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革没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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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官场“生态链”不破,腐败的温床难除

在中国大大小小的官场,究竟有多少地方不断演绎着像当年张大常任四川乐山市沙湾区党委书记期间那样的官场“生态链”,也许永远不得而知。然而,这样的官场“生态链”所折射出来的中国社会特定历史时期腐败的社会“生态基础”,倒是看得很清楚的。

这个官场“生态链”大体是沿着两个方向“发散”的:一是利用城市化和大量工程上马,通过领导人特别是“一把手”所拥有的绝对权力,干预和影响工程,为一些私人老板牟取利益,这些老板们或事先或事后对其投桃报李,大肆行贿,中饱私囊;二是利用管辖范围内大大小小官员急于提升,或者换岗(换到更肥缺的领导岗位)的心理,通过暗示、引诱等手段,迫使这些官员们行贿,大肆买官卖官。当然这是明目张胆的。更多则是,不需要任何暗示,只要他显示出他拥有这样的权力,并略施小计,这个市场就“大”得惊人,医院、家庭、餐馆、办公室等任何地方都可能成为行贿受贿的场所;婚丧、出国、小孩上学、住院,都可以找到无数种的由头,去拜会、看望、问候等,不一而足。与此同时,这些大大小小的行贿官员,又通过贪污或者受贿,不断地掠取更多行贿的本钱和为自己享用的钱财。于是,就会形成这样的官场“生存状态”:“上级”之所以敢向“下级”暗示索贿,“下级”之所以言听计从套取公款拱手相送,盖因为“下级”今后要靠“上级”去提携。要提升就得去行贿,要行贿就得去贪污、去受贿。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边贪边送、边送边升、边升边贪这,就是有些地方现行官场中的“生态链”。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种现象,并不是一个地方绝妙的“创造”,而是在不少的地方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用检察官在办案手记中说的话是:“尽管这样的官场生存状态,不一定是普遍存在的,但也绝不是个别的。”

其实,张大常腐败案暴露出的上述官场生态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中

国官场腐败的基本特征和规律,而且,也给我们分析这种现象提供了依赖的路径。

比如说,如果我们官员选拔,真正有一套行之有效、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和模式,内部有严格的约束机制,外部有群众有效的监督,张大常的这种行为就很难得逞。比如说,如果我们对诸如党政一把手有一套完整的权力行使、运作的制约力量,不使这样握有重要权力的个人,超脱于权力监督的框架之外,张大常的行为大概也很难得逞。再比如说,如果我们各个政府机构的管理运行的行为是比较规范的,各个部门之间不存在那样明显的“肥缺”与“清贫”的巨大差异,张大常腐败的“空间”也会大大缩小。还比如说,如果我们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有一套真正完备的独立、规范的招标运作体系,严格限制官员对招标项目的各种干预行为,并有严厉的处置措施,像张大常这样通过干预工程招标的腐败现象就可以大大避免。比如说然而,所有这些,在我们的官员管理体制中,都似乎缺乏真正有效的制度安排。

如果不破中国官场类似乐山沙湾区这样的“生态链”,腐败的社会基础就很难真正根除。从这个意义上说,张大常腐败案尽管腐败的涉案金额很少,只有40多万元,但演绎的形态“逼真”、“完整”,给人们留下的启示也是极为深刻的。这个案子进一步告诉人们,如何破除中国官场的“生态链”,彻底根除中国官场腐败的基础,净化官场的社会风气,无疑将成为未来我们反腐败工作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理所当然地应该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分析中国未来改革的趋势,首先要对目前改革的基本形态以及中国整体的发展趋势有准确的把握,这也许是我们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和条件。

(一)改革进入胶着期,政府成为焦点

关于目前中国改革的基本形态,我想用“困局”或“胶着期”这样的词汇来概括。之所以如此,我是基于以下五方面的判断和依据:第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至今连改革的方案也因为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难以出台;第二,垄断行业的改革裹足不前,由于垄断造成的社会后果也愈发难以收拾,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第三,“国进民退”的现象并没得到改善,民营经济困难、中小企业倒闭的势头还在蔓延和发展;第四,财税体制改革没有真正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紧张,地方土地财政依然如故,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增无减;第五,政府自身改革步履艰难,三公消费、预算公开、官员财产申报等改革举措,虽已向前推进,但遇到了很大阻力。笔者以为上述五大问题集中反映出改革进入了困局或者胶着期。

进入困局的改革所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一个基本判断是,由于改革无法继续真正深入下去,因此,政府与民争利的整体格局并没有得到大的改变,用公权力攫取利益的现象也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官民冲突、劳资冲突、贫富冲突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大格局的三大主要冲突。

(二)未来中国社会的风险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如果前面的分析是我们判断未来中国局势发展的前提(即改革无法实质性推进),再进一步从经济、社会、政治三各方面来观察中国社会未来的走向,那么,就会发现这种风险似乎还可能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从经济方面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中国未来经济增长放缓与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使经济停滞的风险在加大。如果处理不好经济下行、物价上涨所带来的问题,就有可能使社会进入滞胀期。这是最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二是为稳增长、保就业,所以调结构、转方式的既定思路,可能受到重大冲击。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局面,这对未来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同样是我们最需要防范的。

从社会风险来看,突出的也有两个方面:首先,老百姓的利益诉求意识、维权意识增强与城市化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性。

而广东乌坎事件处理的示范效应,从积极方面看,无疑给我们处理此类事件开了一个很好的先河,取得了良好的效应,但如何防止其他地方的效仿,更需要我们注意。其次,围绕基层自治的广泛推行,在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民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之间,如何实现二者的平衡,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

从政治风险来看也有两个方面:首先,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年份,也是十年大换届之年,这在一定意义上说为西方少数国家要挟中国提供了极大的机会。西方看到了中国正处在权力交替过程,有可能会造成权力真空,可能会以此来要挟中国,给中国施加更大的压力。其次,官方主导的价值形态如何与公众对民主自由的追求相统一,也不容乐观。比如对目前中国社会道德层面形势的分析和判断,官方与民间显然存在明显的差异。因为对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社会道德如何,其实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真实的切身感受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官方主导的价值体系不能考虑老百姓的所思所想,那么老百姓就不会认同。这对克服信仰方面的问题,显然不利。

(三)走出改革的困局,取决于高层的决心和措施的得当走出改革的困境,首先取决于高层领导的决心。我们已经形成了很多改革方案,要对这些改革方案进行全面的审视,要避免与民争利的改革,比如土地征用和拆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垄断行业改革以及国进民退等,在这些关系普通民众切实利益的诸多重大改革的问题上,我们需要用新的思路进行审视,需要调整的要果断调整,要把与民争利的改革变成让利于民的改革、促进民富战略推进的改革。

其次,要敢于碰既得利益集团这个硬,最大限度地消除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种种阻挠。要防止既得利益集团把其利益获取方式用制度化的形式固化下来。

最后,要选择好改革的突破口。从目前我国改革面临的现实来看,有三方面突破口可供选择:第一个突破口是执政党自身的改革。这主要是启动党内民主,在党内全面推行差额选举,以此突破选人用人制度的改革。从现实问题来看,这是最为关键也

是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我们存在的很多问题都与这个问题有关,亟须突破。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那种有举无选的现象。其实我们在政府自身改革方面,如果连这点都不敢往前迈,将是非常悲哀的事情。虽然我国上面没有顶层设计,但是下面已经看到这个趋势了,很多地方党政机构都在大胆探索党政干部的差额选举,甚至包括一些正职的地级市市委书记。第二个突破口就是政府自身改造,首先要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的过多干预,限制政府过多干预市场的权力,推进政府结构的优化,从源头上遏制部门利益。第三个突破口是,在此基础上推进人大代表结构、产生方式、人大运转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加强人大的权力和权威。

二、破解既得利益集团,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陷入困境,不伤筋动骨,很难走出困境。而破解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成为问题的关键。

(一)四大差距都被放大,折射收入分配制度的扭曲从目前中国社会的现实来看,有三种矛盾似乎深刻地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直接威胁着中国社会的和谐,这就是:官民冲突、劳资冲突和贫富冲突。而这三大冲突似乎又都与我们的现行分配制度有关。作出这一判断的基本依据是,在过去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四大差距都被放大了,而没有一个被缩小:即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和地区差距。

从收入差距来看,1978年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是1∶2.22,到30年以后的2008年直接被放大到1∶3.33,这几年虽然有所改善,但目前仍然是1∶3.23 。从行业差距来看,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中国的基尼系数很低,行业差距也很小,甚至基本没有,当然那是平均主义大锅饭。到了目前,全国的行业差距已经到1∶4.7.如果从个别高收入企业来看,那就更高,如2010年全国平均收入最高的企业据说是中石油,平均年收入高达38万元。从地区差距来看,虽然这是中国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差距也被急剧地放大了,这与我们率先开放东南沿海、实行梯度推进战略有关。尽管后来我们意识到这一点,提前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等,但被拉大的地区差距,要想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有一定难度。至于贫富差距问题,这也许是社会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也最被社会所诟病。有人说,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8,有人甚至认为早已超过0.5.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改革开放确实造就了大批亿万富翁,财富源源不断地向政府、向资方、向垄断行业手中

集中,也是一个基本性事实。少数人掌握的巨额财富与普通民众的收入形成很大的社会反差。

四大差距都被放大,在一定意义上折射出目前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的扭曲。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多数人的收入水平是由市场的供求机制调节的,但这决不意味着政府就无可作为。事实上,在当代社会,政府在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的权威性,就在于手中掌握社会收入分配的杠杆,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通过税收、利率、社会保障等多种形式调节社会整体利益格局。如果一个国家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只能说明收入制度出现了问题,或者被扭曲,也是政府治理不成功的表现。因此,重视收入分配制度并不断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也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十分重视的根本性问题,我们不可小视。

(二)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近年来,围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有关方面也确实进行过一系列努力,但总体看收效甚微,阻力重重。原因也许很多,但笔者认为最关键的恐怕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那么究竟什么是既得利益集团,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当前中国社会的既得利益集团现象,我认为需要作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

按照笔者的理解,所谓既得利益集团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以利用权力或垄断获取巨额利益,并由此形成边界清晰、相对稳定、具备群体聚集效应的人群。其主要特征有四:一是有足够的权力资源。这就是说,既得利益集团常常是和公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并且有比较大的权力影响力。二是有足够的垄断能力。有的既得利益集团,虽然本身可能不直接掌握很大的行政权,但背靠权力资源,对市场或社会有很大的垄断能力。三是有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渗透力甚至决断力。有些利益集团由于在某一领域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会产生很强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使一些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或其结果更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四是通过利益关联,逐步形成群体的边界,获取集团利益。应该说多数既得利益集团都不是在一夜之间可以形成的,而是经过长期的“苦心经营”才逐步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一旦形成,就会兴风作浪,呼风唤雨,在社会利益博弈中不断出击,不断攫取集团利益。

现实生活中,既得利益集团常常表现出四种现象:一是权力、资本、资源三者叠加。换句话说,有些既得利益集团,既掌握权力,又掌握资源,甚至还掌握资本,表现为三者的叠加。其中尤以权力更加重要,有了足够的公权力,就可以获取更多的资源和资本,因此,公权力成为中国既得利益集团最重要的始作俑者。二是对国民经济的

某些重要领域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在我国,这种垄断突出地表现为以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为代表的一些垄断行业,如石油石化、金融、证券、保险、电力、电讯、铁路、民航、烟草等。这些国有企业背靠政府,在市场上呼风唤雨,获取垄断利益,与普通经营者形成巨大反差,一直为社会各界所诟病。三是直接影响,甚至左右公共政策的结果。正因为既得利益集团掌握权力、资源、资本,所以这样的集团一旦形成,就有足够的能力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结果,使政府的某些政策能更有利于自身的利益而不是相反。四是既得利益集团与普通大众形成明显的心理和利益上的情绪对立。可以肯定地说,当前中国社会反映出的上述三大冲突,即官民冲突、劳资冲突、贫富冲突从一定意义上看,都是社会公众与既得利益集团情绪对立的表现。

这里需要认真分析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当下的中国社会是否已经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这是一个我们必须正视的重大问题。按照笔者的见解,前面我们对既得利益集团所作的种种理论上的概括和描绘,就是要为衡量现实中的既得利益集团的现状提供一个分析框架或逻辑。按照这个框架和逻辑,笔者认为目前中国社会至少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三大利益集团的雏形:一是以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集团;二是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三是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资源利益集团。与此相对应,围绕公权力,中国社会实际产生了三大富豪群体:一是权贵富豪;二是精英垄断富豪;三是地产资源富豪。权贵富豪我们可从中央这些年来不断加大的反腐败中窥探到一些端倪,贪腐2.16亿元的杭州“三多市长”许迈永可以算作其中的代表。精英垄断富豪,主要是以那些动辄年薪上百万元甚至更高的国有企业高管为代表。至于地产资源富豪,则更是人人皆知。这些年来,胡润的中国富豪排行榜靠前的几乎全是房地产商,在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一些资源富集区出现的大量亿万富翁,几乎都与当地的资源有关。

无论是三大利益集团还是三大富豪群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已经使整个社会陷入一种焦虑状态,也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几乎陷入困境。由于在收入分配方面积聚的问题越来越多,而且得不到应有的解决,反过来为既得利益者运用手中的权力或者影响力,借助改革之名强化,甚至固化其利益,使公众弱势群体在整个利益博弈的格局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使其博弈能力进一步下降,甚至丧失。社会上有人直言不讳地说,我们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公共政策这个天平本身在某些方面失去了平衡:

“上层的精英化”和“下层的碎片化”同时并存,并在支离着这个社会。所谓“上层精英化”就是中央所说的官商勾结,前者掌握权力,后者掌握金钱,二者一拍即合。这些年来中央抓的80多位省部级高官腐败分子,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官商勾结的问题。

所谓“下层碎片化”,是指当一个普通市民或者农民利益受损后,没有组织替他们诉求,而是完全靠个人的力量与社会抗争。这里的抗争更多的是与当地政府抗争,这就很难找到说法,由此导致大量的越级上访或者到北京上访。当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就采取更加激烈的手段,最终引发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因此,群体性事件的高发,在一定意义上反映的仍然是一个社会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问题,反映着整体社会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同时也是官民冲突、劳资冲突、贫富冲突在特定环境下的具体表现。这一点尤其需要我们的各级领导有清晰的认识。

(三)破解既得利益集团,必须从改革公权力入手当我们深刻地意识到既得利益集团成为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分析,既得利益集团在中国为什么能够如此快地发展并形成气候?换句话说,中国既得利益集团形成的条件是什么?笔者看来,这个问题虽然复杂,但最主要的大概有五方面原因:

第一,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社会成员率先富裕的外部环境,以及国富优先的大背景客观上为利益集团的形成和贫富差距的拉大提供了土壤。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在分配格局上我们反映出两方面趋势和走向:一是国富优先战略;二是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个人率先富裕,带动共同富裕。30年下来,应该说,国富优先的战略是比较充分地实现了,但是当一部分地区和个人率先富裕之后,共同富裕的目标实现得并不理想。再加上公平与效率之间,我们更多地关注效率,因此对社会公平注意得不够。

第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缺乏有效制约的公共权力,提供了广阔的寻租空间。

对于公权力的监督,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中似乎一直都很重视,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市场经济越是深入,我们对公权力监督的成效,似乎也越来越束手无策,以至于出现了公权力滥用被泛化的现象。公权力滥用泛化,在一定意义上,为以权力腐败为主要特征的权贵利益集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第三,官员队伍中部分人的道德缺失对社会的毒化。正由于公权力的监督长期是我们的弱项,尽管经过长期努力,但这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并由此加大了官员队伍整体风气异化的风险。目前我国社会中的道德缺失、社会基础秩序在某些方面被撕裂,与少数官员行为放肆,对公权力缺乏敬畏感以及对社会的毒化有很大关系。这也是地产资源利益集团得以形成的重要原因。

第四,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平公正权威的流失以及部门利益的泛滥。在我国的公共治理中,除了权力寻租等顽疾外,还有一个令人尤为揪心的问题,就是公共政策的

公平和公正问题。正是在这个关键问题上,我们政策制定中的某些公平公正的权威流失现象严重,引发了公众的不满。代之而起的是,部门利益的扩张以及部门对政府的绑架。所以有人感慨,我们有些政策制定的过程,实质上已经演变成部门利益博弈的过程。常常的结果是,部门利益被维护了,但公众的利益可能受损了。垄断行业改革之所以如此艰难,都与此有关。

第五,国有企业改制和资源开放中导致的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面对庞大的国有企业,我们推进国企改革、在国有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都是必要的。问题是,由于在这一改制过程中,出现了比较突出的国有资产流失,给很多原来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提供了一个巨大的侵占国有资产的空间。再加上我们在国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的权力寻租等问题的存在,使大量本该为国家的资产转移到个人手中,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从这个意义上说,权贵利益集团、垄断利益集团以及地产资源利益集团的产生,都与公权力没有被严格制约以及我们的制度设计中存在漏洞有关。

基于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破解既得利益集团,必须从改革公权力入手。

第一,要果断地从制度上割断政府官员与商业活动的联系。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不必要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数量,能够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应该设立审批和许可。二是严格官员的执法行为。依法行政首先应该是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约束。要让所有官员明白,政府的权力是受到法律严格制约的,法律不授权,政府无职权。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与公民的权力正好相反:法律对公民限制他不能做什么,而法律规定政府只能做什么,法律没有规定的,政府都不能做。三是要建立严格的官员职业规范,并能被严格执行。要全面清理以往通过文件的形式对官员职业行为的各种规定,将之上升为法律,通过制定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公务员法的补充。如所有在职的公务员都不能涉猎有任何商业行为的社会兼职。四是在任职期间不能获取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之外的任何职位经济利益,如职务讲演费用、剪彩拿红包之类;对于收受的礼品,建立严格的价值上限规定,超出部分如果不上交一律以贪污论处;建立严格的职务消费标准,严格职务消费等;严格限制重要官员,特别是民选官员子女、配偶的商业活动等。

第二,启动国有垄断行业的改革,改变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体系,从制度上废除为党政官员输送经济利益的不合理链条。要秉承我们早已形成的基本共识,即国有企业应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从我国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看,这方面我们改革越早越主动,否则随着国有企业的扩张,包括垄断在内的问题还会进一步突显。与此同

时,要对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重点垄断,特别是行政垄断行业进行改革,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中,要对目前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进行重新审视,彻底改变党政人员到国有企业拿高薪酬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凡能够在政府与国企之间自由流动的官员,一律不能在国有企业中拿高薪,考虑到其工作的性质等,可以比在政府中任职拿2—3倍的工资,但决不能动不动以百万元计。而对于国有企业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可以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市场化招聘,这些职位可以拿高薪,但永远不能到政府部门担任政府官员,其高薪酬也必须与对国有企业经营的业绩挂钩。

第三,实行严格的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实行原罪赦免。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已成为公众对政府最为关切的焦点之一。这些年来我们在官员财产申报等环节上有了比较大的进展,但因为总体上还没有建立起公开制度,所以这个问题备受关注。加上一些贪官一旦东窗事发,贪腐问题被曝光,动辄几十套房产,数以千万元计的财富,更是给社会造成了误导,以为我们的官员都有多套房产和巨额财富。因此,在官员队伍中,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建立财产公示制度显得十分紧迫。鉴于这项制度的启动有一定的难度,可以考虑对官员过多的财产在申报公开前,对于说不清的财产可以交付国家,但不追究原罪,并以此作为分界线。这样就能解除绝大多数官员的心理负担,使这项制度能够较快地建立和运转起来。

第四,实行广泛的官员差额选任制度,给党员、公民更多的选择党政重要官员的权利。从根本上割断党政公务人员与商业利益的关系,有许多制度和机制需要重新构建,但有一条至关重要,那就是要广泛地推行党政官员差额选任制度。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首先在党内,然后扩大到各级人代会的差额选举的范围。应该看到,在这方面我们是有很大改革空间的,人民也抱有很高的期待。只要我们的高层注重这样方面的改革,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提振社会的人气,使人们看到希望,而且也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官商勾结、公权力滥用等乱象,极大地降低监督的成本,消除权贵利益集团产生的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开创新的局面。

三、灰色权力不破,市场公平难立

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后,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与此相联系,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步建立起来了。这一点必须首先肯定。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也出现

了一系列令人担忧的问题。有的学者将之称为权贵市场经济,意思是我们的市场经济在过于强调“中国特色”的前提下,在某些方面已经步入歧途,这是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其中以灰色权力为中心的灰色权力地带的出现和形成,已经为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后果。

(一)值得反思的“三灰现象”

我国市场经济中不仅仅存在灰色权力,还存在灰色资本和灰色暴利。为了说明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对笔者提出的这些概念进行一些理论上的鉴定。

所谓灰色权力,是指借助公权力的影响力,通过子女、配偶、亲戚或朋友等,在市场中或者暗地里,通过权力的运作对稀缺资源的获取、倒卖,资本运作,或者不公平交易等,以获得巨额利益的权力行为。这里的核心是借助权力的影响力。所谓灰色权力地带,是指在市场过程中围绕垄断、监管等诸多领域所形成的非正当攫取经济社会利益的权力网络。

所谓灰色资本,是指借助权力影响力,获得的稀缺资源的使用权或资本的运营权。灰色资本的本质,是一种由公权力转化而来的资本支配形态。

所谓灰色暴利,是指通过灰色权力的行使、灰色资本的运作而产生的巨额暴利。

这种灰色暴利,可以使一个人在最短时间内,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实现暴富的获利行为。

在识别了灰色权力、灰色权力地带、灰色资本以及灰色暴利等概念后,还有三个关键性问题需要讨论。。

第一,灰色权力的主要特征。在中国特有的制度环境中形成的灰色权力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依附公权力。掌握公权力人的地位越高、权力影响力越大,所形成的灰色权力的能量也越大。二是灰色权力的运用既可以是掌权者本人或下级、同伙,更多的是通过配偶、子女或亲戚朋友间接行使。三是灰色权力的涉猎领域十分广泛,既可以在国有企业,也可以在外资、民资等非公企业。四是灰色权力的后果只有一个,就是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掌权者极其同伙带来巨额的灰色利益。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灰色权力和灰色资本形成一个灰色权力地带,灰色权力是本,灰色资本和灰色暴利是末;通过灰色权力,实现灰色资本的运作,通过灰色资本的运作,带来巨额的灰色利益。

第二,灰色权力地带的分布。灰色权力遍及于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

但最主要地集中分布在三大既得利益集团中间。这就是以贪腐官员为代表的权贵既得利益集团,以垄断行业为代表的垄断既得利益集团,以及以房地产、资源行业为代表

的地产资源既得利益集团。如果不能从根本上破解既得利益集团的基本格局,就很难消除灰色权力地带的根基。

第三,灰色权力地带形成的原因。中国在市场化改革中之所以会出现灰色权力现象有其复杂的经济社会原因。总括起来看,大体有四:一是过多的市场监管和诸多重大政策在不同领域缺乏统一性。如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之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农村和城市之间我们的很多政策往往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再加上政府对经济社会的过多的监管,市场过高的门槛,都为灰色权力地带的形成提供了土壤。二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大量的权力寻租现象,以及这种现象导致的国有资本的流失。三是对官员及其配偶、子女的经商缺乏严格的约束。尽管我们也出台了一些有关限制官员以及官员配偶、子女从事商业活动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形同虚设,不能被有效地执行。四是享有重要权力的官员的家庭财产,只有申报环节,没有公开制度,躲避开了社会公众的监督,导致大量官员外逃,通过配偶、子女将大量财富转移到境外,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2012年6月5日, 《中国经济周刊》刊发了一篇文章称,从2000年到2011年,中国12年间共抓获外逃职务犯罪的逃犯高达18487人,缴获的赃款等共计541.9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从另一个角度说明问题的严峻性。

(二)灰色权力的危害

灰色权力以及灰色权力地带,是中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怪胎,也是依附在中国市场经济肌体上的一个毒瘤。其能量、危害不可低估。

第一,灰色权力以及灰色权力地带,直接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的发挥。我们知道,灰色权力、灰色资本、灰色暴利现象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扭曲着市场配置资源的规则、过程和整体格局,影响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正常发挥。这种以权力配置资源为特征的现象的发展蔓延,有可能导致市场的变形,为权力经济、权贵经济的产生提供可能。

第二,灰色权力的肆虐,直接威胁着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市场经济本来应该是一种公平竞争的经济形态,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都要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约束自身的行为,通过严格的法律框架,规范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活动。而灰色权力以及灰色权力地带的出现,从基础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大量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多数都与灰色权力的肆虐有关。

第三,灰色权力地带的产生,从根本上阻碍着我国真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完善。

应当看到,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但还很不完善。而要完善中国的市场经

济,如果不能有效遏制灰色权力、灰色资本对市场经济的干扰和破坏,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形态就很难真正建立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使已经变形、扭曲的市场经济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铲除灰色权力、灰色资本赖以存在的基础,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第四,灰色权力扭曲了国家整体的利益格局,加剧了官民冲突、劳资冲突和贫富冲突。目前我国的社会矛盾突出地表现为官民冲突、劳资冲突和贫富冲突。其根本原因在于收入分配不合理,存在着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导致整体的利益格局不合理。在这个过程中,灰色权力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因此,遏制灰色权力的泛滥,就成为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家利益格局的重要内容。

第五,灰色权力正在吞噬全国人民的福利。这种现象不仅表现在中国的“四大差距”(即城乡、贫富、行业、地区)在市场化改革中被放大,而且由于灰色权力的横行,也加快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和少数家庭集中。早在2009年,财政部就曾公布了一个关于财产性收入的统计数字。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这一现象说明,中国社会的财富积聚效应越来越高,灰色权力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破解灰色权力的改革之策

破解中国市场经济肌体上依附的灰色权力毒瘤,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的重大使命。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未来的改革不能有效清除灰色权力这个怪胎,不能把公权力限制在市场活动中的一定空间之内,中国的经济社会风险还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因此,遏制灰色权力的盛行和泛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第一,要对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进行重新的思考和定义。最关键的是不能把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混为一谈。正确的理解和定位应该是:国有资本在国家的一些关键领域要发挥重要作用,不等于国有企业必须垄断某些行业,更不能通过垄断保护国有企业,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原则。对那些必须由国家独资的国有公共企业的设立,应该交由国家的权力机关批准。这样就可能从源头上对灰色权力的形成进行有效遏制,并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第二,制定各类参与市场竞争主体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手段确保各类主体的公平和公正。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中间最为重要的是,要真正使所有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能够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保护,反对“以公压民”、“以大欺小”等做法,同时要对公权力介入市场资本并购等商业活动,采取十分审慎的态度,并通过法律严格加以约束。最大限度地防止灰色权力以及灰色权力地带的形成。

第三,对党政官员涉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严格管束。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严格制度框架,规范党政官员的从政行为。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这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包括离退后的从事商业活动的一些规范,但是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基本等于形同虚设。

第四,对党政重要官员的配偶、子女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和约束。特别要割断官员子女、配偶等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商业联系,从根本上消除灰色权力地带赖以存在的基础。从国际社会的通常做法来看,国外对一些重要官员的配偶、子女等从事商业活动都有严格的限制。特别是在官员担任要职期间,更是如此。中国和西方的重大差别在于,我们不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类似于西方的那些权力很大的政务官,在中国是终身制的,不像西方国家这类官员都是随着政党的进退而进退。因此,对于一个中国的领导干部来说,别说乡镇一级,就是从县一级的主要领导做起,当最后升迁到省市、部委乃至更高的领导职位时,其多年的从政经历,完全使其可能形成一个很大的权力关系网络,一旦一个领导人的思想防线失守,就可能成为灰色权力的重要载体,并在市场中兴风作浪,危害社会。因此,如何从源头上防止灰色权力的产生、蔓延,成为未来我们反腐倡廉应该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五,改革国有企业的内部的管理方式。按照遏制灰色权力地带的要求,形成新的管理制度框架。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取消所有国有企业实际上的行政级别;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企业管理者队伍,与党政官员进行整体切合;尽量减少党政机构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调动,少数确实需要在国有企业担任监事会等领导职务的党政官员,或者只要能够再回到政府当官的,一律不能拿高薪,其工资待遇不能超过同等公职人员的三倍等。

四、破除政府特殊经济利益,应成为改革的优先选项在整个“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但在笔者看来,中国的经济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本身的转型;而中国政府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能否破除政府自身的特殊利益行为。

(一)要防止政府利益演化为特殊经济利益

根据诺斯的理论,国家有两种职能:一是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两个职能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即通常人们所说的诺斯悖论。

诺斯根据不同国家对两个职能的侧重点不同,把国家分为三种,即“中性”的国

家、契约的国家和掠夺型的国家。他认为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国家属于前两种类型。能够提供有效产权制度安排、平衡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这类国家把重点放在第一种职能。而把自身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是掠夺型国家。这类国家以促进统治者利益最大化为己任,无心提供有效产权制度安排,在各种利益集团之间更倾向于统治者自身利益。

我认为诺斯的理论值得我们思考,这里面政府是国家的代表,政府是追求利益的,我认为我们需要考虑三点。第一,政府如果有自身的利益,那么政府的利益究竟是什么?第二,政府应不应该有自身的特殊利益?第三,政府能不能追求自身特殊利益最大化?我认为这三点都是有严格的逻辑需要我们分析。我的判断有四个观点:一是政府有自身的利益,这就是国家的利益。二是政府利益和国家利益相一致时,与人民的整体利益也大体上一致的。三是如果政府把自身利益异化为特殊利益,特别是追逐经济利益,就会侵害公众利益。四是如果政府把特殊经济利益演变成为一个既得利益集团,那就走向了反面。

如果把政府自身利益异化为特殊利益,特别是追逐经济利益,这是极端错误的。

我们应反对的是政府的特殊利益,尤其是政府的经济利益。原因有三:第一,不符合政府权力的来源;第二,不符合主权在民基本理念;第三,承认政府自身的特殊利益可以最大化,是对公众利益的亵渎。这涉及如何认识政府的本质。

就政府的本质而言,政府的所作所为都应和公共相联系:代表公共利益、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秩序、承担公共责任。这实际说明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这三者是互补的。政府是公共部门的最主要组织,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才由政府公共部门来协调。国家的公共部门,其所作所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领域,由社会承担。政府也有失灵的问题,政府解决的是多数人的问题,但无法为每个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比如教育。我们现在只能提供九年义务教育,但是社会的个性化需求非常强烈,比如有人想让小孩上贵族学校。这种个性化需求越强烈,社会可能越发达。

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存在自身特殊利益是一种普遍现象。政府既是国家利益执行者,同时又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尽管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是有明显冲突的。比如,目前中国存在的国富民穷问题, 就是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在分配领域冲突的反映。因此,既要看到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一致的一面,还要看到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冲突的一面,而且要特别注重研究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冲突的一面。

再比如,维持国家利益的费用与人民福利的关系。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维持社会稳定的人员大量增加,维稳的费用大幅度上升,行政管理费用居高不下。根据温家宝总理今年在政府报告中披露的数字,2010年全国的公共安全支出高达6400亿元,而当年的军费开支也就6000亿元。尽管这6400亿元公共安全支出中,维稳只是其中的一项支出,但这方面的费用大幅度上升,可能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很显然,国家在这方面的开支越大,必然会挤压人民的福利。再比如,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结构中用于民生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四大支出所占比重,也很能反映这方面真实情况。从国外发达国家看,用于上述四大支出,一般都要占一个国家财政支出的50%以上,但是我国2009年这四大支出占财政支出只有28.8%,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可见,在现实生活中看,国家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实际上也有冲突的一面,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处理。

国家利益给政府追求自身特殊利益,提供了很大的制度和政策空间。政府可以用维护国家利益为托词,谋求自身特殊利益最大化,国家利益也成为侵害群众利益的借口。

因此,政府行为是否端正、制定的公共政策是否能代表公平正义,就成为人们衡量一个政府好坏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评价一个政府是否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重要指标。

(二)政府特殊利益的膨胀

一是政府过度主导经济生活,由此容易导致政府与民争利。具体包括政府招商引资、开办国有企业、直接投资、经营城市、土地征用与出让等。现在政府在城市周边拿地越来越困难,因为农民都知道土地要增值。这样一种城市化发展模式对农民形成了双重剥夺。一方面,农村向城市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但是农民工在城市却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我们的城市化变成圈地化,地方政府独占了土地的增值收益,把农民排斥在获取土地增值收益之外,从而再一次形成对农民的剥夺。

政府与民争利,还表现在政府过多开办国有企业以及国企任职的官员拿高薪的待遇方面。国有企业主要应该集中在市场不能企及的公共领域,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要坚决废除国有企业的高管层拿高薪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凡是能在国有企业和党政部门轮回任职的官员,一律不能拿高薪,但由于工作性质,这些高管的工资可以比在政府任职略高一些。总经理的待遇与企业的业绩相联系,可以拿高薪,但必须是公开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永远不能回到党政部门当官。

正是由于政府存在着明显的与民争利的现象,从而又强化了内部特殊利益倾向:

如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定化、利益个人化。

二是形成特权顽症。我们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官僚体系,这个体系是由特权支撑的。这在世界上是少见的。比如个人专车,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别说退休领导人员不

可能拥有专车,连在职官员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人拥有专车。尽管社会对“三公消费”

(公车消费、公款招待、公款出国)有很多质疑的声音,但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解决,甚至至今是一本糊涂账。

三是公共属性被异化,政府过度关注自身利益。由于强势利益集团干扰太多,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2006年提出以来至今难有大的突破。如果说过去我们国家更多的是改革派与保守派的争论,到目前为止,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利益之争。有人说,中国的权力、资源、资本三者叠加形成巨大的利益集团,正在吞噬全国人民的福利。以垄断行业为例,2008年全国在垄断行业就业的人群只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但是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形成巨大的行业不公。

政府特殊利益膨胀,造成严重垄断,市场规则被破坏导致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政府公信力下降。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每年发生近10万起,应该说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政府的公共治理不当甚至侵害公众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值得我们警醒。

(三)深化行政改革,关键是要抑制政府的特殊利益一是理念上要破除政府可以有自身特殊利益甚至将之合法化的思维。这一点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在我们的许多政府官员头脑中,不仅看不到处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往往将之简单化,而且自觉不自觉地在捍卫自身的特殊经济利益,甚至将之合法化。

二是要界定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把政府行为严格限制在公共领域。从根本上说,政府只有不乱作为,不越权,才能从根本上对政府的特殊经济利益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

三是按照上述思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的步伐,包括减少行政审批、铲除腐败温床、公开官员财产、降低行政成本、废除各种不合理的特权。从全球视野看,很少有国家像中国的审批范围这样广、面这样宽、程序不规范、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这样大。中国的审批制度实际已经演变成一个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一个怪胎。而这个怪胎反过来是要“吃人”的。我们有这样多的官员在这个怪胎面前败下阵来,就是很好的注释。

资料显示,从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每年抓出的省部级腐败分子平均达到8人,而2009年竟然达到20人。反映了腐败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实际上中国的腐败在一定程度上是制度和机制问题。1974年之前香港也很腐败,当年香港创建了廉政公署,廉政公署完全独立,只向总督负责,公署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及管理非常

严格,一个人有任何瑕疵都要离开。香港在全世界公共治理评价中,廉洁指数近几年连续排在世界的前几位。这再一次证明邓小平所说的,制度好可以使坏的行为受到约束,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走向反面。

所以,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干部选拔制度。在官员的财产申报与公开、加大对官员的问责等方面也要有实质性的改革举措。说到底,中国的改革只有在政治体制改革层面有了真正的进展,才能真正取信于民,未来改革才能够步入一个新的境界。

五、深化改革,需要一场新的思想解放

2012年中国将有两大重要事件,一个是纪念邓小平南巡20周年,一是党的十八大。纵观目前中国改革发展的整体格局,似乎和1992年邓小平南巡前的局势很像:改革陷入困境,中国未来发展面临新的十字路口。如果说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大的思想解放,通过这场思想解放,使中国的改革开放的航船驶向一个新的航道,那么,当下的中国确实需要第三次思想解放。

笔者一直以为,邓小平南方谈话在整个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的功绩是巨大的。我们知道,1989年政治风波后,当时中国出现了两种耐人寻味的现象:一是改革开放进入低谷,二是“左”的思潮盛行。从前者看,过去30年我国经济平均增长9.7%,但1989年后,经济增速大幅回落,甚至出现负增长。从后者看,有人公开主张中国不能只坚持经济建设这一个中心,至少还要坚持反和平演变另一个中心。他们说,如果不坚持反和平演变这个中心,明天的中国,就是今天的苏联和东欧。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88岁的老人——邓小平,为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于1992年年初通过到南方巡视,形成著名的南方谈话,再一次把中国从困境中解救出来,使中国的改革开放步入新的轨道。

邓小平南方谈话,内容丰富,涉猎广泛,主要精神有四句话:一是基本路线动摇不得,一百年不动摇。二是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手段,不决定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这句话彻底打破了中国人的思维定式。中国人长期认为计划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等于资本主义,这个观点出来后,使人们看到,计划和市场只是发展经济的手段,与政治制度没有直接的关系。这就彻底打开了中国人的思维空间。三是不改革就死路一条。四是中国要防“右”,但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左”。

可以毫无疑问地说,中国改革开放能够走到今天,取得如此大的成就,离开邓小

平南方谈话的指引,是不可想象的。

笔者之所以认为目前中国改革面临的局势与1992年邓小平南巡前很相似,一方面在于改革陷入困局,进入胶着期,中国未来的发展似乎必须作出一个新的选择;另一方面在于“左”的思潮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因此,笔者认为邓小平当前要防“右”,但主要威胁是“左”的判断并没有过时,甚至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这就是说,接下来中国究竟朝什么方向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也会对未来中国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中间并不排除倒退的可能。

就当下中国面临的困局来说,笔者以为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裹足不前。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继续拉大,然而人们期待已久的收入分配改革,却遇到了巨大阻力。二是社会普遍担心的国进民退的问题,有继续发酵的趋势。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这一趋势有加速的倾向。三是垄断行业改革迟迟难以起步,垄断掣肘了民营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空间。四是政府、政治改革举步维艰,与社会公众的要求相去甚远,贪污腐败、公权力滥用、政府与民争利等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正在考验着社会、公众的忍耐度。

造成改革困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按照笔者的理解,目前中国至少已经形成了三大利益集团:以腐败官员为代表的官僚利益集团,以垄断行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资源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不仅掌握着足够的权力资源,使权力、资源和资本相结合,而且有足够的垄断能力,并直接影响甚至左右着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如果不能破除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挠,中国的改革无望。

正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未来的中国要防止倒退,使改革开放的航船继续向前,就要沿着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思路,发动一场新的思想解放。其中包括认真检讨一下,在新形势下,邓小平当年在南巡时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主张,有哪些我们还没有落实、兑现,哪些还需要我们继续创新、发展。只有靠集体的智慧,通过新的思想解放,大胆地推进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各项改革事业,破解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中国才有可能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重构改革的共识,这可能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能够走出困境的唯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