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梦里花落知多少——三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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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倔强蔷薇——孤独地绽放(1)

“天黑了,我不敢开灯,我要藏在黑暗里,是了,我是在逃避,在逃避什么呢?我一次又一次跌落在那个虚无的世界里,在里面喘息、奔跑,找寻、找寻、奔跑,醒来汗流满面,疲倦欲绝。我感到失落的狂乱,我感到被消失的痛苦和极端矛盾的伤感。”

——三毛《独》

1.书中的烟火

蝴蝶之所以能舞出曼妙的舞姿,是因为它拥有美丽的翅膀。那些它曾停留过的花香,在振翅中被反复浓郁着。三毛在书中找到了最大的宝藏,那是一个用色彩拼凑出的世界,让她在尽情遨游的同时,学会如何更美地让生命存在。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为自己的喜好而生活;亦不用掩饰,自己所绽放的,便是最美的人间。

初念小学的三毛是骄傲的,幼时读下的那些书给了她不小的帮助,在同年级的同学中间,她算得上一个佼佼者了。那些刚刚发下的语文课本,她不出两天便全部看完了,还帮助老师给别的同学释疑解惑,老师们也都认为三毛聪慧可爱,文笔流畅,是个值得培养的好苗子。

表扬是一针兴奋剂,三毛读书越发像上了发条,闲暇时光她几乎没有和同学们去玩过,总是躲在屋里贪婪地读着书。尽管有时候她也想与同学一起追逐嬉戏,可是一想到接触起来难免麻烦,再加上心头总有书的诱惑不能放下,于是又一头扎进书的世界里了。

三毛喜欢着、沉迷着,为她尚有的一丝小小骄傲,拥有着无限前进的动力。那时候的她每天上学时心中都是充满欢喜的,学校是一个盛满了她的自信的可爱地方,像一个七彩斑斓的缤纷世界。

家中的藏书一天天被读尽,发下的语文课本更是三两天便失却了兴趣,三毛最大的愿望就是等待姐姐订购的《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都办得相当不错,对当时这一代孩子的成长是功不可没的,姐姐看完三毛看,遇到不懂的就去问姐姐,三毛生得聪慧,时间久了,竟也都学会了,极少再去问姐姐。

三毛对书极其珍惜,每每看书,不仅吞咽其中美丽的文字,就是对书的封面也独觉韵味,尤其是古装书的封面,悠悠自成一体,简约的线头本就是一道历史的风景。新书拿到后,先央了母亲给包上书皮,她则一动不动地坐在旁边静静看着。那些书仿佛是可爱而晶莹的玉石,被母亲小心翼翼地放置在水晶容器中,透过正菱形的盒角发出七彩的光芒,深深地映在她的眼瞳上。

书本让我如此快乐,我因此而深爱,所以我会珍惜每一次与它们接触的瞬间,我要把每一个美丽的感动都留作永恒。

阅读能力大大提高后,又显得书不够了,三毛开始广开渠道,问堂哥堂姐和表姐妹们借书来看,她的二堂哥起初不屑,问她是否能看得懂,并要求她看完后讲述对文章的理解。这对三毛来说不算什么难事,记得第一次问二堂哥借的书叫《风筝》,是鲁迅写的,三毛看完之后就感动得不得了,她对二堂哥说,这个孩子的玩耍天性,完全被他的大哥摧毁了。本是质朴合适的事情,却被留下阴影,也许这个孩子的一生都因此而毁掉了。

二堂哥听闻后,惊奇她的聪慧,从此不再阻拦三毛前来借书,反正三毛也十分爱护它们,只要记得按时归还就可以了。孩童有孩童间的游戏规则,无须成人插手,他们玩得不亦乐乎,并且井然有序。

三毛对书越来越痴迷了,看见书时,她的欢喜便忍不住从唇边绽放,像是热恋的少女见到了心爱的情人,然而这欢喜还未完全绽放开呢,她便赶紧把自己关进屋子里贪婪地看了起来。那时他们已经搬了新家,在长春路附近有一家租书店,店里的老板十分友好,总是推荐一些雅俗共赏的书籍给三毛。小三毛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便是翻开母亲的零钱包,拿出一角钱来飞跑着去书店,换取几天的看书时间。

书店的书虽然好,却都是一些很深奥的成人道理,如《三剑客》《基督山恩仇记》《唐?吉诃德》《飘》《简?爱》《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雷绮表姐》等,并不十分适合三毛的年龄,然而三毛虽不能体味大人的心思,却依然可以悲伤着成人的悲伤,开始向往长大后的五彩世界。

三毛的成长,也幸亏遇见了不少给了她正确指导的“好”人,那时候的人心思也很单纯,若是那租书店主隐藏了什么坏心思,推荐给三毛一些低俗的书,未免会影响她对将来的生活态度。是不是人类世界越进步,心灵就越来越难以保持纯洁,人的心思都随之变得复杂了。人与人之间最原始的相亲相爱如今变得越来越难以寻找了,每个人都像石头雕塑一样砌起了坚硬的心,怕被伤害的同时也筑起了厚厚的堡垒,再也找不回那份亲近。

三毛终日只与钟爱的书儿相亲相伴,全然不顾身外是何季节,这样的生活,真是好景色。古往今来,多少大家不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痴迷,才可精心修炼,终成正果吗?

三毛是先读了外国书,再读中国小说的。她读的第一本中国小说,是武侠系列的《风萧萧》,作者徐訏,二十年后成了三毛的干爸。

想来三毛一生亲近的人,像张乐平、徐訏等,皆是因书起缘,如此想一下,三毛对书的偏爱也不算辜负了她,终有书之外的其他所得。人生也便如此,所遇不用强求,自会信手拈来。

三年级下,三毛的班级换了语文老师,原先那个对她总是夸赞的老师去别的班级了,新来的老师很不喜欢三毛,因为三毛总是跑去跟他说课本太浅薄,老师教的太简单,学校太糊弄人了。这个老师认为三毛十分自大,因此对三毛很是不好。

小小的孩子不通人情世故,只一味地展现自己的纯真与骄傲,哪里懂得舍去求得?何况那时三毛整日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哪里顾得上外面的一枝一叶?

你最想接近的是人,但你最不想接近的也是人,你很难猜测别人的心里时刻在想着什么。人与人之间像是两个孤岛甚至两个孤独的星球那么远。一旦鼓起勇气走进,换来的也只是被刺伤。

三毛对书越来越痴迷,她的眼中已没有旁物,对周围的事也很冷淡。这让陈嗣庆略略有些担心,他努力想知道问题都出在哪里,他的女儿总是喜欢一进门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门和窗都掩上,小小的身子立刻沉浸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小世界里。

三毛很小的时候便能读懂《红楼梦》,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这实在是难能可贵,一日她在课堂上读到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大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濛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看完这一段时,三毛竟已泪流满面。她仿佛看见茫茫雪地上的宝玉似喜似悲、凛然漠视,眼中似有决绝之痛,心意却坚如磐石,潇潇雪花被阵阵寒风吹起,如写意的书法飘然不绝。宝玉孑然转身,仅留下空寂的脚印,一切戛然而止、万籁俱寂。她顿时感觉到了宝玉的心,那里面此刻什么也没有,尽是空的一般。三毛觉得自己的心也空了,空到想往苍茫处逃去,去一个没有烦恼和喧嚣的地方,与寂寥相伴度过一生。

老师看见三毛这般,登时也愣住了,不知她受了什么魔怔,也不敢骂她,只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轻声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想到几十年后,那位老师在报纸和电视上看见三毛大红大紫时,必会得意地说,喏,这是我教的学生啊,当年她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就显得那样的不一样……

这也是三毛第一次领悟,像初次绽放的花朵那样感触到的欣喜,她终于不再是肤浅地阅读了,而是从囫囵吞枣地读书到自己吸收了精髓而提炼升华。其实除了这一段在三毛的回忆中被反复提到,对于《红楼梦》中的其他选段,她也能信手拈来,领悟颇深,比如《好了歌》,在若干年后三毛远离家乡的日子里,父亲给她去信中尚且提到:

“你曾与我数次提到《红楼梦》中的《好了歌》,你说只差一点儿就可以做神仙了,只恨父母忘不了。”

“你三度给我暗示,指着那幅照片讲东讲西,字里两个斗大的‘好了’已破空而出。”

“这两个字(好了),是你一生的追求,却没有时空给你胆子说出来,大概你心中已经好,已经了,不然不会这么下笔。”

“《红楼梦》之所以讨你的喜欢,当是一种中国人生哲理和文字的混合体。平儿,我看你目前已有所参破,但尚未‘了’。”

不得不说三毛的文学天赋是惊人的,她对文学的领悟能力也是惊人的,虽然当时她的理解还处于混沌阶段,但已经能够感应到其中的道理了。从能够感受到文学灵魂之美的那天起,她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这一辈子,能够就这样在书中度过。

2.拾荒

三毛安静而忧郁,走路时总爱低着头,并不是为了刻意造弄什么风情,而是实在不想去看来来往往的人。倘若遇见的是熟人,那便免不得要上前去打招呼,不然传到父母耳中不懂礼貌必会挨批;倘若是生人,那便更不需要费力气去看了,反正互不相识,也不尽期望会有邂逅的温暖。

也许单纯的人与人之间,是没有什么温暖的。三毛常常感觉到孤独,这种孤独像一片黑暗的海,无边无际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三毛相信,心灵与心灵之间是有默契的,那是一种灵魂契约,倘若有约,即使不用相看,也能准确地认出对方来。

这一来二去的低头,行人视而不见,她却看见了另一番奇异的风景,便是路上散落的零零碎碎了。

再简单点儿说,就是垃圾。别人丢弃的各种各样的垃圾、生活废品。三毛东张西望地将它们拾起,如获至宝。有时候是一颗五光十色的弹珠,三毛想象它是开启一个魔法城堡的钥匙;有时候是一枚泛着冷冷青光的贝壳,抚摸它的手指会听见时光的声音,感悟到一个被遗弃了的爱情故事;有时候是一把梳子,梳齿中嵌着一根断裂的毛发,想到梳子的主人可能已经死去,三毛就抱着梳子流泪不止。

三毛一生相当感性,常常为十分细小的事物发出不可名状的感动,她总是小心翼翼地回避着世人的眼光,却又渴望与他们接近,于是她用想象为自己编织了一个强大的心理世界。当感觉到外面的世界带来伤害的时候,她会躲避其中不再出来。

这些散落地上的垃圾,以各种奇异的姿态或完整或零碎地存在着,三毛拾得它们,并不完全是为了好玩,也是一种同病相怜。那些垃圾,尽管有些尚有价值,却依然一样无人欣赏。三毛心疼它们,拾起它们,在心中也顾影自怜着,希望能有这样的人来心疼自己。

她觉得光是去做还不过瘾,这么美好的爱好一定要向全世界大声宣布出来,让所有的人都一同分享自己的喜悦。她激动地在作文中写着,自己长大以后要做一个拾荒者,不但可以走遍大街小巷,还可以变废为宝,造福人类。

多么可爱的童真啊,这是一颗尚有自己理想的心,并没有被世俗的清规戒律所教化,它还有一点点向往自己的自由。

三毛的这一番想法,自然被老师无情地批驳了,甚至这样还不解气,直接拿了黑板擦朝她扔了过去,最后在老师的坚持下,三毛把作文作了修改,说以后要做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

我们成年后的许多祭奠,都是为这些失却的童真,为我们经过层层修饰的心灵。没有人不渴望长大,却又不敢坚持天真的心,我们胆怯而小心翼翼,在虚伪中成长起来,坚强起来了。

所幸三毛就是三毛,她只是口头上改了,每天依然还是坚持不懈地捡垃圾去了。只不过她捡垃圾的品位越来越高,改造事物的技术也越来越精巧了,特别是一些木制的东西,甚是得到她的偏爱。曾经有一次,她看中了别人锯下的树干,不知疲倦地拖了好几里地,放置在房间里跟宝贝似的;还有一次,她忽然发现家中女工坐的木头墩,是一件美丽绝伦的艺术品。宝物蒙尘,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人脸石像。于是她找来一块空心砖给女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木墩抱回卧室,供了起来,弄得女工莫名其妙。

三毛极其看重自己拾荒来的东西,特别是那些经过改造而富有艺术气息的东西,每次离家前,她都要嘱咐父母如果搬家,定要善待她的那些宝贝,不要丢弃了。后来她还专门出过一本册子,专门用来展示她收藏的那些宝贝,一页一页布置得像精美的画册,如果不说是拾荒而来恐怕很少有人能够看出。

幸好三毛没有改掉这些习惯,不然二十年后,中国便少了一位伟大的女作家。这个习惯此后也一直伴随了三毛的一生,她二十年之后在撒哈拉沙漠的那个家,便是她用拾荒来的物品布置的,用她的话说,布置得像宫殿一样,而她是那里的女王。

3.朋友

孤独的人格外珍惜朋友,因为稀少,所以更显得弥足珍贵。

三毛没有什么朋友,仅有的几个用世人的目光看来显得怪兮兮的,其中有哑巴、巫师、酒鬼……这些怪异的人走在街上也许都会令人敬而远之,偏偏三毛真心以待,全部当做知心好友。

我愿意和他们成为好友,因为他们和我一样有一颗孤独的心。我们小心翼翼地感知对方,小心翼翼地靠近。

也许,三毛天生对这样的人敏感,能够在极其短暂的相处时间内,感知到对方的心灵,是否和自己一样孤独。

四年级的时候,三毛交了此生第一个好朋友,然而她却辜负了这位朋友,为此她成年后每每回忆此事,便懊恼不已。那年秋天,军队来借学校的地盘驻军,有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在里面做炊兵,却异乎寻常地跟三毛做起了忘年交来。

那天,三毛做值日,须绕过操场打来开水,途中不知从哪儿闯出来一头疯牛,眼红红的,到处咆哮,在操场上疯狂地转着圈。那牛看见三毛过来,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三毛吓得将手中一壶滚烫的开水扔在地上,没命地跑起来,甚至无法顾及被溅到的皮肤传来的刺痛。

她像个小丑一样在操场上转着圈子跑,眼角的余光一直扫射在各个教室,希望有哪个教室的门是开着的,她可以跑进去躲一躲。可是每个教室的门都紧闭着,孩子们都惊恐地躲在窗户后面看着这头发疯的牛疯狂地追着一个受惊的女孩。

三毛悲愤地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她使劲地跑,好不容易跑进一个角落里,终于甩掉了疯牛,三毛也吓瘫了,一摊软泥一样蜷缩在角落里,浑身不停地颤抖,像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她看见自己的一只鞋跑掉了,光了一只脚丫,禁不住难为情地哭了。

不知过了多久,那只被她扔掉的水壶又出现在了她的眼前,还有那只她跑掉的鞋子,被拎在一只粗糙的大手里。

三毛向上看去,一张布满沧桑的脸真诚地对她笑着。三毛认得这个人,是个哑巴,在驻军里面做炊兵的,人非常善良。哑巴笨拙地为三毛擦去眼泪,三毛这才发现自己竟是满脸的眼泪,她感激地看着哑巴,哑巴回报以温柔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