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陶乐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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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1958年,各人民公社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兴办了12 所幼儿园,入园儿童368 名,12 个班,从生产队社员中选拔14名保教人员。1960 年社办幼儿园11 所,15 个班,入园儿童360名,教职工25人。是年陶乐县县办幼儿园开学,入园幼儿16 名,教职工2 人。1961 年全县幼儿教育暂停。

1973年,成立县城幼儿园,入园儿童45 人,1 个班,1 名教师。1981 年县城幼儿园分设大、中、小班,入园儿童126名,老师3名,园舍115平方米,添置桌凳50套和其他游艺活动器材,幼儿教育步入正轨。是年高仁镇、六顷地、马太沟、红崖子4 所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4个,入班儿童109人,老师4名。

1982年六顷地、红崖子2个幼儿班停办。1983 年县城幼儿园搬迁文化路一巷,新建教室4间,办公室2间,幼儿休息室2间。开设语言、计算、音乐、美工、常识、体育等课程。

1985年县城幼儿入园率达95%,幼儿教师增至9人,课桌凳110 套。1992年12 月9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将县城幼儿园晋升为二级二类。1999年经石嘴山市教育局批准晋升为二类标准幼儿园。

2000年陶乐县幼儿园占地面积2763畅1平方米,建筑面积573平方米,园内设备齐全,配有游艺、音乐器材。

2003年6月园内有儿童190 人,分大、中、小五个班级,实行全日制半托。幼儿教师27人,教师陈静霞枟培养创新能力,实施素质教育枠论文在枟中国当代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枠发表。幼儿作文参加全国小学生语文教学研究会举办的国庆50 周年作文比赛荣获一等奖,教师张惠霞两篇范文获三等奖,枟教师与学生心理健康枠论文发表于枟宁夏教育枠,并被湖南徐特立研究所评为二级论文。教师胡荣枟儿童撒谎行为浅析枠论文发表于1998 年枟宁夏教育枠,2001年被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学前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1986年六顷地乡六顷地村自办学前班,收学生30 余人;1990年县城小学附设学前班一个,招生40人,后来发展为3个班;1993 年全县各中心小学都办起了学前班,共收学生325人,10个教学班;2000 年共收学生330 人,分18 个教学班,县城小学设二年制的学前班一个。

第二节 小学教育

一、民国时期小学教育

民国十三年(1924年),县城南部杨富元请王先生办家庭私塾,教杨氏子弟。民国15 年(1926年)高侯(高登科、侯建封)两家大户同杨氏商通,在杨家湾子龙王庙中合办私塾,仍聘王先生任教,收男学生20 余名,用枟三字经枠枟百家姓枠枟千字文枠等做教材,进行启蒙教育。办学经费由地方筹措和庙田收入补助维持。

民国十七年(1928 年),甘肃第八师范毕业的学生白含锐返乡,应大户之聘任教师,改龙王庙私塾为龙王庙学堂,学生增至30多人,课程改设国语、算术、体操、唱歌等,采用新教法。教学用的笔墨纸张匮乏,自制沙盘用木棍练习写字。

民国十九年(1930年)龙王庙学堂停办,迁杨柜村建杨柜小学,校长白含锐,教师张焕堂,学生50多人,校舍18间,学制四年。开设国文、算术、常识、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民国26年(1937年)杨柜小学迁址高仁镇,更名为高仁镇中心学校,校长陈建国(甘肃临夏人),教师2人,学生最多时有100多人,先后建校舍20间,礼堂4间,学制改为六年制,五六年级增设历史、地理、自然、卫生、童子军训等课程,师资不足,采用复式教学。此后相继建立5所国民小学,即白银套海(民国27年)、五堆子(民国28年)、净慈寺、马太沟、查汉埂(民国30年)。五所国民学校都是一名教师任教的单级学校,人数在30人左右,有二至三间教室。至此全县共有6所小学,人数最多达294 人(含女生65 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不到30%,到1949年时学生剩200多人,教师8名,入学率只有21%,全县累计高小毕业生43 人,师范毕业生9人。

二、新中国时期小学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学校,进行恢复整顿,按照“为工农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增设学校,优先招收工农子弟入学,不受年龄限制,到1951年学校增到7所,学生258名,教职工11名。1956年学校增至9所,学生610名,教职工21名,增设一所回民民办小学(学生42人)。1957年小学发展到10所,在马太沟完小附设初中班,学生49人,教师3名。1958 年学校猛增到18所,在校学生2066名(回族70名),教职工54人,在校学生占学龄儿童总数的95%。1960年动员超龄小学生88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规定小学六年级学生年龄不能超过17 周岁。1961年全县共有公办小学10所,民办小学5所。1962年贯彻“压缩规模,合理布局,提高质量,精简人员”的方针,全县公办民办小学减少11 所,精简教职工22 人。1963 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全县41 个生产队兴办耕读小学25 所,学生468人,半农半教教师24名。实行早午班,半日制或全日制不定教学,全县形成多层次结构,多形式的小学教育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学校先后暂停。1969 年工宣队、贫管会进驻学校。1972年恢复考试制度,教学形势略有好转。1977年拨乱反正,恢复正常教学秩序,调整学校布局,小学发展到18所,在校学生2944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6%。1978年2 月县委决定东方红一小(县城小学)为重点小学,1980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为区级重点小学。

1983年学校发展到22所(其中戴帽子初中4所,完小13 所,初小5 所),教职工148 名(含民办教师50人,代课教师16人),在校学生3000名(其中女生1144名,回族228名),入学率达96%(回族92%),1987年基本普及了小学初等教育。1989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验收合格。1992 年开始实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到 1994 年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巩固率为99畅9%,普及率为100%,小学毕业生合格率为94畅44%。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1畅1%,完成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各项指标,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验收合格,确认陶乐县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

1995年3月开始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根据“普九”法规进行学校建设,到1997年全县有完全小学18所(回民小学一所),教学点3个,在校学生4178人,专任小学教师254人,学历达标率100%。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2669人,入学率为99畅9%,残疾儿童入学人数8人,入学率61畅5%,入学儿童少年中实现了零辍学。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1万余平方米,消灭危房;图书馆藏书总计3 。8 万册,每生平均13畅3 册,配齐了教学仪器设备和部分微机、电教设备,小学教育走上了素质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接受香港汇富集团、逸夫、日本岛根县、美国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部队等捐款创办二所希望小学,接收吊庄移交的大塘小学和三道墩小学及五斗小学教学点。全县共有小学22 所,教学点4 个,教学班144个,在校学生3765人,其中女生1831人。

三、县城小学简介

县城小学建校于1956年9月,校址在陶乐县城内,原名马太沟完小,由群众献工献料,国家补助方式建成教室12间,办公室3 间,宿舍16间。到2000年,学校占地面积3畅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81平方米,图书室、音乐室、电教室、实验室、操场俱全。有微机27 台,投影机12台,钢琴1 架。20 世纪70 年代改名为县城小学。1978 年确定为陶乐县重点小学(时称东方红一小),由县文教局直接领导。1980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确定为全区30 所重点小学之一。1987年教学改革,实行五年制教学任务,为教育教学改革做了大胆的尝试。

1989年石嘴山市政府授予教书育人先进单位。1996 年自治区授予办学条件标准化先进集体,1998年陶乐县授予“普九”先进单位,多次获得市、县文明单位称号。2000 年,在校学生742人,14个教学班,3个学前班。教师48人,具有小教高级职称的18人,大专学历39人,中专学历9 人,教师学历100%达标。教师卢兰英在1976 年和1983 年先后两次荣获区级“三八”红旗手称号。教师徐凤兰在1983年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翌年又荣获枟人民日报枠等7报社颁发的模范班主任金质奖章。青年教师高苗于2001年9月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受到了李岚清副总理的接见。

第三节 中学教育

1957年9 月在马太沟完小设立戴帽子初中班一个,招收学生49 名,外调教师3 名。1958年建校舍684平方米,同年9月15日,甘肃省教育厅批准成立陶乐县初级中学。设教学班3个,招收学生187名。教师9人,工勤人员2人。

1960年实施“调整、巩固、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动员超龄学生20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按照中央缩短年限,控制学时的精神,进行了中小学“十年一贯制”和“五、三、二制”试验。1968年在永红完小(红崖子乡)设初中班,改永红完小为永红中学。1970 年在红旗完小(高仁镇乡)设初中班,改红旗完小为红旗中学,是年在陶乐县初级中学设二年制高中班。

1971年将陶乐县初级中学改名为陶乐县中学。全县有中学3 所,学制改为“二、二制”(初中二年,高中二年)在校学生人数为550人,教学班14个,教职工增加到30人,校舍建筑面积发展到4530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课闹革命,多数学生达不到合格毕业生程度。1972年红卫完小(五堆子乡)改为红卫中学,招收初中学生。1976 年,在上八顷小学建立红旗回民中学,是年红旗中学和永红中学增设高中班。1978年进行拨乱反正,整顿学校教育秩序。红旗中学和永红中学的高中班停止招生,全县中学保持7所(完全中学1所),在校学生1385人,教学班30个,教职工68人,是年2月23日陶乐县委决定陶乐县中学为县重点中学,归县委和县革委会直接领导,业务归文教局负责。为提高教学质量,恢复“三三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调整中学布局。1980年撤销上八顷初中班与高仁镇中学合并。1981年撤销马太沟初中班与陶乐县中学合并。

1982年全县共有中学5所(完全中学1所)在校学生1192 人,教学班27 个,其中(高中班4个)教职工104人。1977年恢复高考。1977~1982年考入高等院校学生88名、中等专业学校学生236名。1983年全县招初中新生8个班共339 人。升学率为65%,高中新生两个班108人升学率为48%。1984年9月撤销六顷地中学和五堆子中学,在陶乐县城西成立马太沟初级中学,招生80人,分两个教学班。1986 年马太沟初级中学改名为陶乐县第二初级中学,是年陶乐全县共有3所初中、1所完全中学。1992 年在校初中学生1769人,教学班36个。高中学生451人,教学班9个。1995年推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遵照“普九”目标进行学校建设,到1998年全县四所中学初中学生总数为1252 人(其中女生642 人,少数民族学生96人(其中女生44人),教学班36个。高中学生210人,(其中女生105人),高中少数民族学生6人(其中女生2人)教学班6个。初中教师128人。任职学历达标率100%。校舍建筑面积1 万余平方米,每个学生平均6畅8 平方米。危房全部翻新。图书馆藏书达2417册,每个学生平均15畅9册,教学仪器配备率达100%。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验收,确认陶乐县基本普级九年义务教育县。1999年吊庄移交陶乐县,将吊庄在县境兴办的大塘中学更名为陶乐县月牙湖回民中学。

陶乐一中简介

陶乐县第一中学始建于1957年,建置于陶乐县城马太沟小学,设初中班。1958 年9 月在县城东部(今一中校址)兴建校舍684平方米。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正式建立陶乐县初级中学,招收学生2个班。由县委宣传部长张国庆兼任校长,教导主任那英俊主持日常工作,从外地调入教师钟志仁、司立忠、刘国华、范景山、杨春珊等7 人,1960 年首届初中毕业学生40人。至1969年连续十届初中共毕业学生329人。毕业生除少数升学外,大部分充实到陶乐县各部门参加工作。

1970年设立高中,学制为完全中学,校名改为陶乐县中学,学制实行“二二制”(初中高中各二年)。1978年2月23日,陶乐县委决定将陶乐县中学定为县重点中学,由县革委会直接领导。1980年初中学制改为三年制,1983年高中学制改为三年制。1985年自治区政府投资10万元建成2万平方米田径运动场,设置主席台,观礼台,400米标准环形跑道,绿色草坪足球场、水泥篮球场等。是年首届高三毕业生考入大专院校13名,中专1 名,学校教育质量开始进入新阶段。1986年学校更名为陶乐县第一中学,是年投资70 万元兴建1170 平方米的教学大楼,取暖有锅炉房,新添课桌凳600 套,改善了办学条件。1989 年陶乐县第一中学被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授予“教书育人先进学校”。20 世纪90 年代,贯彻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设施更加完备。1998年自治区政府投资120万元筹建2027平方米的综合教学大楼。

2000年有学生1200 人,初中教学班、高中教学班各12 个,专任教师82 名,其中中教高级教师10名,本科学历37名,在职攻读研究生3 名。教师学历100%达标。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广大教职工恪尽职守。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初中毕业生4580 名,高中毕业生2382人。1990~2000 年10 年间,向全国各大专院校输送高校学生400 余名。其中涌现出一批留学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孙涛,留学日本,博士学位;金波,留学荷兰,博士学位;刘玉龙、刘文哲、王艳云(女)在国内高校获博士学位;吕学虎、马艳(女)、王玉保、高丽梅(女)获硕士学位;胡文明硕士研究生导师。

校长尹志勇被自治区评为优秀校长。教师陈绍琴被国家教委、人事部授予优秀教师奖章,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接见。教师徐冬梅被自治区教育厅授予优秀教师称号,受到李鹏总理的接见。荣获自治区级先进奖励的老师还有陈学温、刘润香、尹耀金等人。王青山获中华全国总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奖章;高明真、贺光清获国家教委、体委授予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优秀工作者称号。

第四节 职业教育

1959年9月,在红崖子公社大柳树村建立农业中学,招收学生20 名。开设语文、数学、英语、汉语拼音、动物、植物等学科。1966年在县城东南郊办马太沟农场中,首期招生17人,二期招生23人,种地50亩,于1968年停办。1986年秋,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在陶乐县中学附设高中职业班一个,招生45名,学制三年,教学活动由陶乐中学管理。第一届毕业生大部分分配到全县各地工作。1989 年经上级批准,在陶乐县第二中学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陶乐县职业高中,招生45人,设置专业为农职业班、果树班、缝纫班、美术装潢班,1994年以后停办。

第五节 成人教育

1950年9月,陶乐县、乡人民政府冬学委员会成立,开展扫盲教育工作。是年全县共办冬学24处,24个教学班,参加学员268 人,教师24 人;教材有农民识字课本和时事政治两种,每天学习2~3小时,每期2个月,80%的学员完成课程进度,1952年冬学结业。1953 年转办常年民校12处,15个教学班,302名学员,12名教师(其中兼职2 名)教学采用枟祁建华速成识字法枠,在160个小时内突击识字2000个。1953年全县成立6个速成识字班,共有学员198人,专职教师1人,兼职教师3人。1954年全县共办10 个扫盲班,学员362 人,有44人达到扫盲标准。是年组织在职干部文化学习班,扫除干部职工中的文盲半文盲,根据文化程度编成初级班和高级班,分别学习冬学课本。

1955年全县共办扫盲班45个,学员648人。11月冬闲时又增加25个扫盲班,学员300人,教师由当地高小毕业生或生产队会计担任。1956 年农业合作化后,成立陶乐县、乡扫盲协会。组织干部业余文化学校,参加学员79人,其中扫盲班35 人,高小班44 人。动员青壮年农民1710人,参加识字班、识字小组。学习目标是认识1500 个汉字,期末检查,达到扫盲标准的只占入学人数的5%。是年全县共建民校42 处,教师42 人,参加民校学员1224 人,其中妇女学员745人,占全县妇女的60畅5%,做到队队有民校,年终扫除文盲147人,占学员总数的11畅99%。1958年,参加扫盲学习的人数达5266 人,占青壮年文盲总数的100%,实现扫盲人数为1529人,占文盲总数的35畅39%,月牙湖乡实现了无盲乡,上一社、二社实现了无盲社。成立业余小学35所,业余中学9所,学员270 名,农业红专大学9所,学生139 人,干部红专学校1所,学员300人。1959年县乡相继成立扫盲和业余教育委员会,大队生产队成立冬学委员会及班委会,办扫盲班60 个,参加学员3329 人,有1241 人基本脱盲,占学员人数的37畅2%。举办了汉语拼音识字教师培训班,15 人参加培训,各乡、场、站培训注音识字教师60人,办注音识字高初小混合班56个,业余初中班2个,高小超龄班2个,参加注音识字学习的2147人。

1960年4月,陶乐县召开文教工作会议,成立扫盲和业余教育工作委员会,由11 人组成,确定扫盲专职教师3人。考核验收2249名学员,690人脱盲,占青壮年总数的30畅54%。1966年以后的10年“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扫盲工作陷于瘫痪。

1980年,对全县农民文化状况进行普查,文盲总数为3257人,是年冬季组织400名学员参加文化学习。1982年将业余农民教育委员会改为业余工农教育委员会,各公社配备业余教育专干、专职或兼职教师,实行承包责任制,办职工文化补习班,参加学员250 人,农民夜校12所,参加学习的青壮年文盲半文盲300余人。1983年7月召开第一次工农业余教育表彰大会,全县共有青壮年文盲7712 人,达到脱盲标准的5190 人,尚有2522 人未脱盲,占青壮年总数的32畅7%,占全县人口的17畅3%。

1986年全县共扫除文盲7712人,是年4 月,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考核验收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2畅7%,达到基本扫除文盲单位标准颁发合格证书。1989年全县各乡场(站)普遍办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班3~5 期次,参加农民总数为4670 人次,学习种植、果树栽培、稀土施肥、农机实用等技术。1990年,全县15~40 岁青壮年文盲488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扫盲任务为80人,全县办扫盲班4个,参加人数80人,个人承包扫盲45人,年终验收达到扫盲标准的29人,全县非文盲率为93.54%。是年办农业技术培训班48期,学员2527人次,手扶拖拉机学习班2 期,学员63 人次。1980~1990 年共扫除文盲940 人,文盲比例由1980年的20%,下降到1990年的10%。1991 年实施自治区“231 工程”,陶乐县设“231 工程”办公室。全县办扫盲班 31 个,学员 434 人,个人包教 91 人,占应参加学习的人员92畅7%,验收合格率达84畅24%。全县非文盲率达98畅32%。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抽测验收,确认陶乐县为扫除文盲县。

第六节 农业广播电视教育

中央农业广播学校陶乐县办公室,后改名为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宁夏分校陶乐县办公室,1981年,由县农技站代管,王文忠负责办理具体业务,招收涉农中专学员。1985 年改名为陶乐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上成立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农、林、牧、水、教、财、团、妇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广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由县农业局局长雍少泉兼任,具体业务先后由农技站(后改名为农技中心)王作栋、贾廷虎、吴玉娥、刘光珍等人办理。1994年胡文忠任专职校长,1997 年刘万保任副校长。1981~2001 年共招收中专学员286 名,毕业210名。2000年开设大专班,招收大专学员113名,已毕业5名。

中专主要开设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社会会计统计与审计等专业。大专主要开设农业推广和农村经营管理两个专业。

第七节 教育行政管理

一、行政管理机构

民国十九年(1930年),绥远省沃野设治局秘书林某兼管教育。民国26 年(1937 年),陶乐设治局,设教育科员 1 人。民国 30 年(1941 年),陶乐县政府设建教科,科长徐琳。1945年增加督学兼科员 1 人。张焕堂负责管理全县小学教育,1946 年朱金党任建教科科长。

1949年9月25日,陶乐县解放,陶乐县人民政府设第三科管理学校。1950年县第三科改为教育科。同年5 月29 日,改为文化教育卫生科。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1952年各乡设文教主任1人。1956年1 月1 日,改文化教育卫生科为文化教育科,农村划片设立学区。1957年11 月7 日,文教卫生事业合并,文化教育科改为文化教育卫生科。1959年文化教育科隶属于陶乐县文教卫生部。1961年陶乐县文教卫生部撤销,改为文化教育卫生科。1966年5月改为文化教育卫生局。1968年改为陶乐县文卫组,隶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后改隶属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处领导。1972年3月,改为陶乐县文化教育卫生局。1978年改为陶乐县文化教育局。1984 年改为陶乐县文化教育科。1990 年改为陶乐县文化教育局。1997年3月,更名为教育文化体育局。2000 年改为陶乐县教育体育局,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招生办公室、教育股、教研室、体育中心、教育督导室、电教中心。

二、学校行政管理

20世纪50年代,各学校由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除陶乐县初级中学、马太沟第一小学,其他学校由所在地公社管理。1963 年枟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枠规定,校长是行政负责人,在当地党委和教育部门领导下,负责全校工作,规模大的学校设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配合校长分管教学和总务工作。1968年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公社管理的农村学校,由贫下中农、社队干部、革命师生三结合组建校革命委员会,城市中小学则由工厂领导,由工人和革命师生组成的“三结合”学校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教改组管理学校。陶乐县煤矿、陶乐县修造厂选派了三名工宣队员进驻陶乐县中学,乡村各学校则由各社队贫协代表进驻。1968 年9 月23 日,各学区成立革命委员会,领导学区教育革命和教学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违背教育内涵的管理办法扰乱了教育工作的正常秩序,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1978年,驻各校工宣队、贫宣队撤走,学校管理步入正轨。1979年,按公社地区将全县划分五个学区。学区指派专人负责,完全小学配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人员、建教研组、分别负责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1984 年枟全日制中小学管理暂行办法枠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内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日常工作,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全小学设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中学设校长1人、副校长1~3人、教务主任正副各1 人、总务(后勤)主任1人。较大的学校设政教主任,专司思想品德法制纪律教育工作。组建校务委员会,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学校管理走入正规化道路。

三、教师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前夕,陶乐县共有8名小学教师。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有8名教师全部留用,坚持用“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稳定教师队伍。1952年教师增加到12人,其中4名受过师范专业教育。1955 年教师增为15 名。是年10 月,选送1 名教师到银川师范学校培训。1956年,贯彻“加速发展、提高质量、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教育工作方针,教职工增加到30名,是年全体教师到平罗参加普通话语言培训班,培训两周。1958年陕西、河南移民来陶乐,外调支宁青年,补充教师队伍。至此初级中学教师11 人(大专3人,高中5人)。到1960年中学教师为14 名。小学公办教师63 名,民办教师12 名。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共调整中小学教师22 名。是年中学教师为13名。小学教师为44名。1963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推行“两种教育制度”,中小学教师队伍大幅度增加,师资素质稍有增强。小学41 名教师中,高中毕业11 人,初中毕业25人;中学11名教师中大专毕业4人,高中毕业5人。1966 年小学教师63 人(其中高中毕业16人)。“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全县10名教师遭受隔离审查,4 人被“群专”,4 名下放农场村队监督改造,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78年以后,蒙冤教师先后回校执教。部分民办教师通过考核、考试转为国家公办教师。到1980年全县教职工达224 名(公办教师127名,民办教师48名,代课教师35人,工人14人)。1981~1985 年期间,宁夏大学毕业生先后分配陶乐任教的本科生有20多人,外地回乡和引进的老教师3 人,提高了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1985年全县有中学教师90人,小学教师107人。教师中大专毕业生39人,中师高中毕业生171人。1985年以后,外地教师先后离开陶乐,教师补充主要靠本地考入宁夏大学毕业的学生补充。1988年国家给教师评定职称,稳定教师队伍。1990 年全县有中学教师99人,小学教师159人。1990年以后,国家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陶乐教师队伍分配来源减少,主要靠原有在职教师到宁夏大学教育学院进修提高教育素质。小学教师主要靠石嘴山师范毕业的本地学生补充。1995 年全县中学教师108 名,小学教师206 名。是年按照“普九”关于教师学历达标的要求,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函授、脱产到平罗师范学校进修,100%的完成了学历达标,民办教师分批转为公办教师。2001 年全县中学教师124 人,小学教师268人。基本满足了陶乐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教师待遇

民国时教师地位低下,工资微薄,月薪6斗小米(每斗7畅5公斤),1948年每人增加一元银元。

1949年,解放初期,教师工资仍以粮计酬,标准有所提高。小学教师每月发小米或小麦最高110公斤,最低105 公斤。1952 年改为货币工资,实行工资分制。全县12 名教师中最高为165个工资分,最低为90个工资分,工资分值由工资分牌价计算。因物价波动因素,工资分牌价常有变动。教师平均工资额约为40万元(旧币)。

1955年教职工工资全面换级、升级进行调整,陶乐中、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38畅27 元。1956年,教师工资进行改革,终止工资分制,实行级别工资。按学历、教龄、工作表现定级。陶乐小学教师最高级别5级,月工资63元;最低10级,月工资32畅50元。全县教师平均工资42元。民办教师工资由社队公益金支付,规定全年不得少于450元。

1960年5月~1963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枟关于评定和提升全日制中小学教师工资级别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枠调整提升了教师的工资。调整后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平均月工资43畅32元。中学教师最高78元,最低42元,平均月工资56畅4元。小学教职工最高56元,最低32畅5元,平均月工资38畅90 元。民办教师由生产队记工分,国家定额补贴16~18 元(民办教师个人给予5元,其余交生产队)。1972年、1977年、1979年3次为教师提高工资。

1978年全县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44畅24元,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47畅63 元。1981 年专门对全体教职工普调一级工资。教龄长、贡献大的调二级。1985 年又进行了工资套改。1988年开始对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执行聘任职称工资标准。教师职称分四档,即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每级别增加工资10%。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1993年工资调整后,每两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003年,陶乐县中学教师最高月工资1611元,最低月工资769元,平均月工资1060元。小学教师最高月工资1346元,最低月工资7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