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走进榆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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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实施措施和建议

(一)实施措施

1.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首先,要树立新的开放开发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贯彻“只求所在,不求所有”的思想,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资源引资金、换技术、建项目,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积极主动地吸引东部沿海地区的技术、资金、人才及企业家来榆投资兴业,运用市场经济新的思维方式探寻加快榆林优势资源开发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其次,要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提高硬件环境整体质量。第三,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在积极争取国家的开放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转移支付政策更大支持的同时,榆林应构建促进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产业投资导向政策、土地利用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和人才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投入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第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努力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规范部门管理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业中介服务组织,为客商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咨询服务等。第五,加大资源开发和基地建设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能源重化工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直接投资兴建一批大型骨干项目;二是创造条件,以高效率的工作和较高的投资回报吸引市外各类有实力的投资主体进行独资、合资、合作建设;三是大力推广BOT投资方式进行煤、气、油、盐等资源的开发;四是培育各类市场投资主体,建立民间、外资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项目建设主体;五是通过资产重组、存量入股、有偿转让等多种形式,加快资产盘活,开辟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能源化工企业股份制改革、上市等筹集资金;六是积极探索项目融资、股权转让、境外直接上市或间接上市等新的利用外资方式。

3.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一个国家或省区的发展,除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外,劳动者素质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21世纪榆林能源化学工业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具有创新能力的现代管理人才、企业家人才和科研开发人才,特别是要加快外向型经济“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在职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同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吸引东部高级人才参与开发建设。建立健全用人制度,创造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和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政策环境和用人机制。

4.抓好三个“转化”,实现三个“转变”。三个“转化”:一是煤炭向高耗能工业产品的转化,走煤、坑口电站、高耗能工业一体化的路子,建设大型坑口火电站、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等项目;二是煤炭、天然气、石油向原料化工产品的转化,发展煤制油、甲醇、醋酸等系列化工产品;三是初级产品向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建材化工、生物化工产品的转化,注重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走资源综合利用,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益、高关联度、规模化的发展路子。三个“转变”:一是由单靠国家财力投资搞建设的模式向国家投入、政策引导与市场基础作用相结合、多元化投资发展经济的方向转变;二是由主要靠开发自然资源的模式向综合开发市场、知识、技术、资本与有选择地开发自然资源、发展特色经济相结合的方向转变;三是由封闭式、自我开发的模式向全国、全世界全方位开放进行开发的方向转变。在项目和产品的选择上,一是选择市场缺口大、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产品;二是选择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三是选择有规模效益的产品。通过大规模开发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建设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大型骨干项目,培植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在国内、国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

5.注重环境保护。大力推广和运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节水技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坚持走资源节约型经济增长的路子,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既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又实现山川秀美。

(二)政策建议

1.将现已上报国家计委的15万吨醋酸、60万吨甲醇、10万吨电解铝等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十五”计划。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项目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需求量大,技术先进,效益较好,这些项目的建设对调整国家煤炭、醋酸、甲醇生产结构,提高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希望,在同等条件下,全国同类型项目优先考虑在榆林布点建设。

2.理顺榆林电力体制,为建设榆林大型火电基地创造良好的环境。榆林是国家实施“西电东送”工程的重要地区,国家和陕西省应从政策、资金上予以支持,优先在榆林开展大型火电群的规划、选点工作,力争“十五”期间,建成一两个大型火电项目。

3.基地规划的建设项目投资大,陕西省和榆林无力筹措巨额的项目资本金,省属和地属企业也没有承担项目建设主体的实力。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协调神华、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电力公司等国家大集团、大公司参与基地建设,与地方联合投资,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

4.国家和省上应研究制定一系列扶持基地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快榆林的开放程度和政策倾斜力度。如:国家和省上拿出一部分资金,组建能源重化工投资公司,通过设立发展基金、股票上市等方式筹集基地建设资金;国家直接注入一部分项目资金以加快基地规划项目的启动建设。

(200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