明我再没有什么问题可交代。

出院后我的腿大痛起来,一动作特别是上下汽车时痛得忍不住,晚上痛得睡不着觉。不仅不能向左侧卧,也不能仰卧,只能勉强向右侧躺,整个晚上连翻身也不行。去厕所也成了问题。我自己买了一个热水袋,每天热敷几次,皮肤都烫黑了,还是一点效果都没有。以后队上医生要我自买一些四环素吃,说吃了就好了。我买了60粒,吃了10天,仍然无效。不久发现腿肿了。送我到附近一个部队的医院去拍了几张X光片子,大概就发现了是骨折。

11月中或下旬,又送我上三〇一医院,一检查是严重的骨折。两个医生似乎还发生了点争论。一个说上次出院时检查可能马虎了。一个说,上次确未发现。告诉我:先要减少疼痛,而且避免接骨开刀,采取牵引治疗。他们把我放在一个特制的床上,把腿牵了起来,脚上吊着一块几公斤的铁砣,而且要逐渐加重。因此左脚上的伤口又肿又痛。有时忍不住打一针止痛药。腿牵引起来后,实际上已将人固定在床上,除睡觉外只能用两床被子垫着背坐着。说是要牵引十来个星期看要不要开刀接骨。可是只牵引了一个星期,又把我解下来,拉出去开斗争会。当天晚上送我回医院,可医生几天不来。后来来了,也不讲任何话,不检查,又把腿吊起来了事。

就在这个时候,又要我交代问题,写检查。并警告我说,是时候了,不能再丧失机会,如不采取主动,后果自负。但是当时我只能说真的,不管怎样,我也不能乱说。因此审讯过程相当紧张,牵涉的问题相当复杂。我受了相当大的折磨。这种审问,整天都干。有时要我写材料,早上要,晚上就得写好。一直继续到1968年2月,中间除过年、过春节外很少停过。

1968年2月上旬,医生来将我的牵引架子拆了,对骨折的左腿未再做任何处理。第四天看守又来通知我出院。医生则拿来了几包灰锰氧要我自己洗伤口。我说骨折你们还未治疗,至少应该再检查一下,回答说:以后再说。

原来,让我出院还是因为审讯,要交代“重大历史问题”,并说有人已经检举你了,逃不掉了。并说我在铁的证据面前仍然顽抗到底。我当时表示,我的腿并没有好就把我从医院里赶出来。我没有的我绝不承认,绝不乱说。这个审问有个把月,也是整天干,有时夜晚还干,并几次对我说:你逃得了上午,逃不了下午,逃得了今天,逃不了明天,白天时间不够,我们可以夜战。这个场面你觉得不过瘾,我们还可以加大场面……

就在这个时候,我感到腿仍然痛得不行,脚的伤口也经常流脓、流水。因此,我写了一个报告请求再给我治治脚上的伤口和大腿的骨折,我并请求伤口如果治不好,就把腿锯掉。但我想,如果要治是不会治不好的。

1968年7月一个下午,审问完我以后通知我说:“毛主席亲自批准你再去住医院。”

第三次住院后又在那里接着审问,情况相当紧张,审问的人很多,有时多达十几人……

(引文均见点点:《非凡的年代——我的父亲罗瑞卿》)

罗瑞卿在那一段时间里,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肉体上的压力。他一直在要求“组织上”给他治腿。但是林彪、叶群等人控制的专案组不仅不给他治,反而利用他的伤腿大做文章,作为逼供信的手段。

在林彪的明确指示下,医疗问题开始完全为政治斗争服务。专案组建议对罗瑞卿的手术治疗推迟到秋凉以后,但是到了秋凉仍没有进行。而是拖到了1969年初。罗点点了解的情况是:1月25日深夜,在没有进行术前讨论的情况下,参加手术的医生和护士又临时换人。以致这些医务人员连病人都没见过。这次手术截去了父亲左腿小腿三分之一部分。五周以后又将父亲跌断的股骨头毫无道理地摘除。使得剩下的残肢失去了和身体的骨性连接。使父亲以后安装假肢都十分困难。被摘除的股骨头也没有按照常规送去做病理检查,而是被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人扔在焚化炉里烧掉了。

罗瑞卿再也站不起来了。

林彪一伙是这次阴谋的制造者和胜利者。他们从中得到了许多可供参照的办法,只要如法炮制,他们相信无往而不胜。于是,一个个过去碍手碍脚碍眼的“大石头”,现在他们都有了搬开他们的信心。他们的办法还是往他们身下插进诬陷的撬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