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扎克对现实的批判态度体现得更睿智一些,因而他将他的系列小说统称为《人间喜剧》。左拉对现实的批判态度却体现得更“狠”一些……我在大学里也读了左拉的《娜娜》。那部小说讲述富有且地位显赫的男人们,怎么样用金钱深埋一个风尘女子于声色犬马的享乐的泥沼里;而她怎么样游刃有余地利用她的美貌玩弄他们于股掌之上。结局是她患了一种无药可医的病,像一堆腐肉一样烂死在床上。
娜娜式的人生,确切地说是女人的人生,在中国的现今举不胜举。其大多数活得比娜娜幸运。倘我们不对“幸福”二字做太过理想主义的理解,那么也可以认为她们的人生不但是幸福的,而且是时兴的。她们中绝少有人患娜娜那一种病,也绝少有人的命运落到娜娜那种可怕的下场。她们生病了,一般总是会在宠养她们的男人们的安排之下,享受比高干还周到的医疗待遇。左拉将他笔下的娜娜的命运下场设计得那么丑秽,证明了左拉的现实主义的确是相当“狠”的一种,比死亡还“狠”。
先我读过《娜娜》的同学悄悄而又神秘地告诉我:“那绝对是值得一读的小说,我刚还,你快去借……”
我借到手了。两天内就读完了。
读过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小仲马的《茶花女》,再读左拉的《娜娜》,只怕是没法儿不失望的。
我想,我的同学说它“绝对是值得一读的”,也许另有含意。
《卢贡-马卡尔家族》和《萌芽》才是左拉的代表作。可惜以后我就远离左拉的小说了,至今没读过。
既没读过左拉的代表作,当然对左拉小说的看法也就肯定是不客观的。比如在以上两部小说中,文学研究资料告诉我,左拉对底层人物形象,确切地说是对法国工人的描写,就由“零度感情”而变得极其真诚热烈了。
好在我写到左拉其实非是要对左拉进行评论,而主要是分析我自己对现实主义的矛盾心理和暧昧理念。
我利用过我与之一向保持距离的左拉的名义一次。那就是在连我自己现在也感到羞耻的小说《恐惧》的写作过程中以及出版以后。
我决定写《恐惧》的初衷是由外部生活现实的“刺激”而产生的。某日接近中午,我从童影厂回家,腋下夹些报刊。五月的阳光暖洋洋的。顺着厂门前人行道刚一拐弯,但见五六十米远处,亦即“清水大澡堂”门前有着行状怪异的三个人——一人伏在地上,双手扳着人行道沿;另外两人各自拽他左右腿……
“清水大澡堂”的前身是“土城饭店”。我们童影的宿舍楼邻它仅十米左右。后来“土城饭店”经过一番门面翻修,变成了“金色朝代”——有卡拉OK包间的那一种地方。于是每至夜里十点,小车泊来;拂晓,悠然而去。一天深夜,几乎全楼居民都被枪声惊醒;又一天傍晚,散步的人们都见从“金色朝代”内冲出手持双筒猎枪的魁汉,追赶两名校官,将其中一名用枪托击倒跪于地,而且朝其头上空放了一枪……那一件事发生后,它停业了一个时期,其后变成了“清水大澡堂”……
当我走到距那三人十米远处,才看到地上有血迹。起初我以为只不过是三个喝醉了的男人在胡闹罢了。不由站住,一时难以判断究竟怎么回事。而那个伏在地上的人,就朝我扭头求救:“兄弟,救我一命,兄弟,救我一命……”其声奄奄,目光绝望。我却呆愣着,不知该怎么救他。那时拽他腿的一个人,就放了他的腿,用皮鞋跺他扳住人行道沿的双手。他手一松,自然就被拖着双腿拖向“清水大澡堂”了……
于是他用不堪入耳的话骂我这见死不救的北京人,并惊恐地喃喃自语着:“我完了,我死定了……”
他被拖上台阶时,下巴被几级台阶磕出了血。
这时我才从呆愣状况中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法是我得跟进去——企图杀人者不至于当着别人的面杀人吧?
我紧走几步,踏上台阶,进了门——顿时一股血腥扑鼻,满地鲜血,墙上溅的也是血。一个人仰面倒在地上,看去似乎已死;一个人靠墙歪坐,颈上有很长很深的伤口,随着喘气一股一股往外涌血……
我又惊呆,生平第一次目睹此观场,心咚咚跳,壮着胆子喝道:“不许杀人!杀人要偿命!……”
两个穿黑皮夹克的人中的一个,瞪着我,将一只手探到了怀里……
而那个被拖进来的人却说:“他俩都有枪……”
我不知他为什么说这句话,但结果是我退出了门。我想我得报警,但那就只能回厂。我跑回厂里,让一名警卫战士报警。让两名警卫战士跟我去制止杀人。他们不很情愿地跟我匆匆走着。忽然我心冷静——那个断了两条腿的外地男人,就肯定是好人吗?两名警卫战士还太年轻,且是农村孩子,万一他们遭到什么不测,我这个人将如何向他们的父母交代?于是我又命他们回厂去。他们反倒为我的安危担心起来,偏跟着我了。最后我还是生气地将他们赶了回去……
当我再来到“清水大澡堂”台阶前,那两个穿黑皮夹克的男人恰从门内出来,自我面前踏下台阶,扬长而去。我想到那个双腿断了的外地男人,推开门看时,见他居然没被弄死。他说:“幸亏你刚才跟进来了,他们慌了,只顾到二楼去拿钱,才留下我一命……我们是被绑架的,他们是被雇的杀手。”我也不知他说的“我们”,是否即指那一死一伤二人?此时门外才出现人。真正报上了案的是我们童影厂的老厂长于蓝同志……那一天以后,我觉得,某些原本离我很远的事,其实渐渐地离我很近了。“恐惧”二字,总是在头脑中盘桓,挥之而不能去。与另外一些积淀心间的人事相融合,遂产生了写一部小说的冲动。
起初我想将“清水大澡堂”当成中国20世纪90年代的《小酒店》来写。其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当然非是底层人们。底层的人们不去那样的地方“洗澡”。
在写前,我想到了左拉那句名言:“无情地揭示社会丑恶的溃疡。”左拉那句话当时确乎唤起了我的一种作家责任感。我发誓我也要“揭示”得“狠”一点儿。
但进入写作状态不久,我的勇气便自行地渐渐减少了。那时我受到一些恐吓威胁。其文学意味和话语中的杀机,完全是黑社会那一套。我想我的写作不能再图痛快而给我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安全的阴影了。结果《恐惧》就改变了初衷,放弃了实践一次左拉那种现实主义的打算。
一种打算放弃了,另一种打算却渗入了头脑。那就是对印数的追求。进一步明确地说,是对稿费收获的追求。当时我因自己的种种个人义务和责任,迫切地需要一笔为数不少的钱。第二种打算一旦渗入头脑,写作的冲动和过程就变质了。所谓“媚俗”成为不可避免之事。我在左拉式的批判现实主义与媚俗以迎合市场的打算之间挣扎,却几乎不可救药地越来越滑向后一方面。
那一时期我不失时机地谈左拉“无情地揭示社会丑恶的溃疡”的主张,实则是在替自己写作目的之卑下进行预先的辩护。
《恐惧》出版以后,我常被当众诘问写作动机。于是我只有侃侃地大谈我并不太喜欢的左拉和他的小说。我祭起左拉的文学主张当做自己的盾。虽振振有词,但自己最清楚自己内心里是多么的虚弱。
有一次我又进行很令我头疼的签名售书。有两名中学女生买了《恐惧》。我扣下了她们买的书,让售书员找来了我的另两本书代替之。那一件事后,《恐惧》真的成了我“心口的疼”。尽管它给我带来了比我任何一部书都多的稿酬。我一直暗自发誓要重写它,但一直苦于没有精力。不过这一件事我肯定是要做的。我之利用左拉分明是很卑劣的。我以后的写作实践中再也不会出现那样的“失足”了。由此我常想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一部好书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回答。而且,肯定有争议。但我更希望自己写的书,初中的男孩子女孩子也都是可以看的。家长们不会因他们和她们看我的书而斥责:“怎么看这样的书!”——我自己也不会因而有所不安。
我认为《红与黑》《红字》《简·爱》《复活》《安娜·卡列尼娜》《茶花女》《德伯家的苔丝》《巴黎圣母院》《红楼梦》《聊斋志异》等都是初中的男孩子女孩子皆可看的书。只要不影响学业,家长们若加以斥责,老师们若反对,那便是家长和老师们的褊狭了。
至于另外一些书,虽然一向也有极高的定评,比如《金瓶梅》或类似的书,我想,我还是不必去实践着写吧。
写了二十余年我渐渐悟到了这么一点——文学的某些古典主义的原理,在现代还远远没被证明已完全过时。也许正是那些原理,维系着人与文学类的书的古老亲情,使人读文学类的书的时光,成为美好的时光;也使人对文学类的书的接受心理,能处在一种优雅的状态。
我想我要从古典主义的原理中,再多发现和取来一些对我有益的东西,而根本不考虑结果自己会否迅速落伍……
最后我想说,我特别特别钦佩左拉在“德雷福斯”案件中的勇敢立场。他为他的立场付出了全部积蓄,再度一贫如洗。同时牺牲了健康、名誉。还被判了刑,失去了朋友,成了整个法兰西的“敌人”,并且被逐出国。
然而他竟没有屈服。
十二年以后他的立场才被证明是正确的。
我认为那件事是左拉人生的“绝唱”。
是的,我特别特别钦佩他此点。
因为,即使在我是血气方刚的青年时都没勇气像左拉那样;现在,则更没勇气了……
劳伦斯这位英国作家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渐入我头脑的。
那当然是由于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的出版。
“****”前那一部书不可能有中译本。这是无须赘言的——但新中国成立前有。
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七年间,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内部图书阅览室”也没发现过那一部书和劳氏的别的书。因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译本出版前,我惭愧地承认,对我这个自认为已读过了不少外国小说的“共和国的同龄人”,劳伦斯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读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中译本以后,我看到了同名的电影的录像。并且,自己拥有了一盘翻转的。书在当年出版不久便遭禁,虽已是“改革开放”年代,虽我属电影从业人员,但看那样一盘录像,似乎也还是有点儿犯忌。知道我有那样一盘录像的人,曾三四五人神秘兮兮地要求到我家去“艺术观摩”。而我几乎每次都将他们反锁在家里。
好多家出版社当年出版了那一部小说。
不同的出版说明和不同的序,皆将那一部小说推崇为“杰作”。皆称劳氏为“天才”的或“鼎鼎大名”的小说家。同时将“大胆的”、“赤裸裸的”、“惊世骇俗”的性爱描写“提示”给读者。当然,也必谈到英国政府禁了它将近四十年。
我读那一部小说没有被性描写的内容“震撼”。
因为我那时已读过《金瓶梅》,还在北影文学部的资料室读到过几册明清年代的********。《金瓶梅》的“赤裸裸”性爱描写自不必说。明清年代那些所谓********中的性爱描写,比《金瓶梅》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中国各朝各代非“主流”文学中,那类小说俯拾皆是。当然,除了“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这一共同点,那些东西是不能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相提并论的。
有比较才有鉴别。
读而后比较的结果是——使劳氏鼎鼎大名的他的那一部小说,在性爱描写方面,反而显得挺含蓄,挺文雅,甚而显得有几分羞涩似的了。总之我认为,劳氏毕竟还是在以相当文学化的态度在他那部小说中描写性爱的。我进一步认为,毫不含蓄地描写性爱的小说,在很久以前的中国,倒可能是世界上最多的。那些东西几乎无任何文学性可言。
我非卫道士。
但是我一向认为,一部小说或别的什么书,主要以“大胆的”、“赤裸裸的”性爱描写而闻名,其价值总是打了折扣的。不管由此点引起多么大的沸扬和风波,终究不太能直接证明其文学的意义。
故我难免会按照我这一代人读小说的很传统的习惯,咀嚼《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思想内容。
我认为它是一部具有无可争议的思想内容的小说。
那思想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对英国贵族人氏表示了令他们难以沉默的轻蔑。因为劳氏描写了他们的性无能,以及企图遮掩自己性无能真相的虚伪。当然的,也就弘扬了享受性爱的正当权利。
我想,这才是它在英国遭禁的根本缘由。
因为贵族精神是英国之国家精神的一方面,贵族形象是英国民族形象历来引以为豪的一方面。
在此点上,劳氏的那一部书,似又可列为投枪与匕首式的批判小说。
但英国是小说王国之一。
英国的大师级小说家几个世纪以来层出不穷,一位位彪炳文史,名著之多也是举世公认的。与他们的作品相比,劳氏的小说实在没什么独特的艺术造诣。就论对贵族人士及阶层生活形态的批判吧,劳氏的小说也不比那些大师们的作品更深刻更有力度。
但劳氏鼎鼎大名起来的,分明非是他的小说所达到的艺术高度,而是他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当时及以后所造成的新闻。
我想,也许我错了,于是借来了他的《儿子与情人》认真地看了一遍。
我没从他的后一部小说看出优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