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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做事合乎法度,可以防预凶险——过河灭顶,凶

“原典”

上六,过河灭顶,凶……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易经·大过》

“释义”

《大过》卦上六爻:渡河流时让水没了头顶,凶,小心才没有灾害。上六爻是软弱无力,因为反面的力量太大了,项不住了,就灭顶了,顶不住就要灭。

《象传》说:过河有凶险,不要去做,否则会有灭顶灾难。

试想,当一个人处在一个水深过头顶的河里,其危险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恐怕没有过成河反而会被淹死。上六爻以此为喻,向我们说明避免灾难的方法:不做不合法度不合时宜的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把一件事情处理得比较圆满,有时候要采取一些非常手段,这个非常手段,看起来很非常,有点超常,使人接受不了,有时就会产生凶灾,但这种做法不一定是错误的,当然这种非常手段,只有那种有把握有魅力的人才能做到。

人不可能一帆风顺,需要跨越。也就是说,需要有大的过度。面对大的过度时,我们需要耐心、慎重地等待过度,要从容地面对转折期,不能拘泥于常规,应当采取非常的手段,但是也应当注意,太危险、太没有法度、太不合时宜的事情不要去做,做了就会有灾难。

“事典”

故事一:赵高恶有恶报

秦始皇死后,奸臣赵高当道。赵高利用职权杀害了许多人,以报其私怨,大臣们个个都害怕遭他的谗言。赵高还唆使二世皇帝大肆杀戮甚至押下握有最高权力的李斯,予以严刑拷打,终于使李斯服罪受死。

李斯在临死之前曾对二世皇帝说:“赵高只不过是个卑贱的小人,并不懂得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他贪得无厌追逐利益没完没了,他的地位权势简直和陛下不相上下,他的嗜好和欲望也无穷无尽。所以臣说,这样太危险了!”

李斯死后,二世皇帝拜赵高为中丞相,大小事务皆由赵高裁决。其后,秦帝国便迅速迈入没落之途。以陈胜、吴广领导所唤起的农民起义军在前,项羽、刘邦的大军在后,穷途末路之际赵高杀二世,随后立二世哥哥的儿子子婴为秦王,将二世当作平民来埋葬。要子婴斋戒,以便人太庙祭祖,接掌传国玉玺。

当斋戒进入第五天的时候,子婴与他的两个儿子商议说:“丞相赵高杀了二世,怕臣子们杀他,就假装依道义来拥立我登基。我听说赵高竟然与楚国相约要灭秦朝皇室,然后在关中称王,现在要我斋戒,以便入太庙,就是希望借此在太庙中杀我,我想届时装病不去,那丞相一定会自己来找我,等他一来就杀了他。”

到了要人太庙的时候,赵高派人去请子婴等人,子婴不去。赵高果然自己前来,说道:“宗庙之事,非常重要,大王为何不去呢?”子婴趁此时在斋宫中杀了赵高,并灭了赵高三族。

有时一个人做了恶,而另一个或一些人为了抗击这种恶,却找不到任何更好的办法,只有以另一种形式的恶来对付,这就是他们所说的惩罚。人们的不幸大多是由于那些陷于罪孽的人认为自己有惩罚的权力:“我遭到报复,本人将给以回敬。”于是人们不断想出巧妙的理由来论辩他们根据什么和为了什么目的要实行惩罚,但实际上他们的惩罚几乎总是出于同一种原因,即认为惩罚他人对自己有利。

故事二:成济当了替罪羊

三国时期的魏国后期,曹髦当上了皇帝,但他实际上是一名傀儡,朝中大权全被大将军司马昭所控制,而且此人还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着篡位的准备工作。

曹髦是一个很有自尊自强之心的年轻人,他不甘心于当傀儡失去君位,他要维护自己的地位与尊严,他要以武力去讨伐这个权臣。可是,他早已被架空了,手下无兵无将,孤掌难鸣;他毕竟又太年轻(只有十几岁),缺乏宫廷斗争的经验与谋略,仅凭着一股年轻人的血气之勇,轻率起事,率了宫中一批执役的宦官、宫奴,便去向司马昭兴师问罪。

司马昭派了中护军贾充前来迎战。君臣之间便在皇宫的南门外对上阵了。虽然古人说“上下一日百战”,但像这样皇帝亲自上阵,与臣下直接交手的事,却还是闻所未闻。贾充手下的将领们不知这个仗如何个打法,如果伤害了曹髦则犯下弑君大罪。

太子舍人成济问贾充道:“没料到天子亲自出马,捉不能捉,杀更不能杀,如何是好?”

贾充气冲冲地说:“司马公平日蓄养你们不正是为了今日?事已至此还说什么天子不天子?今日之事有他无我,此儿不死大将军之事不成,你们谁能免掉灭族之祸?”成济道:“明白了!”他冲出队列,直至曹髦车前,挥戈猛刺,曹髦顿时死于车下。

司马昭篡权的对手排除了,他自然十分高兴,但他不愿意承担“弑君”的恶名。第二天他召集来朝中大臣,装出一副悲痛的样子问如何处理此事。司马昭此时是朝廷的实际执政者,手握生杀予夺大权,谁也不敢指责他。有人说:“只有斩了贾充才可以向天下人谢罪!”

司马昭正处在篡权的关键时刻,像贾充这种既死心塌地效忠自己又广有谋略的人物,他还正用得着,自然不肯舍弃,便问:“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大臣们表示除此以外别无他法。司马昭既不肯抛出贾充,又不能不有所表示以遮掩天下人的耳目,最后拉出了成济作为替罪羊,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将成济斩首灭族。

在那个皇上就是天的封建社会里,有什么还比“杀国君”更危险的事做呢!可怜成济替人卖命,最后还当了替罪羊,不过他死得一点也不冤。

故事三:陈义作恶自毙

清代山东人陈义客游北京时,途中遇到壮士鲁胜。陈义见他义气慷慨,说话投机,便结为兄弟。原来鲁胜是个强盗。过不久,盗情事发,鲁胜被抓关进了监狱。

陈义到狱中探望,鲁胜对他说:“某不幸犯罪,无人相救。承兄弟平日相爱,有句心腹话,要与兄说。”陈义说:“感蒙不弃,兄有见托,必当尽心。”

鲁胜便说道:“吾有白金千余,藏在某处,兄可去取了,用些手脚营救我出狱。万一不能救出,便只求兄照管我狱中衣食,不使缺乏。他日死后,只要兄葬埋了我,剩下的东西任凭兄取了。只此相托,再无余言。”说罢泪如雨下。

陈义说:“且请宽心,自当尽力相救。”于是告别鲁胜,依着鲁胜所说,到某处取得了千金。陈义见钱眼开便想独吞,于是想了一番说:“若不救他,他若教人问我,无可推托,把他惹怒了,万一攀扯出来,我这钱财得也得不稳。何不结果了他,倒是落得干净。”正是:转一念,狠一念。

于是,他便送给两个狱吏30两银子,说鲁胜是自己的仇人,要他们借机杀了鲁胜。从此陈义白白地得了千金,又无人知他来历,摇摇摆摆,在北京受用了三年,用了七八成之后,便下了潞河,搭船回家。

到了船中,与同船之人正在舱里说闲话。忽然,陈义跌倒了,一会儿爬起来,睁起双眸,大喝道:“我乃北京大盗鲁胜也。陈义天杀,得我千金反害我性命,现在要还我命来!”

同船之人见他声音与先前不同,又说出这些话来,晓得陈义有负心之事,便好言劝慰了一番,并求陈义不要死在船上,免得害同船之人不得干净,要吃没头官司。陈义歇息一下,回家里后,终因做贼心虚,船上犯的那毛病又犯了,并且比先前更严重了。最后自己拿刀把自己杀了。

陈义遭报应的故事虽说有些离奇和极端,但细想一下,也属必然。鲁胜为盗遭捕遭杀,从一定程度上也有这方面的因素。但陈义的报应,却是因为他的行为已偏离道义太远,那种迫使他自戮的力量,既来自于他自身内部,更来自于“天”,即道义力量的强大施压。

“吉言”

人生在世,不合时宜的事情不要做,即使它能够满足你一时的欲望和虚荣。现实中,一个危险往往导致另一个更大的危险,最后使我们处于灾难性边缘。生性莽撞的人很容易惹事,结果让别人也处于危险的境地。真正的大智之人善于时刻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遵守一定之规,严格要求自己,以躲避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