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时的高允(390—487)奉命与崔浩一起修纂《国记》。在修纂中,他们继承了中国史学的优秀传统,“直书国恶,不为尊者讳”。魏太武帝得知此事,十分恼火,以“暴扬国恶”为罪名,要将他们二人处以极刑。
高允是太子的老师,太子得知此事,决心为自己的老师高允开脱罪责,太子要高允同他一起去晋见太武帝。事前,他再三叮嘱高允,一定要按他的意思回答皇帝的问话。太子在皇帝面前把罪责推给了崔浩。在这生死关头,高允没有按太子的话说,却据实承担了自己的大部分责任。太武帝听后大怒:“此甚于浩,安有出路!”意思是说,他这罪责比崔浩还严重,那里还有开脱罪责的地方。
太子见此情景赶快上前解释到:“高允他见皇上天威严肃,故一时惊慌失措,语无伦次,平时我问他时,他都说这些是崔浩所作。”皇上闻听太子的这番解释,怒气稍有平息。但高允不肯做违心的事,不肯把罪责推给崔浩了之,于是他又抢前一步道:“太子这是可怜我,为了救我的性命,他平时并没有问过我,我也没有对他讲过此事。刚才我讲的是真话,不敢妄言。”
太武帝被他的诚实感动了,于是就赦免了他,但命令他起草惩处崔浩的诏书,要他在诏书中写明,自崔浩以下,僮吏以上128人皆夷灭五族。然而,高允又直言极力劝谏,拒绝草拟诏书。太武帝又大怒,后经太子再三拜请,才又得到太武帝的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