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梁晓声说:我们的时代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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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忆往昔:我与文学(5)

由劳氏我想到了两点:第一点,我们每一个人作为读者,是多么容易受到宣传和炒作的影响啊。正如触目皆是的广告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消费意识必发生影响一样。这其实不应感到害羞,也谈不上是什么弱点。但如果不能从人云亦云中摆脱出来,那则有点儿可悲了。第二点,我敢断言,中外一切主要因对性的描写程度“不当”而遭禁的书,那禁令都必然是一时的,有朝一日的解禁都是注定了的。虽禁之未必是作者的什么耻辱,但解禁也同样未必便是一部书的荣耀。

人类文明到今天,对****的禁忌观念已解放得够彻底,评判一部小说的价值,当高出于论性的是是非非。倘在性以外的内容所留的评判空间庸常,那么“大胆”也不过便是“大胆”、“赤裸裸”也不过便是“赤裸裸”……

我这一种极端个人化的读后杂感,仅作一厢情愿的自言自语式的记录而已,不想与谁争辩的。

随提一笔,根据《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改编的电影,抹淡了原著对英国贵族人士的轻蔑,裸爱镜头不少,但拍得并不猥秽。尽管算不上一部多么好的电影,却还是可归于文艺片之列的。

我也基本上同意这样的评论:就劳伦斯本人而言,他对性爱描写的态度,显然是诚实的、激情的和健康的。

我不太喜欢他和他的小说,纯粹由于艺术性方面的阅读感觉。

现在,我要回过头来再谈我自己写作实践中的得失。

首先我要提的是《一个红卫兵的自白》。这一本书,对于在“****”中刚刚出生和“****”以后出生的很年轻的一代,比较感性地认识“****”,有一点点解惑的意义。写时的动机正在于此。但也就是一点点的解惑意义而已。因我所经历的“****”,其具体背景,只不过是一座城市一个省份。而且,只不过是以一名普通中学生的见闻、思想和行为来经历的,自身认识的局限是显然的。虽则“大串联”使我能够写入书中的内容丰富了些,却仍只不过是见闻和一己感受而已。

我更想说的是,也许,此书曾给中国的“新时期”文学,亦即粉碎“******”以后的文学,带了一个很坏的头。它是当年第一部写“****”中的红卫兵心路的长篇小说。按我的初衷,自然是作为小说来写的。本身曾是红卫兵,自然以第一人称来写。既以第一人称来写,也索性便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写入书中了。刊物的编辑收到稿件后来电话说:这部小说很怪呀,你看专辟一个栏目,将它定为“纪实小说”行不行?我说:行呀。有什么不行呢?那大约是一九八五年。我被社会承认是作家才三年多,对于小说以外的文学名堂还所知甚少,也是第一次听到“纪实小说”这一提法。它当年只发表了一半,另一半刊物不敢发表了。似乎正是从此以后,“纪实小说”很流行了一阵子。接二连三,在文学界招惹了不少是是非非,连我自己也曾受此文学谬种的严重伤害。

因为“纪实”而又“小说”的结果是明摆着的——利用小说形式影射攻击的事例,古今中外,举不胜举。此本伤人阴伎,倘再冠以“纪实”,被攻击的人哪有不“体无完肤”的呢?若被文痞们驾轻就熟地惯以用之,喷泄私愤,好人遭殃。

故我对“纪实小说”这一文学种类已无好感。《从复旦到北影》及《京华见闻录》两篇,继《一个红卫兵的自白》之后不久发表。

在复旦我既获得过老师们的关怀爱护,也受到过一些委屈。那些委屈今天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与上一代人的人生磨砺相比更是不值言说的。但我当年才二十五六岁,心理承受能力毕竟脆弱。自以为承受能力强大,其实是脆弱的。何况,从童年至少年至青年,虽然成长于贫穷之境,却一向不乏友爱。难免娇气。又一向被视为好儿童好少年好青年,当知青班长代理排长连队教师,人格方面特别地自尊。偏那委屈又是冲着人格方面压迫来的,于是耿耿心头,不吐不快。

故《从复旦到北影》中,有积怨之气,牢骚之词,也有借题发挥、情节演绎的成分。

它写于十五六年前,证明当年的我,对自己笔下的文字责任感意识不强,要求不高。

倘如今年,心头委屈积怨全释,平和宽厚回望当年人事纷纭,情理梳析,摈弃演绎,娓娓道来,于山雨穴风的政治背景下,翔实客观地反映“工农兵学员”的大学体会和感受,必将是另一面貌,也会有更大的认识价值。

那多好呢!

《京华见闻录》中所录的纪实成分多了,演绎成分少了。就我这样一个具体的中国人的观念而言,就我这样一个当年被视为有“异端思想”的作家而言,却又“正统”多了些,思想拘泥呆板了些。文字的放纵,是弥补不了这一点的。

当年我才三十四五岁。刚入全国作家协会一年多。自以为责人颇宽,克己颇严,其实今天文坛上某些年轻人的轻狂浅薄,刚愎自信,躁行戾气,我身上都是存在过的。

以上两篇,虽能从中看到我的一些真实经历,真实性情,真实心路,真实思想;虽能从中看到一些当年的时代特色,社会状态,人生杂相;虽读起来或挺有意思——但毕竟的,因先天不足,乏大气而呈小气,乏冷静而显浮躁,乏庄重而露轻佻,乏深刻而泛浅薄……

《泯灭》这一部小说,现在看来,前半部较后半部要写得好一点。因为前半部有着自己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生活为底蕴,可取从容平实、娓娓道来的写法。虽然平实,但情节、细节都是很个人化的,便有独特性,非别人的作品里所司空见惯的。后半部转入了虚构。虚构当然乃是小说家必备的能力,也是起码的能力。但此小说的后半部,实际上是按一个先行的既定的“主题”轨路虚构下去的——对金钱的贪婪使人性扭曲,使人生虽有沉浮荣辱,最终却依然归于毁败。这样的人物,以及由其身上生发出来的这样的主题,当然并没什么不对。

翟子卿式的人物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中国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有些典型意义。但此“主题”却太古老陈旧了。近几个世纪以来,尤其西方资本主义时期以来,无数作品都反映过这个“主题”。可以说,80年代以来的第一桩中国经济案中,也都通过真人真事包含了这个主题。而在现实主义小说中,主题对作品有魂的意义。泛化的主题尽管不失为主题,却必然决定了作品的魂方面的简浅常见。

在我的友情关系和亲情关系中,很有一些和我一样的底层人家的儿子,中年命达,或为官掌权,或从商暴富。但近十年间,却接二连三地纷纷变成为阶下囚,往日的踌躇满志化作南柯一梦。他们所犯之案,或省级大要案,或列入全国大要案。这使我特别痛心,也每叹息不已。由于友情和亲情毕竟存在过,法理立场上就难以做到特别的鲜明。这一种沉郁暧昧的心理,需要以一种方式去消解。而写一部小说消解之对我来说是自然而然的方式。直奔一个简浅常见的主题而去,又成了最快捷的方式——我在写作中竟未能从此心理因素的纠缠中明智而自觉地摆脱,全受心理因素的惯力所推,小说便未能在“主题”方面再深掘一层,此一憾也……

喜读引我走上了写的不归人生路。然读之于我,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并不是为了促进写。读只不过是少年时养成的习惯。是美好时光的享受而已。我的读又是那么的不系统。索性的,也便不求系统了。我从读中确乎受益匪浅。书对我的影响,少年时大于青年时,青年时大于现在。现在我对社会及人生已形成了自己的看法,非是读几本什么书所能匡正或改变的。尽管如此,以后我不写了,仍会是一个习惯了闲读的人。读带给我的一种清醒乃是——明白自己往往写得多么平庸……

2 我与唐诗宋词

信笔写出以上一行字,我犹豫良久,打算改——因为我对于唐诗、宋词半点儿学识也没有,只是特别喜欢罢了。单看那一行字,倒像我是一位专门研究唐诗、宋词的专家学者似的。转而一想,左不过就是一篇回忆性小文章的题目,而且,也比较地能概括内容,那么不改也罢。

当年我下乡的地方,属于黑龙江边陲的瑷珲县,是中苏边境地带。如果我们知青要回城市探家,必经一个叫“西岗子”的小镇。那镇真是小极了,仅百余户人家,散布在公路两侧,包括一家小旅店、一家小饭馆、一家小杂货铺和理发铺及邮局。“西岗子”设有边境地区检查站,过往行人车辆都须凭“边境通行证”,知青也不例外。

有一年我探家回兵团,由于没搭上车,不得不在“西岗子”的旅店住了一夜。其实,说是旅店,哪儿像旅店呢!住客一间屋,大通铺;一门之隔就是店主一家,老少几口。据说那人家是新中国成立初剿匪烈士的家属,当地政府体恤和关爱他们,允许他们开小旅店谋生。按今天的说法,是“家庭旅店”。

天黑后,我正要睡下,但听门那边有个男人大声喊:“二××,瞎啦?你小弟又拉地上了,你没看见呀!快给他擦屁股,再把屎收拾了!……”

于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跑到我们住客这边的屋里来,掀起一角炕席,抄起一本书转身跑回门那边去了……书使我的眼睛一亮。那个年代,对于爱看书的青年,书是珍稀之宝。

一会儿小女孩儿又回到门这边,掀起炕席欲将书放在原处。我问:“什么书啊?”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不认识字。”

我又问:“你刚才拿书干什么去呢?”

她眨着眼说:“我小弟拉屎了,我撕几页替他擦屁股呀!”她那模样,仿佛是在反问——书另外还能干什么用呢?我说:“让我看看行吗?”她就默默地将书递给了我。我翻看了一下,见是一本《唐诗三百首》,前后已都撕得少了十几页。那个年代中国有些造纸厂的质量不过关,书页极薄,似乎也挺适合擦小孩屁股的。我又是惋惜又是央求地说:“给我行不?”她立刻又摇头道:“那可不行。”——见我舍不得还她,又说,“你当手纸用几页行。”我继续央求:“我不当手纸用,我是要看的。给我吧!”她为难地说:“这我不敢做主呀!我们这儿的小杂货店里经常断了手纸卖,要给了你,我们用什么当手纸呢?住客又用什么当手纸呢?……”

我猛地想到,我的背包里,有为一名知青伙伴从城市带回来的一捆成卷的手纸。便打开背包,取出一卷,商量地问:“我用这一卷真正的手纸换行不?”

她说:“你包里那么多,你用两卷换吧!”于是我用两卷手纸换下了那一本残缺不全的《唐诗三百首》……第二天一早,我离开那小旅店时,女孩儿在门外叫住了我。“叔叔,我昨天晚上占你便宜了吧?”——不待我开口说什么,她将伸在棉袄衣襟里的一只小手抽了出来,手里竟拿着另一本书。她接着说:“这一本书还没撕过呢,也给你吧!这样交换就公平了。我们家人从不占住客的便宜。”

我接过一看,见是《宋词三百首》。封面也破旧了,但毕竟还有封面,依稀可见一行小字是“中国传统文化丛书”。我深深地感动于小女孩儿的待人之诚,当即掏出一元钱给她,摸了她的头一下,迎着风雪大步朝公路走去……

回到连队,我与知青伙伴发生了一番激烈的争执——他认为那一本完整的《宋词三百首》理应归他,因为是用他的两卷手纸换的;我说才不是呢,用他的两卷手纸换的,是那本残缺不全的《唐诗三百首》,而实际情况是,完整的《宋词三百首》是我用一元钱买下的……

如今想来,当年的争执很可笑。究竟哪一本算是用两卷手纸换的,哪一本算是用一元钱买下的,又怎么争执得清呢?

然而一个事实是——那一本残缺不全的《唐诗三百首》和那一本完整的《宋词三百首》,伴我们度过了多少寂寞的日子,对我们曾很空虚过的心灵,起到了抚慰的作用……

当年,我竟也心血来潮写起古体诗词来:

轻风戏青草,

黄蜂觅黄花。

春水一潭静,

田蛙几声呱。

如今,《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已成我的枕边书,都是精装版本,内有优美插图。如今,捧读这两本书中的一本,每倏然地忆起西岗子,忆起那小女孩,忆起当年之事……

3 晚秋读诗

潇潇秋雨后,渐渐天愈凉。

我知道,那也许是今年最后的一场秋雨。傍晚时分,急骤的雨点儿如一群群黄蜂,齐心协力扑我刚擦过的家窗。似乎那么的仓惶,似乎有万千鸟儿蔽天追啄,于是错将我家当成安全的所在,欲破窗而入躲躲藏藏。又似乎集体地怀着种愠怒,仿佛我曾做过什么对不起它们的事,要进行报复。起码,弄湿我的写字桌,以及桌上的书和纸……

春雨斯文又缠绵,疏而纡且渺漫迷蒙。故唐诗宋词中,每用“细”字形容,每借花草的嫩状衬托。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句;如“东风吹雨细于尘”句;如“天街小雨润如酥”句……而我格外喜欢的,是唐朝诗人李山甫“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句,将春雨的斯文缠绵写到了近乎羞涩的地步,将初蕾悄绽为新花的情景,也描摹得那么的春趣盎然,于不经意间用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文字醇出了一派春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