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迈入21世纪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增强一个国家的竞争能力是国家强大和人民富裕的重要所在。就一个国家而言,影响其竞争能力提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探讨政治发展与提高国家综合竞争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而分析中国在政治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当代中国应对新世纪的挑战,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发展结构中的“失衡现象”引发的思考所谓发展结构,是笔者对一个国家整体发展的内在构成关系的一种概括。之所以如此,在于笔者发现,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其不同部分之间的平衡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说,我们考察一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状况时,既要通过大量的指标体系,用以衡量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还要认真分析其发展结构中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并力求寻找内在变动的规律。
在发展结构中,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无疑是最重要的组织部分。在衡量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状况时,主要应当看其权力的合理性、结构分化以及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等,其最终的成果应体现在政治民主化的提高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同样,衡量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状况,主要是看经济增长率、经济发展的质量以及科技教育水平、社会成员的生活状况和整个社会发育的程度、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等。当然,在多数情况下,政治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这三者之间会呈现出异常复杂的互动关系,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因素的变量,都可能成为影响其他因素乃至全局发生变化的依据。比如说,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或政治衰退,就可能从不同的两极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同样,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也必然会影响到政
治发展的内容、形式等。因此,追求发展的相对平衡,就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了。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提高一个国家的综合竞争能力,除了经济和社会的竞争能力之外,政治层面的竞争同样至关重要。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提高,不可能离开政治层面的制度安排及其合理性,更离不开政治、经济、社会之间的相互协调的平衡发展。很难想象,在一个存在严重政治制度安排和权力运作不合理、政治结构分化程度不高、公民政治参与渠道不畅的国家,其经济、社会发展会持久健康地继续下去。
毋庸置疑,中国在过去改革开放的20多年间,无论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还是政治发展,都是改革开放以前所不能比拟的。在经济发展方面,中国通过渐进式的改革策略,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中国的GDP神奇般地翻了25倍,国民经济持续保持了平均9%的高速增长态势,成为世界上的“一枝独秀”。这与俄罗斯的激进式改革形成了明显反差,也使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大大提高。在社会发展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教育事业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化速度加快、分化程度提高,各类非政府公共组织也迅速发展,再加上社会观念的变革,社会成员的参与意识、自主意识、独立意识、竞争意识的增强,使中国社会充满了空前的活力。在政治发展方面,随着对“左”的错误清算,一系列新的制度体系也开始建立,如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完善司法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方针,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改革政府机构,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村民委员会自治,等等。所有这些成就和历史性进步,都是中国在短短20多年时间内能够发生巨变的根本原因。
在充分肯定中国上述发展结构整体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中国发展结构中存在的潜在性问题。这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政治发展的内在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滞后,或发展结构整体上表现出的某些不平衡性,并不一定都是以政治问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是呈现出异常复杂的情形。比如,许多问题往往是以政治层面的“权力运作”开始,而以经济层面“攫取利益”的结果而终。这种现象,从社会深层原因分析,是与中国市场经济本身的人为嫁接性有直接的联系。众所周知,中国缺乏市场经济的自然历史过程,商品经济也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在许多领域,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至今仍很严重。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给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必然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如疯狂、贪婪、无序等现象的出现,就是其突出的表现。难怪有人说,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市场发育过程,人们似乎看到了当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描绘的资本原始积累所具有的某种疯狂性的影子。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治发展滞后以及经济、社会体制本身存在的不完善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权力资本的扩张和寻租活动的猖獗,几乎成为中国社会中最大的政治毒瘤。尽管根治这种政治毒瘤已成为当务之急,但一时又无更有效的办法。二是社会秩序恶化,犯罪率上升。坑、蒙、拐、骗,制假贩假难以杜绝,人们生活缺乏安全感。三是政府行为扭曲,公共权力私利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部门利益、行业利益不断蔓延,国家对此采取过许多措施,但至今收效甚微。四是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司法腐败和吏治腐败的严重问题。贪赃枉法、买官卖官现象绝非鲜见。五是相当一些人的社会精神失落,政治态度冷漠,缺乏热情,社会价值观处于一种迷茫、混乱状态。在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各国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的新世纪到来之际,中国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究竟在哪里?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二、中国政治发展呼唤体制创新
现在人们都在谈论创新。技术创新、科技创新、企业创新这些关系国家未来在国际社会中竞争力的创新活动,无疑至关重要。但是,如果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在所有的创新活动中,体制创新似乎更带有根本性。因为正像前面我们所指出的那样,中国“发展结构”的不平衡,尽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归根到底首先还是体制创新方面的不平衡。如果对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稍许进行考察,就会发现,这一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首先是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过程。比如。就经济体制来看,从改革开放到现在,至少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经济制度安排,也由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样一个新的高度。尽管这一过程异常复杂、艰难和曲折,但所取得的历史性突破是有目共睹的。相比之下,中国政治层面的体制创新,则显得不尽如人意。在这方面虽然我们也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特别是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政治体制的革新提出过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思想,随后也出台了一些具体改革政策,并在不同的领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的看,似乎还不能适应经济体制和社会
体制创新的要求。在某些方面甚至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影响到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的进一步创新。可见,加快政治体制创新的步伐,已成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关键问题了。
就政治发展内在的冲突而言,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莫过于政治结构分化不充分,以及由此导致权力结构中的制衡体制难以有效建立;而权力制衡的缺位,在某种意义上又助长了权力行使非理性的扩张,从而动摇了权力合法性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另外,社会问题的突出,政治参与渠道、参与途径的短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乃至挫伤了人们政治参与的热情,增加了政治不稳定的因素。这就告诉我们,中国政治层面的体制创新,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解决政治结构的科学分化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制度的重新安排问题。我们这样提出问题,绝不意味着要改变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本身,而是在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下,如何使政治结构的配置更加合理、有效。
那么,在政治体制创新中,我们如何建立有效制约权力、防范腐败的权力结构呢?
应当指出,建立抑制腐败的权力制衡体制,必须对现行我国的权力结构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和重新配置,真正确立起一套新的执政党、人大、政协、政府四者之间的责任体系。在作出这样选择时,首先要消除长期存在于一些人头脑中的某些观念:即建立权力制衡体制,似乎就会削弱执政党的领导。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其实,进行这样的调整,绝不是要削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是要有效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中国革命的历史性选择。在当代中国社会,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力量可以取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权力制衡体制,只能会进一步改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更好地加强其领导地位,推动社会的进步,而不是相反。我们思考问题的前提只有放在这样一个基点上,才有可能作出正确的决择。
建立权力制衡体制,首先要对执政党的执政方式进行必要的改革,以接受来自党内外更多的监督。具体讲,改变执政方式,主要是更好地发挥政权机关(人大)和参政机关(政协)的作用,使国家的治权机关(国务院)真正对人大负责;使政协及其所容纳的各民主党派真正成为监督执政党的参政力量。也就是说,要通过政协的参政权制约执政党的执政权。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其内部,一方面要扩大党内民主,发挥党员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以及重大人事安排中的重要作用,如党内要实行较大范围的差额选举,在各级党的代表会议上,党员数人可以联名提出党的有关领导候选人等;另一方面,将现行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组织体制加以改造,变同级党委领导为上级纪委垂直领导,加强对包括党的高级领导人员行为的监督。如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参政党的改革,主要是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制度。按照我国的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协参政议政,这无疑是一种好的组织形式。但目前政协的运作机制,从整体功能看,还难以真正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也不利于对执政党进行有效的监督。为改变这种局面,应把政协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参政机关和对执政党权力制约的机构进行改革。如可以赋予政协推荐国家政权机关与治权机关某些领导人的权力,并与执政党、人大代表推荐的候选人,一并参与竞争,供人代会代表选择;政协的换届会议可以考虑与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大会同时召开,这样才能使政协对执政党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协商,以便取得共识;政协的领导成员应有严格的任期制,并不拟有过多的超龄人员出任;政协内部领导成员的产生,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差额选举;赋予政协提出弹劾执政党担任高级领导职务人员动议的权力,以及对执政党重大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质询的权力等。
权力机关的改革,主要是要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功能,反映人民的意愿。目前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之所以不强,究其原因,一是人大对政府组成人员及司法机关的领导成员,缺少真正意义上的选择权;二是对向其负责的政府及其司法系统,没能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比如,要扩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择行政机关政府组成人员及司法机关领导成员的权力,对各方面推荐出的候选人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或竞争任命制,使被选举或被任命者从中产生压力和动力;还可以考虑将目前设在行政机关的审计机关归属权力机关直接领导,从组织体制上加强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制定弹劾政府组成人员的实施细则,加强人大对政府部长级以上高级官员弹劾的力度;加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并保证司法权的相对独立。为了加强司法监督,还可以考虑设立《宪法》法院,追究政党以及政府官员的违宪行为等。另外,人大与政协都应有强有力的舆论阵地,通过媒体,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执政党的舆论监督。
应当说,我国的政治结构如果按照这样的架构进行改革或分化,不仅仍然保持着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而且可以真正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衡体制,这对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无疑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政治体制创新有赖于政治理论的发展
应当看到,中国的政治体制创新,不同于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创新,有更大的艰巨性。如果说,我们在经济、社会体制的创新中,还有一些国外可资借鉴的经验,那么,在政治层面,我们必须依靠自身的能力来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不可能照般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权结构模式,而是要在既定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下,进行一系列艰难的探索。因此,加强政治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就成为推进体制创新乃至政治发展的重要环节。
就当前我国面临实际状况看,在政治层面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研究。其中最为紧迫的包括: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未来中国政党政治的理论,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执政党的执政方式;未来中国的政治结构演变的趋势,以及权力制衡体制、政治结构的分化及其合理性;未来中国政府管理的模式以及公共权力的有效行使和控制;未来中国司法制度的完善与司法独立,以及司法制度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系;未来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内容及其途径;未来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官员选拔形式,以及如何贯彻实施党管干部的原则;未来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未来影响中国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以及实现政治稳定的途径等。只有对这些关系到中国政治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才能真正加快政治发展的步伐,更好地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整体竞争能力。这大概是我们在迎接新世纪的挑战中,唯一可以作出的历史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