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明另类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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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郡王卸兵权

朱玉问:“你有什么想法?”

“第一是提高衙役们的俸禄。而今有些地方衙役一年才七贯的工食钱,如果拖家带口根本没办法生活,只能是或和官员勾结,或欺行霸市。但恶性循环,如此环境商人不敢来,此地就越来越穷。公主看而今大明生活还过得去的几个州县,哪个都是私下提高衙役们的待遇的,或者直接发钱,或者是额外补贴。”

“在讨论你入朝与否,倒让你绕到衙役去了。”朱玉笑道:“本宫不怕和你直说,这衙役,快手都是贱业。你安国一家搞就算了,其他人也是背地里弄。知道为什么?因为人有三六九等之分。就是你常智光也是这么认为,不识字的连落户权利也没有,小脚女人官府不补贴税赋,连生孩子都不享受你官府的福利。虽然你是想促成这两件事,但是你别忘了,你也在给人分等。朝廷这边也是一样,你可知道为什么朝廷要限制僧侣?”

常智光想想道:“尊道吧?”

“不对!因为僧侣不纳税,不劳役。如果不加以限制,厢军从何处招募?土地谁去开垦?你认为谁会不愿意能不劳而获呢?”朱玉道:“如你说的衙役一般,衙役素质低,但是如果把象你这样高素质的人充了衙役,你是否觉得浪费?你可知道而今各行都缺你所说的高素质人,如你安国,确实不错。但是你安国可为大明贡献了人才?这三年来,无安国人禁军,无安国人厢军,人口却是每年翻倍,但你分文不上缴税利。你可知道安国是为何那般富裕?不是你常智光能干,而是安国在抢掠。你们挤垮了京城和保定多少产业,而把多少好处收进囊中?难道你当本宫真的看不明白吗?”

常智光道:“公主,微臣不苟同,微臣确实指使大家收购产业。但是公主比较就知,以前一场每人每天出一件商品,现在平均每人每天出三件商品。生产成本降低,再加技术完善,质量和价格都是之前无法媲美的。当然确实有部分人破产,还自杀。但是如果没有吞并和竞争,社会是没有进步的。”

“本宫知道,本宫也知道安国在西北战事,和战事之后安国商业协会的贡献,但商人贡献都是图回报的。”

常智光沉默一会:“无利不起早,这不仅说的是商人。即使安国的衙役没有那份诱人的薪水,他们也不会自律的。”

“说到重点,就是个利字。”朱玉叹口气:“商人逐利千古衡理,而你在让全大明百姓都开始逐利。以利益而驱使他人,你觉着将来这朝堂上还有海瑞、王锡爵这样的人吗?”

常智光知道朱玉说的是真理,因为激进逐利,道德水平必然会下降。一边是社会的进步,一边的道德的沉沦。难道真的是成反比吗?现代人的冷漠是怎么来的?

很多新闻都说过,某人因为扶起倒地的老太太,结果反被老太太家人冤枉的事。为什么要冤枉,当然就是利字。而如此事情一多,全民道德水准下降。

前不久一个新闻,一名大婶被车撞了,老外经过,下车要帮忙,但同行的中国助理制止了他,助理下车把现场拍完照做为证据后,才对大婶进行救治。

而在明朝,常智光审案,什么纠纷两边对质,做贼那个必然心虚。这为什么?就因为有一条道德的无形力量在约束,而现代多是法律约束,大家都懂法律,大家都在玩法律。

朱玉见常智光不说话,语气缓和点道:“本宫也知道,你还是有心的。安国商业协会内部规定,即使是吞并他人产业,也有适当的补偿标准。或入股,或钱买断。也还没有出现用钱勾结官府,无良欺霸之事。但有没想过,哪天你不在了,这些商人还把这些规则当回事吗?太学生陈东上表举例子说,比如京城鸡肉全是一家所产,一旦这场将鸡肉价格提升十倍而追求暴利,那百姓买不买?”

垄断的弊病常智光自然知道,但如果不垄断,就无法快速推进社会进步。常智光道:“公主,微臣会在近期内起草商业法,用此手段对公主担心的问题进行约束。”

“恩,茶有茶法,盐有盐法。”朱玉道:“对商人还是要说法的。你写好之后让人送过来,本宫亲自过目。”

“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常智光发现朱玉已经越来越老道,考虑事情也越来越有逻辑。而自己根本就没进步,都是在吃老本,用的手段也都是借鉴现代社会或者历史上的做法。

统治者哪能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暴民,但有时候很无奈。比如说早些年的白莲教起义及其它农民起义,都是因为明穆宗的无节制挥霍而加重税赋所致。

朱玉当然也看见商业发展带来的好处,国库充实,百姓安康。以前不是没有皇帝想过建立水师,但花费颇为巨大。而生产力提高后,造价等问题就降了下来。但有利必然有弊,如何从中找到一个平衡,才是朱玉这统治者最想知道的。而常智光立商业法就能对商人有一定的限制,这对平衡之说绝对是个好事。

又过了几天,李成梁上表朝廷,说自己年事已高,恳请辞去西军监军一职。朝廷同意后下旨,任命李成梁为枢密院军机处参知政事,官居正二品。同时将河北西路和河北东路合为河北军路,三犄角进可攻,退可守,守护互望的北面军事大体结构正进行大改造,所有细节皆由张逊负责。

又过几天,朝廷和光明报同时颁布了大明商业法,对商人进行了一些限制。比如一些商品禁止囤积居奇,一些商品禁止县外买卖。跨县商业案件都由各州提刑商业司负责,州衙和县衙不再干涉此类纠纷案件。并且规定一旦某商品价格反差超过两成时候,户部有权派人询问,如无正当提价或降价理由,论罪,等等此类,总的来说,如同是加强中央集权一般,朝廷加强了对商业的监视集权。削弱地方官对商业的控制力。

同时法令也保障了一些商人利益。总的来说,这次商人利益不仅牺牲不大,而且还有好处。牺牲大的是地方利益,加强了中央权利。

安国商业协会之前对民生产品都有规定的,而对哄抬物价也有规定。商人们见了这法则,都知道对自己经营的干涉不大。而且一旦当地有官府为难商人,还可以直接去州提刑司上诉,乃至可以直接投递状纸到户部。

当然,这么一来,也削弱了安国商业协会和东南商业协会的影响力。不过股东们却胸有成竹,因为常智光无意解决了他们一个大担忧。之前已经有非常多人担心商业协会权限过大,影响力过大的问题。而今这法令一出,朝廷采用是比较温和方式,虽然失去了一些权利,但商人毕竟不是政治家,说的毕竟还是利益。

而牺牲最大的地方官们,也很懂事,他们开始对行业入股。不贪污,不受贿,每月只求花红。事管的少,又有钱拿,这商业法出台,对他们来说并非是没有一点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