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走进榆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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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结论

(一)主要工作及结论

本文从榆林开发区土地开发面临的实际问题入手,以西方土地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地价理论为指导,沿着土地成本――价格――效益这条主线,分析了影响地价的可控因素,提出了开发区土地价格管理的运作模式。主要工作及结论如下:

(1)应用层次分析法原理,建立多级递阶结构模型,识别出影响榆林开发区土地收益的15个基本因素,其中征地费用、开发费用、供求关系、出让方式、地价政策五项是可控因素。

(2)对五个可控因素的分析表明,榆林开发区开发费用预算高于周边同类地区,与西安开发区和杨凌示范区不相上下,这说明开发费用下降是有潜力可挖的,在实际建设时有必要加强管理。

(3)通过对开发区北区西片W2居住小区土地供求平衡的分析,发现使小区收益最大的价格既不是市场最高价,也非最低价,而是存在一个均衡价格,推而广之,要使开发区整体收益最大,必然存在一个均衡价格和供求平衡问题,这就要求开发区土地必须由开发区统一管理,统一出让。

(4)通过对协议、拍卖、招标三种土地出让方式的比较分析,得出拍卖价格最高,招标次之,协议最低的结论。在开发区土地出让管理上,必须实施以招标拍卖为主,以协议出让为辅的政策,提高开发区土地的综合收益。

(5)通过对出让地价政策、转让地价政策和公告地价制度的研究,在地价过高或地价过低时,管委会都应围绕提高土地收益的目标适时进行调控,在重视一级市场管理的同时,密切注视二级市场的变化,完善信息网络,建立地价预警制度。

(6)通过对珠海、杭州两市土地价格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结合对影响开发区土地价格可控因素的分析,提出了榆林开发区实施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措施。这种措施不同于珠海“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也不同于杭州市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模式,而是结合管理学的目标管理理念,萃取了两种模式的精华,形成了以土地成本――价格――效益为主线的榆林开发区“五统一”管理模式。

(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工作

土地价格研究必须建立在大量翔实的数据基础上,我国土地开发的历史较短,尤其是榆林才刚刚起步,许多历史性资料难以搜集,仅靠近两年工作中的探讨与积累,是远远不够的。本文在有些章节的研究过程中,分析得还不够准确,结论还不够完善,创新的观点也不多,等等,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本文系作者在西安交通大学攻读MBA硕士学位的毕业论文)

(200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