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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7种方法“杀”出新主管的威严

作为管理者,一定要树立威信,千万不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即自己定下的规章制度,自己首先要带头执行,当有人触犯这些制度时。无论关系远近亲疏一律按规矩严处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一旦制定了规矩,任何人都应该按照这个统一的步伐前进。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有些人认为:立法要严,执法要松,法律无情,人有情。乍听这个,道理确实很对,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以情代法或者以情废法都是弊大于利的事情。所以,管理者应该做到立法适情,执法无情,如此一来,才够起到警示的作用,避免众人以身试法,这里讲的“法”就是指管人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作为管理者,一定要树立威信,千万不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即自己定下的规章制度,自己首先要带头执行,当有人触犯这些制度时。无论关系远近亲疏一律按规矩严处理,这里向广大职场管理者提出7点建议。

1.管人以威

黄老板自己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为他善于经营,所以将公司上上下下打理得十分有条理。在下属眼中,他是一位不苟言笑的上司。他多年的好友加下属因为触犯了公司的规定,被他义无反顾地开除了,虽然下属能够看出他眼中的不舍,但是他依旧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颇有些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意味。

领导者要树立威信靠的绝非严厉,而是领导者日常行动中的凛然正气,以及爱护、体恤下属之心。孟子曰:“君子以仁有心,以礼存心。”管理者更是如此,要想让有才能的人不违背你的指挥,你就应该将威信建立在他们的心中。

2.以暴制暴

与无德小人相比,悍将不但粗鲁,而且没有头脑,因此想要管顺悍将绝非易事。但是,悍将并非一无是处,他们也有自身的优点:勇敢、不惜力、讲义气等,一旦需要冲锋陷阵的时候,自然少不了他们的帮忙,所以,想要收服悍将,一定要先降服他。有两种人能够收服悍将:一是比悍将更悍的人,另一种是有威严、能震慑住悍将的人。

清朝时期,蒙古王爷僧格林沁手下有一员名为陈国瑞的大将,此人能征善战,但是从未读过诗书,所以谈不上有什么德行,开口便是脏话,而且有些一根筋,只要他认准想做的事情,任天塌下来也要办成。

陈国瑞15岁时,便在湖北老家投靠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了清军,几经周折被僧格林沁收为部下。此人擅长打仗,而且胆识过人。在一次战争中,敌人炮弹的弹片儿击中了他手中的酒杯,但是他丝毫不避讳,反而拿起身边的凳子,端坐在营房外,并且高声呼喊“向我开炮”,这一举动令所有部下十分敬重他。

说起粗鲁莽撞,僧格林沁与他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据说,僧格林沁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即使大敌当前,听汇报时也要来回走动;赞赏他人之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的嘴里,就是端起一大碗酒强迫对方喝下去;他即使发怒也与一般人不同,他会用鞭子抽打对方的脸或是扯他的辫子,这种行为令很多人都难以接受,但是,陈国瑞却不怕他,而且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在僧的指挥下,陈国瑞屡打胜仗,这足以说明以暴制暴的效果。

3.以严制狂,软硬兼施

僧格林沁死后,曾国藩接替剿捻事宜,就与悍将陈国瑞开始打交道。为了使陈国瑞真心诚意地臣服自己,曾国藩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然后,又历数他所犯下的种种暴行,让他知道自己曾经犯下过的罪行和别人对他的评价。

面对曾国藩的批评,陈国瑞感到心灰意冷,准备退缩,就在此时,曾国藩将话锋一转,又开始表扬他能征善战、勇猛无敌以及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并且鼓励他说:“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将来一定有前途,并且劝解道‘切不可因为莽撞自毁前程’。”

此时,陈国瑞又恢复了往日的振奋精神,于是,曾国藩就趁热打铁,坐到他面前像老朋友一样劝解他,闲谈之间给他立下了三条规定: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这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唯有频频点头的份儿。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陈国瑞一回到营中,照样不执行曾国藩所下的军令。看来软的不起效果,那就只好来硬的,曾国藩马上奏明皇上,请求撤去陈国瑞帮办军务一职,褪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与此同时,还严肃地告诫他:如果再不听令,就要革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陈国瑞一想到要过无酒无肉的生活,就顿时心生畏惧。从此之后,就乖乖地听曾大人的指示。就这样,曾国藩以软硬兼施的办法,剃了陈国瑞这个刺头。

4.管人者不能徇私枉法

公孙仪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宰相,大家都知道他爱吃鱼,所以就争先抢购鱼送给他,但是他都一概谢绝了。他弟弟好奇地问道:“既然你那么喜欢吃鱼,为什么不接受呢?”公孙仪严肃地回答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接受别人送的鱼。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我如果吃了人家送的鱼,就必然要替他人办事,这就很有可能会触犯法律,甚至被免去宰相一职;如果这样,即使喜欢吃鱼,也不会再有人给你送了。所以,不接受别人赠送的鱼,就不会被免官,而且还能够吃自己买来的鱼。”

位居高官,能够保持如此清醒的头脑确实不易。公孙仪能够明确地区分吃鱼和送鱼的不同,在小恩小惠面前做到清正廉洁,不贪心,所以避免了让别人牵着鼻子走。

5.依法行事,按律施行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她的一生充满了离奇的色彩。先是废掉了李治的儿子唐中宗与唐睿宗,然后使自称圣神皇帝,并改国号为周,在她治理国家时,虽然继承了唐太宗的一些善政,并且进行了一部分改革,但是武则天还是怕自己不能服众,所以就大设特务,提倡告密,任用酷吏,屡兴大狱,借助这些方法巩固自己的政权。一时间上至皇亲贵族,下至黎民百姓惨遭冤枉的人不计其数。在这种环境下,有部分执法官员都“竞为深酷”,经常会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无辜,并且借此邀功请赏。

与一般权臣不同的是,李日知办案只认“死理儿”,凡事都以法律为证据,所以,给众人留下一股不怕死、不信邪、不求官、不爱财的人间正气。那时,李日知任职司刑丞,量刑一贯平恕准确,从不草菅人命,也不会屈从于权威,与周围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有一次,司刑少卿胡元礼想杀一个人,但是,李日知认为此人罪不至死,所以坚决不同意这种判刑,两人为此争论不休,案子还没有定,胡元礼就咆哮道:“只要我胡元礼不离开刑曹,这个人就休想活命!”面对胡元礼的强行,李日知也不甘示弱,他严厉声色地说:“只要我负责目前这个工作,这个人就不能处死!”于是,两人就各自向上汇报,并且阐述了自己的理由,由于李日知所说的有理,所以上司难以反驳,最终那个人没有被判处死刑,依法行事的管理原则终于发挥了作用。

6.宁让人畏,不让人敬

有些时候,管理者令人畏惧比令人敬爱来得更为安全,这就好比有些人敢去偷心爱人的东西,而不敢占自己所畏惧的人的便宜。所以,有些经常施恩的领导过分地信任自己的下属,这样很容易造成判断上的失误。

7.不可或缺的“坏事”能力

周公旦被儒家尊为圣人,但是却有杀害同胞兄弟管叔、蔡叔的不良记录;汉高祖刘邦,在项羽以其父亲的生命作威胁时,却以“请分一杯羹”来应付。

为了胜任某些工作,领导者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必须要有做“坏事”的能力,必要时要有牺牲无辜者的决心与勇气或对某些人处以严酷的惩罚,虽然这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功高必定盖主,任何管理者在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常常会牺牲创业伙伴以及曾经为公司出谋划策者的利益。虽然这有些“过河拆桥”的意味,更有“兔死狗烹”之嫌,但是为了公司的成长和管理制度的健全,在特定的时候牺牲这些人的利益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