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掘原始儒学的圣人修养论,以对抗当时盛行的道家修仙论和佛家证道论,是北宋新儒学的时代课题。程颐之论单刀直人,切中要害,对这个问题作了完全儒家式的回答,从而成为儒学界的一面旗帜。他指出,“人皆可以至圣人,而君子之学必至于圣人而后己。不至于圣人而后己者,皆自弃也。”他号召人们都来做第一流的人,成为超今迈古的大圣人。这是一个呼唤巨人而产生巨人的时代,和邵雍的《皇极经世》一样,程颐之论同样体现了一种高度发展的道德理性精神。
绍圣四年,党论大兴,程颐以六十三岁高龄被贬涪州,门人弟子四散。渡汉江时,恶浪涛天,船至中流几覆,舟中行人皆号哭,独程颐正襟安坐如常。当船靠岸时,同舟有老父问他说:“当船危时,君正坐色甚庄,何也?”程颐回答:“心存诚敬耳。”在涪州被管制期间,程颐失去了人身自由,但他潜心研究《周易》,终于完成了《伊川易传》这部千古名著。
十三年后蒙赦回到洛阳时,气貌容色须发皆胜往昔,门人问其故,他则说:“为学之力也。大凡学者,学到处患难贫贱而如同富贵荣达时,即不须学了。”于此可见,他的修养确是不同凡响。
当程颐正准备大有作为时,不幸又遭小人以虚辞弹劾,朝廷下令河南府“尽逐学徒,复隶党藉”。于是程颐又迁居龙门之南,并对弟子们说:“尊所闻,行所知可矣,不必及吾门也。”大观元年九月十七日,程颐与世长辞,享年七十五岁。后赐封伊川伯,从祀孔子庙庭。
儒、释、道三教的本体论虽不乏相通之处,却也各有所主:儒家本天,道家本道,而佛家本心。自孔孟及董仲舒以来,历代儒家大都是通过对天的解释来阐发其本体论思想的。二程的新儒学本体论,是用“天道生生之仁”这一传统儒学的核心内容来解释佛教华严宗的性空之理,从而把佛家的空理改造为儒家的实理,既吸收了其理事圆融的辩证内核,又显示出儒家本体论的特色。程颢所谓自家体贴出的“天理”二字,其实是用儒家的天来统帅华严宗的理,无愧为援佛入儒的一个成功范例。
《倜易》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立人之道日仁与义。”以天地人为三才,是象数易学的看法;义理易学则只讲天,以地和人皆归天,用天来指称全宇宙。二程说,地是天,人也是天,“天人本无二”,在天为天道,在地为地道,在人为人道,其实只是一个道。“夫天大无外,造化发育皆在其间,自无内外之别。”对于这个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不同的说法。“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分而言之,则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
我们看到的这个现象世界,只是狭义的形体之天,现象后面的本体之天称为帝,广义的天还包括现象与本体的交互作用及其神化、健生、妙用等性质。广义的天就是一切。后天的万事万物万理皆来源于这个囊括一切的天。“天所赋为命,禀之在我之谓性,见于事业之谓理。”“天所赋为命,物所受为性。”所谓命,是指造化。万事万物在形态、性质、数量、条件、环境等方面各不相同,这是天的赋与不同,也就是天地自然的造化不同,这就是命。因为造化的不同,万事万物各有其内在的规定性,这就是事物的性,在物为物性,在人为人性,人的一切行为其实就是人性与物性之间的交互作用,表现出来就是理。所以,性、命、理其实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表现或不同说法,“理也,性也,命也,三者未尝有异。”这个东西说到底就是天的内在必然性,称之为天理。
总的说,只是一个天理;分开说,则有造化之命、物禀之性和事业之理。“穷理,尽性,至命,一事也。才穷理便尽性,尽性便至命。此木可以为柱,理也;其曲直者,性也;其所以曲直者,命也。理、性、命,一而已。”事业、物性、造化所表现的只是一个东西,那就是天理。穷尽事理也罢,穷尽物性也罢,穷尽造化之秘也罢,其指向的目标只是一个,那就是天理。“天有是理,圣人循而行之,所谓道也。”
天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圣人作易将以顺性命之理,因而有三才之道。所谓天理,在天叫阴阳,在地叫柔刚,在人叫仁义。三才之道其实只是天理一道。二程说:“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又说:“至显者莫如事,至微者莫如理,而事理一致,微显一源。古之君子所谓善学者,以其能通于此而已。”天理至微至远,而人心人事则至近至显,人事之理与天理又是一致的,所以只要在人事上穷理即可以了。只要穷尽了人事之理,便可事半功倍、一举多得,性命与天理都穷尽了。而圣人“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则穷尽了仁义之理就是穷尽地道的刚柔之理和天道的阴阳之理,一句话,仁义之理就是天理。
更进一步,程颢说:“学者先须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五常之德统于仁,这个仁又是浑然与物同体的宇宙本体,则仁就是天理了。学者识仁,只是存诚持静的涵养功夫而已。涵养的关键是定性,“所谓定,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定性是为了尽性,尽了性便识了仁,识了仁便识了天理。尽了心,知了性,明了天理,就是圣人。
在程氏看来,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穷,往来屈伸,只是天理流行。“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
这上头更怎么说得存亡加减?是它元无少欠,百理俱备。”
天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实有是理,故实有是物;实有是物,故实有是用;实有是用,故实有是心;实有是心,故实有是事。是皆原始要终而言也。”因为理是实实在在的,所以才有同样实实在在的万事万物。
具体说:“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而知数。得其义,则象在其中矣。”天理通过象和数产生了万事万物,圣人作《易》因象数以明天理,我们只要懂了易理就能明了天理。而所谓易理,也就是《周易》所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程氏说:“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
理与气、形而上者与形而下者浑然一体,密不可分,圆融无碍。又说:“道之外无物,物之外无道,是天地之间无适而非道也。”“至微者理,至著者象,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故善学者求之必近。”天理虽然精微,却可以通过象数来求得,义理与象数本无二。
程氏认为:“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
斯理也,推之其远乎?人只要知此耳。”天地间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只是一阴一阳的相互消长而已,“盖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本也。”具体地说:“天地阴阳,其势高下甚相背,然必相须而为用也。有阴便有阳,有阳便有阴;有一便有二,才有一二,便有一二之间,便是三,已往更无穷。老子亦言三生万物,此是生生之谓易,理自然如此。”
有一是指有理,有是理则有一阴一阳之道,这便是二;二气冲和,非一非二,便是三,是一个新的事物,也是万物生生的道理。
更进一步:“天地阴阳之运,升降盈虚未尝暂息。阳常盈,阴常亏,一盈一亏,参差不齐而万变生焉。”所谓一盈一亏,就是聚散攻取,氤氲交感。“天地之气相交而密,则生万物之化醇。醇谓浓厚,浓厚犹精一也。
男女精气交构,则化生万物,惟精醇专一,所以能生也。”总之,“阴阳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所谓感,是指运动和感应,“感,动也,有感必有应,凡有动皆有感,感则必有应,所应复为感,感复有应,所以不已。”所谓动,是指翕辟开合,屈伸往来,“天地之气开散,交感而和畅,则成雷雨,雷雨作而万物皆生发甲坼。”凡物参和交感则生,不合分散则死;交感而和合,便是天理生生之常。
天地之生,万物之成,合而后遂。天下国家至于事为之末所以不遂者,由不合也;所以不合者,由有间也。故间隔者,天下之大害,圣王之所必去也。只有打破间隔,让事物自由地交感和合,不断地生生变动,才是常久之道。天下之理未有不动而能恒者也。动则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凡天地所生之物,虽山岳之坚厚,未有能不变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谓也,一定则不能恒矣。唯随时变易,乃常道也。二程对《周易》生生之理的发挥,达到了很高的思维水平。
至微莫如理,至显莫如事。“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这个天理虽然无所不在,却是十分微妙的。然而,天理又必然通过人事表现出来,所以又是至显的。人只以耳目所见闻为显见,所不见闻者为隐微,然不知理却甚显也。天理无所不在,必然随处表现,因而在至著的事象中有至微的天理,“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故善学者求之必近。”这个寻求天理的近处,就是人伦日用之事,“凡下学人事,便是上达天理”,一点也不复杂。
程氏说:“尽性至命,必本于孝悌;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只要在日常的礼乐孝悌上体会,便不难穷得天理。学生问:“孝悌之行,何以能尽性至命也?”程氏答:“世之言道者,以性命为高远,孝悌为切近,而不知其一统。道无本末精粗之别;洒扫应对,形而上者在焉。”洒扫应对之间,就有天理;为人处事,严格地遵循三纲五常等传统道德而行,就是天理的显现和流行。
程氏的全部学说,归根到底是要落脚到道德修养上来的,所以极为重视对人性和理欲的研究。“道孰为大?性为大。”天理通过造化之功体现在人身上,是人之至善的理性;天气通过生生之理表现在人身上,则是有善有恶的气禀,可谓生性或气性;人性进一步显形和发动,则是人心和人情。自理性而行则皆善,圣人因其善而为仁义礼智信。仁为全体,义礼智信为四肢。仁为性理之公,是人区别与动物的本质属性;义是性理之宜,是权衡是非轻重的原则;礼是性理之别,是立身处世的等级名分;智是性理之知,知而后能行;信是性理之真实无妄,是至诚。性理之善是“极本穷源之性。”
由气禀之生性,则有善恶的分别。禀清气者贤,禀浊气者恶,禀至清之气者则为圣人。天性之柔缓刚急,皆为气禀之性的表现。人的气禀又称为才,“大凡所受之才,难加勉强,止可少进,而钝者不可使利也。惟理可进。除是积习既久能变得气质,则愚必明,柔必强。”
天理又通过性而表现为心,“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仁义礼智皆根于心,“心,一也。有指体而言,寂然不动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也。”心之体寂然不动,谓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圣人之心平静如止水;心之用感而遂通,谓喜怒哀乐发而中节之和,君子极高明而道中庸。
人性之动,则表现为情,“若既发,则可谓之情,不可谓之心”。心是体,情是用,心本善,情则有善有恶。《颜子所好何学论》说:“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日仁义礼智性。形既生矣,外物触其形而动于中矣。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日喜怒哀乐爱恶欲。情既炽而益荡,其性凿矣。是故觉者约其情使合于中,正其心,养其性,故日性其情。愚者则不知制之,纵其性而至于邪僻,梏其性而亡之,故日情其性。”
程氏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欲人将已放之心约之,使反复人身来,自能寻向上去,下学而上达也。”而下学人事以上达天理的关键,则是寡欲。程氏认为,人性表现为人心时,有人心和道心的不同,人心是人欲,道心是天理。“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
具体说,如口目耳鼻四肢之欲,是性,而不是欲;“饥食渴饮,冬裘夏葛”这类自然需求,如果没有“私吝心”则是“天职”,也不是人欲。
“且譬如椅子,人坐此便安,是利也。”这不是人欲。“如求安不已,又要褥子,以求暖暖,无所不为”,甚至“夺之于君,夺之于父”,这就是人欲,是“趋利之弊”。正常的饮食、宫室、刑罚、征伐是本,进一步的峻宇雕墙、酒肉池林、淫酷残忍、穷兵黩武则是末。“先王制其本,天理也;后王流于末者,人欲也。损人欲以复天理,圣人之教也。”可见,程氏所谓“损人欲以复天理”,其实是指黜霸道而行王道,并不是要灭绝人的一切物质欲望,其实质是对统治阶级侈靡之风的一种批判。
程氏认为:“人之为不善,欲诱之也。诱之而弗知,则至于天理灭而不知反,故目则欲色,耳则欲声,以至鼻则欲香,口则欲味,体则欲安,此皆有以使之也。”当人对奉身的外物事事要好时,“却不知道自家身与心却已先不好了也。”为此,必须损人欲以复天理。
首先,要通过深思和反省来窒欲。“学莫贵于思,唯思为能窒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