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是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伴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和成熟而不断发展起来。作为一种价值理念,个人主义认为个人是最基本的社会构成单位,也是最高的社会构成单位,没有一种社会构成单位比个人的地位更高甚至可以凌驾于个人之上;作为一种道德原则,个人主义强调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作为一种政治原则,个人主义倡导民主、法制、自由、平等,任何人都不应当被当做另一个人获得幸福的工具。
一、西方历史上的个人主义
在西方历史上,早在古希腊时代,智者学派关于个人地位和作用的思想就奠定了个人主义最早的思想基础,如伯里克利主张“人是第一重要的”,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这标志着人作为主体的自我意识的觉醒。
文艺复兴时期,个人主义表现为人文主义者高唱个人的价值赞歌,主张解放个性,捍卫人的权利、自由,反对封建****和神权的禁欲主义。
如果说文艺复兴运动使人关注现世生活和个性发展,那么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对个人主义所做的主要贡献则在于它肯定了个人的良心和判断,为个人从罗马教会束缚下挣脱出来奠定了理论基础,为确认个人价值进一步扫清了道路。
17、18世纪是个人主义迅速发展的时期。英国哲学家霍布斯在“人对人是狼”、“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基础上,建立了“利维坦”体系,强调自私、利己是人的本性,人的一切活动都要符合和满足人的自私的本性的要求。洛克从“自然人权”和“契约论”出发,阐述了个人的自由与平等权利。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启蒙思想”,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英国哲学家休谟的自然主义及“人性论”,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英国哲学家边沁、穆勒倡导的功利主义等,分别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阐述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对人性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看法。
随着19世纪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和日趋成熟,个人主义思想的发展达到了顶峰,形成了系统的理论。最早对个人主义进行系统论述的是法国政治思想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他在1840年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用“个人主义”这个词对以往思想家提出的种种个人主义观点,作了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从而使个人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的政治哲学,成为资产阶级最重要的思想体系。他指出,“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并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发展”。“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同其同胞大众隔离,同亲属和朋友疏远。因此,当每个公民各自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后,他们就不管大社会而任其自行发展了”。
个人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也是和各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民族习性等相融合的过程。这一理论肯定人的价值,张扬人的个性,强调人的独立,明确人的责任,展现人的尊严,从而促使欧洲人走出黑暗的中世纪,步入近代工业文明,又由近代工业文明进入现代文明,并对人类的社会生活、价值观念、行为模式、道德规范和政治生活等产生了巨大影响,推动了资本主义文明的进步。
然而,随着历史的前进,个人主义思想的缺陷很快便暴露了出来。资产阶级思想家鼓吹的“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日益暴露出虚伪的一面。资产阶级提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所谓“天赋人权论”是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而不是无产阶级的旗帜。资产阶级思想家所宣扬的“天赋人权”,说到底不过是资产阶级私有财产关系的观念表现。而且,近代以来,西方个人主义思潮一味强调个人至上,发展到极端便会出现社会秩序自由化和无政府状态,严重影响国家的政治统一和社会稳定。对于个人主义存在的严重局限性,托克维尔就曾作出了剖析。他认为,个人主义是民主的自然产物,它会拖着个人远离公共生活,使他沉溺于私生活领域,使人们彼此疏离,其结果必然会削弱社会的凝聚力;个人主义的发展,也为国家政治权力无节制、无休止的发展和膨胀提供了危险的机会。
二、对个人主义的误解
(一)个人主义不等于利己主义
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存在着密切联系,二者的许多价值主张是一致的,个人主义发展到极端就会变成利己主义。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首先,个人主义这一思想是在近代才从西方文化中形成的一种现代观念,而以“自我中心”或“自私自利”为特征的利己主义则是从人类文明伊始就已经存在了。托克维尔就曾将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区分开来,他认为,自私自利是“一种强烈而夸张的自爱,它使一个人把每件事都和自己联系起来,要把自己放在世上每件事之上”,而个人主义则是“一种成熟而镇静的感情”。其次,个人主义主张利己不损人,自由是在法律下的自由,而不是为所欲为的代名词,而利己主义者只想避免干扰和行动的障碍,而不去争取普遍的社会公正的实现,即积极的自由。再次,个人主义肯定个人对其权利的争取,同时还主张个人独立、自觉承担对社会和国家应有的责任,而利己主义完全排斥与他人合作,只想享有权利而不愿履行责任,是彻底的自我中心主义。
由此可见,在利己主义者眼里,自我是唯一绝对的核心,自己是目的,他人、集体和社会都只是手段。这种思想恰恰违背了个人主义的思想内核。这就明确地表明了个人主义不等于利己主义,更不等于极端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和无政府主义。
(二)个人主义不等于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在对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的反思中,尤其是在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所付出的代价的反思中,提出的一种发展理念。它与西方个人主义有着相一致的方面:个人主义的核心是强调人是一切行为的出发点,要求尊重人的生命、情感、意志、本能的意义和价值,把人当做最高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在基本目标上与个人主义相契合。个人主义作为人的理想和发展目标在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不断地被实现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以人为本”作为当代中国新的科学发展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人本主义有价值的思想融入“以人为本”中,从而实现了人学学说的一次历史性的整合。
但是,作为不同社会意识形态中的价值观念,以人为本和个人主义还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在个人主义者看来,既然“上帝已死”,而任何个人都不是全智全能的,都不足以成为超越个人的、凌驾于个人价值之上的价值承担者,那么让个人臣服于任何其他个人都是不合理的,同时,没有任何组织可以为人类历史制定一个不可移易的计划,因此,个人也不能成为国家、政党乃至任何社会团体的工具。个人就是一切价值的源泉,是其自己利益的最佳裁判者,没有任何高于个人的价值。而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者从来没有因为强调个人而否定集体,而是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以人为本决不是以我为本,决不是以一己之私利为本,它蕴涵着丰富的社会责任,既要对自己负责,又要对他人、对社会负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其中也存在和积累了不少问题。因此,党的新一代领导人把“以人为本”和“四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物质文明建设,使人们达到衣食无忧、安居乐业,形成经济上的稳定;通过政治文明建设,使人们达到畅所欲言,当家作主,形成政治上的稳定;通过精神文明建设,使人们得到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最终形成社会心理上的稳定;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使人们得到高品质的生活环境,树立科学的生态观,形成生态环境的平衡与稳定,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
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精神,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的个人主义传统,也不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试图寻找现代化的影子;我们既要追求个人的独立、自尊与负责,又要保障集体的利益与要求。无视个人主义价值观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伦理支持,无疑是不尊重事实;反之,无视集体主义价值观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价值导向,也会误入歧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选择上,我们不应该把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截然对立起来,而是应当坚持集体主义为主导,反对极端个人主义,正确对待个人主义价值观,限制其消极作用,肯定其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不以个人主义为价值主导,并不意味着不重视个人权利和自由、不维护个人尊严和独立、不肯定个人价值和个性,集体主义价值观对个人利益是给予充分肯定和维护的,而且在调动个人积极性、发挥个人创造性上更加具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