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陶乐县志
31988900000039

第39章 税务

第一节 机构人员

1949年11月末成立陶乐县税务局,实行省局垂直管理。1958 年改为县人民政府管理。1958年秋,财政、税务合并,成立了陶乐县财税局。1959年10月末,财政、税务分设,成立了陶乐县税务局。1966年,财政、税务合并,成立陶乐县财税局。1968 年12 月末,财税局撤销,税务并入县人民银行。1971年11月末,税务从人民银行分离与财政合并,成立财税局革命领导小组。1979年,财政、税务分设,成立陶乐县税务局。1984 年,县税务局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垂直管理。1994年8月18 日,陶乐县国家税务局成立。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和经费等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负责征收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收入依照分税制要求按级次分别入库。

2001年,全局有征管人员32名。

第二节 税制改革

清朝光绪年间,甘肃省在石嘴山地区设平罗兼石嘴山百货统捐分局,在境地红崖子、五堆子设分卡,各配属巡丁1人,负责征税事宜。当时,除田赋、地亩、地丁银统称杂税,共有13个税种,即契税、当税、磨税、畜税、商税、牙帖、煤税、马税、畜番税、褐毯税、菜税、夷税、磨课。

民国初期,宁夏各项捐税仍沿袭甘肃旧制。民国二十九年(1940 年),宁夏建省在石嘴山地区设立夏朔平三县地方税局,后又改名为平、惠、陶三县税捐稽征处,总处设于黄渠桥。陶乐设一分处,负责征收的地方捐税有营业税、临时营业税、畜税、屠宰税、羊捐、驼捐等,后来又负责征收土地税和契税。税种划分中央国税、省税、市县地方税。

新中国成立初期,沿用国民党时期的旧税制。1950 年1 月,根据枟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枠统一修正税制。当时石嘴山市开征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存款利息税、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共12 个税种。是年7 月,对税制作了调整,将地产税和房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货物税税目由原来的1136个合并为358个,印花税目由原来的30个精简为25个,盐税按原订税额减半征收,货物税、利息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也不同程度的调低了税率。

1953年,本着“保证税收,简化手续”的原则,试行商品流通税,从原来征收货物税的品目中,选择酒、面粉、水泥等22种产品,把这些商品在生产环节征收的货物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印花税与在商业批发、零售环节征收的营业税和印花税合并,只征收一次商品流通税,凡是已经缴纳过商品流通税的商品,可以行销全国,不再在各个流通环节缴纳各税;简化货物税,除改征商品流通税的产品外,对其余征收货物税的产品也将其原来应纳的印花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并入货物税内征收,并调整了税率;粮食、土布交易也改征货物税,同时简化了货物税税目;调整屠宰税,将屠宰商应纳营业税及其附加和印花税均并入屠宰税内征收;修订工商税,将工商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印花税均并入营业税内征收,并把工业品批发环节应纳的营业税移至工业环节征收;简化交易税,停止药材交易税,原交易税中只保留了牲畜交易税;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将原来特种消费行为税中的电影、戏剧及娱乐部分的税目,改征文化娱乐税,其余并入营业税内征收。

1958年9月,将货物税、商品流通税、营业税、印花税加以合并,试行工商统一税。1959年停征了利息所得税。1962年,开征集市交易税,至1966年,除农业税外,实际开征8 种税,即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关税、盐税、牲畜交易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等。

1973年,工商税制改革,合并税种,把原来对工商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屠宰税合并为工商税,盐税并入工商税;简化税目、税率,税目由原来108个减为44个,税率由原来141个减为82个;调整部分税率,降低了支援农业生产的农机、农药、化肥、水泥等产品税率,适当调高了高档生活用品,如手表、缝纫机和化工产品的税率,取消对“中间产品”征税,原则按企业销售收入征税。改革由于片面追求税制简化,没有适当地合并税种,使税收无法更好地发挥调节经济作用,故在以后执行中,又逐渐恢复按产品规定不同的税率。

1983年1月,对生产农业机具、机器机械、缝纫机、自行车、电风扇等原在工业环节交纳工商税的产品改为征收增值税;开征烧油特别税,实施三个涉外税法,即1980 年9 月10 日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枠枟个人所得税法枠和1981年12月13日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枟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调整所得税税率,调整了个体经济、集体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所得税税率,按照鼓励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的精神,继1979年取消对合作商店加成征税后,于1980 年10 月,取消原来个体经济税负重于集体经济,合作商店税负稍重于其他企业的规定,将原来个体经济14级全额累进税率和合作商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手工业、交通运输8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调整了农村税收负担,平衡了城乡企业税负。1982年3月,取消了那些同大工业争原料、争市场的烟、酒、糖、棉纱等20多种产品的免税规定,不分原有和新办,一律按国家规定征收工商税;对城市郊区的社(乡)队(组)企业以及开设在城市和县属镇的社(乡)队(组)企业,社(乡)队(组)企业管理部门的供销机构和公司,其所得利润一律改按8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工商所得税。将进口物品应纳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合并为一次计征进口税,并调整了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983年后,以“利改税”开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对国营企业开征所得税和调节税;改革工商税,调整部分产品税率;1984年9月,将工商税征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同时划细了上述各税的税目,并适当调整了税率;1984年10月,实施开征资源税,主要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征收,其余暂缓征收;设立城市维护建设税,1984年9月,实施并恢复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开征集体企业所得税;开征建筑税、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和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986~1990年,开征城市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1991年7月1日,实施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1991 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枠。

1993年12月,工商税设有31个税种,按税种的性质划分,属于流转税的有6种,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工商统一税;所得税类有7 种,即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属于特种税类的有8种,即烧油特别税、彩电特别税、小轿车特别税、建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另外由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还有教育费附加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1994年1月起实施增值税,将原来按实耗扣除的价内增值税改为按购进扣除的价外增值税,同时停征产品税。1994年1月10日开征消费税,废止了烧油特别税,彩电特别消费税和小轿车特别消费税,实施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枠。

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发布的枟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枠,1999年10月8日,国家税务局制定了枟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枠。

第三节 税种

1983年1月开征增值税。征收增值税的品目有糖果、加工糖、其他食品(脱水蔬菜)、包装纸、印刷品、家具、陶瓷、砖瓦及其他建筑材料、其他工业品、非金属冶炼品等12 项。营业税,是对在国内从事商业物资供销、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政电讯、公用事业、出版业、娱乐业、加工修理业和其他各种服务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是对国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等国有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1984年10月1日,开征产品税,以产品销售收入金额、购进商品支付金额或产品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品目有煤炭、原木、铸造品、酒、焦炭、碱、铁合金、绒毛、鱼。

所得税类,1984年10月1日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1985年4月将集体企业征收的工商所得税改名为集体企业所得税;1986年1月1日开征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1987 年1月1日开征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征收;1987 年1 月1 日起开征车船使用税;1988年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1989年1月1日开征土地使用税。

行为目的税类,行为目的税主要是牲畜交易税、印花税、屠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建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1950年开征牲畜交易税;1983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对购买牛、马、驴、骡、骆驼5种牲畜的纳税人征收5%的牲畜交易税;1984年4月1日起开征屠宰税。1985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凡经营生猪、菜牛、菜羊的单位和个人,按收购金额的3%缴纳产品税,不再征收屠宰税,收购马、驴、骡、骆驼的仍征收屠宰税。农民、城镇居民和集体伙食单位屠宰的牲畜按生猪每头3 元、羊每只0畅6 元、牛每头5 元、其他牲畜(马、驴、骡、驼)每头(匹、峰)4元的规定征收屠宰税。1988年10 月1 日开征印花税;1988 年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区确定。县城、镇内的税率为5%,不在城镇内的税率为1%;

第四节 税率

2001年底,陶乐县征收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中央级、区级、县级收入划分如下:

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主要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及居民用煤炭、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1998 年将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调为4%。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00 元,提供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800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销售额 80 元,中央级、县级分别为 75%和25%。

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比例税率10档,最低3%,最高45%,烟、白洒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的复合税率,黄酒、啤酒、汽油、柴油适用定额税率。中央级收入,营业税,交通、建筑、邮电、文体税率为3%。金融、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歌舞厅、卡拉OK厅税率为15%。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和游艺业税率为10%。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800元,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收80 元。金融保险为区级收入,其他税目征收额为县级收入。

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3%,另有27%、18%两档照顾税率。中央所属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区属企业所得税为区级,县属国有、集体企业所得税为县级。县属农村信用社金融企业所得税为中央级。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5%,最高45%;个体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为5%,最高为35%;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动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尔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县级收入。

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40%、50%、60%四档超率累进税率。区级收入。

车船使用税,按年定额征税,乘人汽车20座(含20座)以上132元/辆,19座(含19座)以下108元/辆,载货汽车或客货两用汽车按净吨位30元/吨,拖拉机按净吨位24元/吨,两轮摩托24元/辆,三轮摩托车30元/辆,船舶0畅6元/吨~5元/吨。县级收入。

房产税,从价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畅2%;从租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2%。区级30%,县级70%。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关镇为0畅40元/平方米。区级30%,县级70%。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暂停。税率为30%、15%、10%、5%、0%五档。区级收入。

印花税,比例税率为1‰、5‰、3‰、0畅5‰、0畅3‰,定额税率为按件贴花5元。县级收入。

屠宰税停征,县级收入。

滞纳金、罚款收入,按税种分级次入中央、区级、县级国库。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征,县级收入。

第五节 税源

陶乐县是农牧业县,工业落后,税源匮乏。2000年年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有10户,分别是陶乐县石油公司、陶乐县医药药材公司、陶乐县烟草公司、陶乐县鑫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陶乐县食品公司、陶乐县邮政局、陶乐县水利工程队、陶乐县电信局、陶乐县兴达碳素厂、陶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陶乐县供电局施工服务队。

2001年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有10 户,分别是陶乐县石油公司、陶乐县医药药材公司、陶乐县烟草分公司、陶乐县鑫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陶乐县邮政局、陶乐县兴达碳素制品有限公司、陶乐县水利建筑队、陶乐县电信局、陶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宁夏兴裕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税收

1950年,陶乐县税收为0畅2万元。1994年,税收突破100 万元,平均每年的收入增幅在21畅70%左右。2001年税收为446畅92万元。

陶乐县境内无资源,工业落后,固定税源有限。在税收上,贯彻“大税源不足,小税源补足”的征收策略,加强固定纳税人管理的同时,突出零散税的征收管理。1995 年的零散税收占税收收入总额的40%,1996 年为44畅43%,1997 年、1988 年略有下降,分别为31畅97%和33畅71%,1999~2001 年零散税收占税收收入总额的一半或略有下降,最低占全年收入的49畅3%。

第七节 征收管理

1962~1987年期间,陶乐县税务局未设股室,全体人员在县局的直接领导下工作。税收的征收管理采取“一员进厂(店),各税统管”的专管员管户制,即对县城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专人负责,各税统管,对农村社(乡)队(村)按公社(乡)行政区域划片包干,巡回征收。专管员集征收、管理、检查职责于一身,按期完成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

1988年10月末,县局机关设人秘股、征管股、计会股。设派出机构城镇税务所。全县的征收管理业务由税务所负责,仍然采取划片包干的专管员管户制。1990年,县局依照石嘴山市税务局制定了枟石嘴山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收管理实施办法枠,从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税收征收管理、账证管理、税收检查、违章处理、纳税档案、资料管理程序等方面做了严格、细致的规范。1997年征管改革后,陶乐县国税局先后在工商银行营业厅和马太沟乡信用社营业厅设立税务征收服务大厅,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县城的个体工商户实现了集中征收。企业实行自行申报,个体工商户采取定期定额和定额加发票的办法申报缴纳。稽查局负责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发票违法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工作。2001 年7 月1 日实施了“金税工程”,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县(市)四级税务部门之间,开通运行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增值税的管理逐步迈上了现代化、信息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