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走进榆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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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加快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政策建议

(一)主要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首先,要树立新的开放开发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贯彻“只求所在,不求所有”的思想,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资源引资金、换技术、建项目,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积极主动地吸引东部沿海地区的技术、资金、人才及企业家来榆林投资兴业。运用市场经济新的思维方式探寻加快榆林优势资源开发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其次,要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提高硬件环境整体质量。第三,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在积极争取国家的开放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转移支付政策更大支持的同时,榆林应构建促进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产业投资导向政策、土地利用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和人才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投入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第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努力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规范部门管理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业中介服务组织,为客商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咨询服务等。第五,加大资源开发和基地建设宣传、引介力度,营造有利于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直接投资兴建一批大型骨干项目;二是创造条件,以高效率的工作和高回报效益吸引市外各类有实力的投资主体进行独资、合资、合作建设;三是大力推广BOT投资方式进行煤、气、油、盐等资源的开发;四是培育各类市场投资主体,建立民间、外资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风险投资体系,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兴办项目;五是通过资产重组、存量入股、有偿转让等多种形式,加快资产盘活,开辟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能源化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等渠道筹集资金;六是积极探索项目融资、股权转让、境外直接上市或间接上市等新的利用外资方式。

3.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一个国家或省(区)的发展,除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外,劳动者素质是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21世纪榆林能源化学工业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具有创新能力的现代管理人才、企业家人才和科研开发人才,特别是要加快外向型经济“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在职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同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东部高级人才参与开发建设。建立健全用人制度,创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和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政策环境和用人机制。

4.注重环境保护。大力推广和运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节水技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可持续协调发展,既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又实现山川秀美。

(二)政策建议

1.建设国家级能源重化工基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协调组织工作任务艰巨,建议省上成立一个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的高层次、有权威、多方面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基地建设规划的实施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职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将2000年未能立项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十五”计划。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项目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需求量大,技术先进,效益较好,这些项目的建设对调整国家煤炭、醋酸、甲醇生产结构,提高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国家有关部委应优先考虑在榆林建设能源化工项目。

3.建议国家直接给基地建设项目注入一部分资本金。目前榆林尚属贫困落后地区,自身筹资能力弱,开放程度不高。希望在基地建设起步阶段注入部分资本金,以推动基地规划项目的启动建设。

4.建议国家计委调整榆林的用气指标,尽量给予倾斜。同时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在榆林化工企业用气价格上也能给予优惠。

5.建议国家扩大榆林的开放程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来解决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请求国家在榆林设立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吸引外商外资参与基地建设。同时引导国家能源石化等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基地建设。

(199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