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陶乐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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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陶乐县人民政府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49年10月15日,陶乐县人民政府成立。1954年9月隶属甘肃省银川专署。1958年10月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1972年2月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北地区。1975年11月属石嘴山市辖县。

1949年10月15日,陶乐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一科(民政科)、二科(财政科)、三科(文卫科)、四科(建设科)、公安局、水利局。1957年对原有科室进行了调整,即秘书室改为办公室,建设科改为农业科,文卫科改为教育科,卫生院改为医院。并增设税务局、人民银行、邮电局、统计科、人民法院、交通科、卫生科、人民检察院(初为检察署)、粮食科、工商科、供销社、科学技术委员会、物价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站。

1960年10月,实行一县一社制,县人民委员会设一室五部,即办公室、民政部、司法公安部、生产部、文教卫生部、贸易粮食部。1961年12月,恢复原科、局、委、室。

1968年3月,陶乐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一元化领导,将原县委、政府直属科、局、委、办改为三处一室,即政治处、保卫处、生产处、办公室。

1980年8月,撤销“三处一室”,恢复原科、局、部、委。

1984年3月,党政机关实行机构改革。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有办公室、审计局、劳动人事科、民政科、公安局、司法科、计划经济委员会、统计科、科学技术委员会、物资局、工交科、农牧科(含土地管理)、林业局、水利局、社队企业管理局、商业局、粮食局、财政科、工商物价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文教科、卫生计划生育科、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2年12月,机构改革,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即:办公室、审计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发展与计划贸易局、农牧与科学技术局、水务局、财政局、建设环境保护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教育体育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林业与旅游局。交通局、文化广播电视局为政府直属部门。

一、基层政权

1949年10月,全县设2个区、4个乡、13个行政村。

1950年,全县设5个乡,即一乡高仁镇、二乡马太沟、三乡五堆子、四乡查汉埂、五乡白银套海。1952年,白银套海乡划归内蒙古鄂托克旗管辖,增设六顷地乡。1954 年,乡人民政府改称为乡人民委员会。1956年增设月牙湖乡(系移民乡)。1957年6月13日马太沟乡改为马太沟镇。

1958年,全县设立3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即灯塔、红星、红旗,分设13 个生产大队。1959年,全乡划设马太沟、高仁镇、新华、五堆子、红崖子5 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0年,实行“一县一社”制,全县分设9个生产大队。1961年,全县划设6 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即月牙湖、高仁镇、马太沟、新华、五堆子、红崖子,分设24个生产队。1962年,撤销新华、月牙湖人民公社建制。1963年,增设六顷地公社,1966年撤销并入马太沟。1967 年,更改公社名称,高仁镇更名为红旗公社,马太沟更名为东方红公社,五堆子更名为红卫公社,红崖子更名为永红公社。1968年3月,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为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1 月,恢复乡人民政府,乡以下设行政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辖村民小组。1985年6月,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成立城关镇人民政府。是年末,全县设5 个乡、1 个镇、27个村,即高仁镇乡、六顷地乡、马太沟乡、五堆子乡、红崖子乡、城关镇。

2001年1月,成立陶乐县东沙乡人民政府。12月成立陶乐县月牙湖乡人民政府。全县设7个乡、1个镇、40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即月牙湖乡、高仁镇乡、六顷地乡、东沙乡、马太沟乡、五堆子乡、红崖子乡、城关镇。

二、陶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949年10月15日,陶乐县人民政府成立,设秘书室,1953 年改为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1979年11月6日分设政府办公室,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事务工作。2002 年机构改革,分设信访局、法制办公室、督查办公室、县志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准备工作,办理政府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协助政府领导处理部门间关系,负责与区、市、县委、人大、政协等领导机构工作的联系,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乡、镇办理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协助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接待办理信访案件,审查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有关事宜,负责县志编纂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其他事项。

第二节 计划

一、机构

1954年12月21日,县计划委员会成立,由9名委员组成。1955年1 月,统计科更名为计划统计科,隶属县计划委员会,工作人员编制3人。1957年6月,贯彻党中央枟关于精简机构紧缩编制的指示枠,计划统计科撤销,计划统计科的日常业务由县计委配备统计工作人员办理。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计划统计工作陷入瘫痪,工作基本终止。1968 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综合组,配备干部2 人,办理计划统计业务。8 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负责计划统计业务工作。10 月,县革委会生产处负责计划统计业务工作。1972年成立计划统计局。1974年2 月24 日,计划统计局撤销,分设县计划委员会,计划统计业务并入计委。

1982年末,农调队成立。1983年成立经济协作办公室,机构设置计委。1984 年机构改革,成立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县工业交通局经济管理业务划归计经委,物价检查工作分离,并入县工商物价局。1987 年,成立县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计经委。1989年,城镇二轻集体企业统计、经营管理等业务从计经委分离,成立工业局。

1997年5月机构改革,成立县计划经济统计局,县土地局划归计统局(二级局),撤销县统计局、工业局、商业局,成立商贸总公司,隶属县计划与经济统计局。

2002年4月机构改革,成立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粮食局(二级局)、物价局、统计局(二级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归计经局。土地局管理业务分离,成立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2年12月,县发展计划局编制人员31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人,分设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经济协作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生态环境治理办公室、经济运行科、发展计划科、物价监证中心。

二、计划编制与执行

陶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年限分长期、中期、年度计划;按内容分综合计划和专业计划。

长期计划具有战略性,主要是研究提出的远景目标设想。在长期计划中,主要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步骤、战略重点、战略任务、经济发展速度和重大比例关系、科学技术、重大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重大的经济技术政策等。新中国成立以来,陶乐县编制的长期计划有:枟陶乐县1958 年~1967 年国民经济规划工作安排意见枠枟陶乐县国民经济10年远景规划枠枟陶乐县1958年~1967年发展地方工业、手工业的初步安排枠枟陶乐县1960年~1967年国民经济初步规划枠枟提前五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规划枠枟陶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枠枟陶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报告枠等。

中期计划主要是五年计划,中期编制以长期计划为依据,比长期计划具体,有分年度指标,这些年度指标基本上是当年计划的依据。五年计划中确定了基本任务、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重大比例关系、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与先进技术的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重大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收支、居民消费、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实现计划的具体措施,等等。建国以来,陶乐县中期计划主要编制了“一五”~“十五”计划。

年度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体行动的计划,内容比中期计划更具体,长期以来曾是陶乐县计划的主要形式。在年度计划中,要实现当年制订的工农业生产总值、主要经济指标、建设项目、信贷、居民消费、劳动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口自然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主要指标。

通过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可以把长远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当前的经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保证计划的连续性和发展的后劲。

第三节 统计

一、机构

1953年5月26日成立统计科,1954 年1 月撤销,同年10 月恢复。1955 年3 月将统计科更名为计划统计科。1957年6月将其撤销并入计委。1962年11月15日县人民委员会十九次行政会议决定成立统计局,与计委合署办公。1964 年4 月22 日统计局改为统计科。1968年3月为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的一个下属综合组。1972年3月恢复统计科,1974 年2月撤销,1984年4月成立县统计科,1990年改科制为局制,恢复陶乐县统计局。1997 年3月机构改革中,撤销县统计局,与原县计经委合并,组建陶乐县计划经济统计局,局内设有统计科,负责处理日常统计业务工作,此建制延至2001年年底。

1984年7月13日,陶乐县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成立,编制为3人。

二、工业统计

统计项目主要有工业企业概况一览表,工业总产值年报和月报,工业产品产量年报和月报,工业净产值年报和月报,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年报、月报和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年报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县工业经济逐步发展壮大,工业统计增加了专业生产设备、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年末拥有量、工业增加值等统计项目。改变了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原则,进行了工业生产指数的试算工作。探索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改变按企业隶属关系的划分范围,实施了小型企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

三、农业统计

统计项目主要有春夏农作物播种面积、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牲畜、造林、水产品、农村乡镇基本情况等定期报表和年报,主要经济指标有农村总户数、农村总人口、耕地面积、畜产品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用电量、水利、农业机械年末拥有量、渔业生产情况、农业总产值、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净产值、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从业人员数、年末实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种植业、林业、养殖业、农村工副业、渔业、商业、饮食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项目。1992 年,“农业净产值”,改为“农业增加值”,增加了“自来水受益村数”、“通汽车村数”、“通电话村数”指标和“特种作物及特种动物生产情况”、“农村非农行业产值”、“社区统计”等。

四、商业统计

统计项目主要有全民所有制、集体、个体商业,主要项目有分行业的户数、从业人员数、商品零售数、集市贸易成交额等。

1991年,增加了社会商品购买力、农业居民货币收支平衡、非农业居民货币平衡等项目。1993~1994年实行一套表制度。1995~1996年,商业统计分为大中型商业和小型商业企业两大块,陶乐县以小型商业企业为主,统计范围扩大到私营企业。1997年,实施抽样调查,进行了多项抽样调查,主要有: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抽样调查、全国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快速调查、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抽样调查。

五、劳动工资统计

统计项目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与工资情况”、“全民所有制单位计划外用工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建筑业全部工人数和工资情况”、“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变动情况”、“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人数、工资额和个体劳动者人数”等项目。20世纪90年代初到2001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变动及城乡劳动力配置情况等。

六、交通、邮电统计

交通运输统计,主要有公路、河运运输工具(车辆、船舶)年末拥有量,公路客运、货运及河运年运输量及年周转量,非交运系统重点单位货物运输量及产值等项目。1991 年起民用部分列入主要统计指标。

邮电统计,主要包括邮政业务概况;邮政局所数、邮路长度、邮政业务量;电信业务概况;电讯业务量及交换容量,电讯网点及主要设备情况。20 世纪末,邮电业组织机构进行了细化分工,相继成立了电信局、邮政局、移动通讯公司、寻呼公司及联通公司。因此,统计指标也发生了变化,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邮电收入、移动电话用户数和寻呼用户数。

七、固定投资与建筑业统计

主要有项目投资个数、本年投产个数、年度完成投资额、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本年施工面积、本年竣工房屋价值、城镇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 世纪90 年代初增加了“计划投资额”、“本年计划投资额”指标。20世纪90年代末,进行全社会固定资产统计,分规模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按月逐个上报,50万元以下的年底一次性统计。农村投资实行抽样调查,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了重要依据。

八、科教文卫统计

统计指标主要为年末基本情况。如科技人员构成、分布情况,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统计,文化体育事业机构、人员,各类设施及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统计;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工数,学校及班级、在校生人数、招生及毕业生人数、入学率等基本情况;卫生统计包括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数、病床数、专业人员状况等统计,医疗工作、妇幼保健、卫生防疫情况统计。

九、工业普查

1994年11月开始筹备第三次工业普查。县人民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工作进程分为普查准备阶段、普查资料的填报、审核、上报阶段、普查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成果发布阶段、普查工作的总结阶段。

普查结果:1995年,全县共有普查单位177 个,其中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23 个,其中国有企业4个,集体企业19个,私营工业企业5个,农村联户1个,村办工业6个,城乡个体工业户142户,从业人员共1056人,工业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值1227畅8 万元,流动资产1004畅4万元,1995年年末全部工业总产值1667畅7万元。主要工业新产品:原煤10畅7 万吨,铁合金1477吨,机砖850万块,碳素0畅18万吨,面粉851吨,甘草浸膏50吨,饲料79吨。

十、第三产业普查

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的范围是指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核算的形式分为三类。1993 年下半年开始,1994 年上半年结束。县上成立了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工商局、计经委、统计局等部门抽调,整个普查工作分为机构组建、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清理登记、审核填表、手工汇总、计算机录入、汇总、资料汇编和资料分析应用等10 个环节。普查的范围是全县从事第三产业的单位和个人。

十一、基本单位普查

普查的范围为辖区内除农户和个体经济以外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其中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层群众自发组织以及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社会经济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

普查的主要内容:本次基本单位普查主要调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是反映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和通讯号码等;反映单位的主要属性,包括行业类别、经济类型、隶属关系、主管部门、企事业机关划分等;反映单位的基本经济活动,包括正式开业时间、营业状态、从业人员数、企业实有资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营业收入等;反映单位的其他信息,包括执行会计制度种类、产业活动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情况等。

十二、第一次农业普查

1997年,开展了第一次农业普查。

查清了全县有农村住户3688 户,农村人口15000 人,其中男性7670 人,女性7330 人。从事种植业人员8477人;畜牧业从业人员162人;林业从业人员9人,渔业1人;农业服务业从业人员39人;工业从业人员170人;建筑业从业人员87人;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92人;批发餐饮业从业人员160人;其他行业从业人员446人。

查清了全县有耕地6933公顷,其中旱地6933公顷,详查数据比以前增加270 公顷。在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中,粮食播种面积4678公顷,油料作物330 公顷。在畜牧业调查中,大牲畜年末存栏量2996头,羊只存栏69983只,生猪存栏7785头,家禽13293只。农田机械和设备中,全县大中型拖拉机100台,小型拖拉机2278 台,农用电动机148 个,联合收割机98台,农用载重汽车39辆,机电井57 眼,泵站14 个。在非农乡镇企业中,全县共有非农乡镇企业25个,从业人员555人。全县共有5个乡,有村属委员会28个,通电、通邮、通公路的村均为28个,通电话的村19个。

第四节 土地

一、管理机构

1949~1982年土地管理工作由县民政科主管。1983 年9 月成立土地科与农业科合署办公。1985年8月17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设土地科,各乡设立土地管理站。1988年5月5日,陶乐县土地管理科更名为陶乐县土地管理局。2001年7月31日陶乐县土地管理局更名为陶乐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下设征地事务所、勘测规划队、监督检察队三个事业单位。2001年12月,有干部职工14人。

二、土地利用现状

1983年开展以耕地为重点的土地普查工作,完成了土地普查面积88187公顷,勾绘图斑板块890块,进行了11500项验收工作,编写了枟陶乐县土地普查报告枠一书,绘制土地类型图、土壤盐渍区图、土壤有机质图、土壤水解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水埋深度与矿化度图、土壤改良利用分区图专业图件,将全县境内土壤分为6种土类。

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县土地数量、分布、利用现状及特点,1996 年7 月对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科学的土地详查工作。其中调查变更图斑100块,为全县土地的合理使用和进一步开发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1996年全县土地总面积89591畅64公顷,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畅78%,人均土地面积2畅71公顷,高于全区人均14畅85亩的平均水平。耕地面积7139畅26 公顷,全部为水浇地,人均水浇地3畅3亩,城镇人均用地198畅37平方米,村庄人均用地302畅57平方米。

三、耕地保护

为大力保护耕地,实现全县耕地面积总量动态平衡,县政府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1985~2001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突破市级下达的计划指标。鼓励单位、个人依法进行农业开发,不断补充耕地面积。根据国家耕地保护条例,划定县级基本农田区,建立了县、乡(场)、村、农户四级保护责任制,严格耕地保护的责任和制度。2001年年底,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测绘成图,建立档案,落实耕地保护面积6741畅02公顷,保护率94畅4%。积极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建设占用耕地后,建设单位要开垦相当于占用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或按照所占耕地面积、质量交纳耕地开垦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垦耕地。

编制陶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始于1997 年。是年5 月进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1998年5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陶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2000 年5月全面完成了规划工作。

在对全县人口和社会基本需求预测的基础上,按照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城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将全县土地划分为8类,控制了未来用地规模,以“保护耕地和首先安排农业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了各业用地。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用地以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为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规划期间补充耕地4000公顷;减少耕地42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20公顷,灾毁400 公顷;规划期间净增耕地3580公顷。

1983~1995年,全县共计调解土地纠纷80 起,县土地管理局裁决土地纠纷14 起,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一起,建筑面积122 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 起,建筑面积达2017 平方米,各种违章罚款890元。

1996~2001 年调查处理各类土地纠纷、信访58 件,调解答复率均达到93畅5%,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0起,收回违法土地面积100万平方米,罚款3524元。

1994年1月27日,县人民政府公布1994年县城国有土地临时基准地价,1999年1 月1日~2000年12月30日执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临时基准地价。2001 年7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陶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领导小组,在县土地管理局设立办公室。2001年12月中旬完成县城及部分规划用地的定级估价工作,面积1畅5638平方公里。

四、开发利用

建设用地管理 1986年10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全县清查非农业用地领导小组,全县参加清查人数共计98人,清查国家单位139个,集体单位31个,建设占用土地1579畅71 亩。全县8个国营农林牧场和5个乡32个村,有农业户3334户,农民建房占地面积4796畅18亩,其中1982年以后建房1430户,占总户数的42畅9%,建房占地面积2269畅86 亩。1985~1990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共建私房307户,占地面积69亩。

土地开发利用 1984~1987年全县个人、集体、国家开发土地累计2.4万亩,其中个体开发土地7236亩,集体开发300亩,国家开发1.6万亩,总投资18畅33万元。1988~1994年相继又开发土地1.9万亩。1984~1994年10年间总共累计开发荒地达4万亩。1991年3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局授予陶乐县土地局为土地开发先进集体的称号。1991年10月国家土地管理局授予陶乐县为全国土地开发复垦先进县。1996~2001年,从事土地开发的企业和个人共有18家,申请开发土地总面积8万亩,共开发利用土地2万亩,围栏封育3万亩,植树158万株,种植各种作物8410 亩,建设养殖场10 个,解决各类就业人员500 人,累计开发投资达2864万元。旅游开发的商家有14家,用地面积2449畅2亩,旅游开发投资1000万元。

第五节 信访

一、信访机构

1954年,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配备专职信访干部1人,中共陶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兼职干部1人,分别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55 年,信访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秘书分别办理。1963年2月,成立陶乐县人民信访接待室,由县委监委书记负责,县委办公室经办。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设立接待组。1973 年6 月,成立县信访领导小组。1982年7月,成立陶乐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办理日常工作。1983年机构改革中,成立信访领导小组,下设信访接待室,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由一名领导负责信访工作。1987年3月机构改革,并入县政府办公室。到2001年在全县7个乡镇40个行政村,35个县直部门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组织机构。

二、接待处理

建立完善了枟信访办公室职责枠枟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枠枟信访处理制度枠枟信访接待登记制度枠枟陶乐县市民投诉工作制度枠等,对来信来访接待、立案、呈阅审批、转办、催办、答复结果、整理归档作了明确规定,县委、政府建立了枟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枠和枟县级领导信访值班制度枠,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1952~1985年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2389件(次),均分别作了处理和答复。其中:1976~1982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190件,属于落实政策的占91畅2%,其他方面的占8畅8%。20世纪90年代以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是退休费、工资、医疗、土地纠纷、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1999~2001年,接待处理了群众集体、个人、来信等上访案件2211人次。

第六节 行政法制监督

一、行政执法

1994年,县人民政府成立法制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1999年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10月,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立,召开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制定印发了枟陶乐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枠,明确了全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思想、范围、内容、主要任务,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方法、步骤。同年10月和12月举办2 期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36名法人代表和148名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有177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2001 年,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达266人。2001年3月,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更名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从1999年开始每年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年度考核,对执法人员所持执法证件进行年检。12 月9日,县人民政府印发枟陶乐县行政执法八项制度枠。

2001年5月30日,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枟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枠,标志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1994~2004年,王毅、陈路国、叶云、马建国先后任办公室主任。

二、行政监督

2001年7月18日,成立陶乐县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小组。7 月25 日,县政府下发枟关于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枠,共清理出115项行政审批事项。

2001年12月30日,下发枟中共陶乐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枠,为清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政策指导。全县共清理出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44件,其中自行废止的有21件,停止执行的有6 件,需修改重新公布的有17件。

枟行政复议法枠,1999年10月1日实施,县法制办为全县行政复议经办机构,配备3名专(兼)职行政复议人员,全县有复议资格的部门,全部成立相应机构。相继制定枟办理复议案件规程枠枟错案追究制枠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枠等,3 年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