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创造中华美食(影响世界的中国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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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原始饮食文化的写照

抟饭何须匕箸尝,茹毛饮血俗相当。

从来不设烹鱼釜,带甲生咀鲜蛎黄。

谈论台湾原住民族的饮食文化,自然不能忘记清代康熙年间举人吴廷华所写的这首诗。寥寥28个字,生动地勾勒出台湾原住民族古代饮食的习惯:用手团饭就餐;嗜食新鲜的鱼、蟹、蛎、蛤等水产;虽然炊事简陋,不设釜铛炊具,也不讲究酱醋料理,但偏爱生猛海鲜,原汁原味。进餐时,喜欢一家人蹲踞相对,饮酒吟唱,洋溢着一种其乐融融的群体意识和团结和睦的气氛。

如果前溯至公元3世纪,沈莹在《临海水土志》中,描写过古称“夷州”的台湾“土地饶沃,既生五谷,又多鱼肉”。土着民族兼事渔猎农耕,饮食以“五谷”与“鱼肉”类为主。“鱼”

指捕捞的鱼虾水产,“肉”指狩猎的兽类。当时,土着居民特别喜欢两样食品:第一,盐卤的生鱼、生肉。“取生鱼肉杂贮大瓦器中,以盐卤之,历月余日乃啖食之,以为上肴”;第二,竹筒小米酒,“以粟为酒,木槽贮之,用大竹筒长七寸许饮之”。各部落恪守原始社会的分配原则,荣辱与共,苦乐均分。每逢聚餐,不论老幼,围绕着木槽蹲踞,各取鱼肉腥臊而食。这种饮食古风,延续至清代,仍为史家所乐道。例如清代官吏曾目睹日月潭一带的邵人,平时驾着独木舟,一边操持弓矢镖射生鱼,须臾满载,高歌而归,一家人佐酒“大嚼”美餐,“询不知帝力于何有矣。”此情此景,让锦衣美食的官员们好不羡慕!

古代台湾原住民族的肉食来源,除取之江河之外,主要依靠狩猎。至少在17世纪中期之前,台湾草莱未启,连绵数千里的平原草埔,麋鹿成群,而广袤山地野兽丛生,狩猎资源无疑极其丰饶。每到春秋猎季,各部落组织“猎团”围捕,往往群众逐鹿,直追得糜鹿精疲力尽,才挽弓将其射倒,这时大家蜂拥而上,用刀割断生鹿喉部,竞相吮吸温热的鹿血。接着,猎手们剖开麋鹿的腹腔,掏出肠胃中尚未完全消化的绿草苔膏嚼食。据说,麋鹿尝食百草,经胃肠初步消化“加工”的草食,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味道鲜美,称之“百草膏”。除了猎捕野鹿之外,山猪是常猎的动物,一经捕杀,立即架火燔毛,烤至半熟,猎手们就迫不及待地割肉饱食。兽肉大部分由各家各户均分,腌制起来贮存瓮中,以备农忙、祭祀以及款客所需。17世纪,台湾土着民族已擅长腌制食品,“鲑”、“脯”等就是当时颇负盛名的腌制食品。

据文献记载,明末清初台湾地旷人稀,糜鹿蚁聚。平埔人为了获取鹿皮,与外商贸易日常用品,不惜设陷阱滥捕,每次开陷,竞“有剥之不尽至腐者”。由于土地拓垦和滥捕的缘故,到清代乾隆年间,台湾平原地区的麋鹿资源已见枯竭,不用说鹿皮难得,鹿肉也成了奢侈品,连赴台官员,三年届满,“未尝生鹿一脔”。大概从那时候起,鹿肉就成了达官贵人、巨商富豪“吃请”盛宴的山珍美味了。

台湾原住民族善饮,群宴频频是他们的饮食文化特点之一。

无论农忙、祭祀庆典,还是平时娱乐,他们喜欢群饮歌舞,通宵达旦。群宴成员包括一社或数社群体,大家席地而坐,用木瓢或椰碗取酒轮流赛饮,尤其是亲朋好友惯饮“连杯酒”,彼此“并肩并唇,取酒从上泻下,双入于口,倾流满地,以为快乐”。

(《番社采风图考》)。群宴旨在联谊、娱乐,通过酣歌酒舞增强群体凝聚力,因而佐酒食品极其简单,仅以小米饼与肉类,食物精粗不论,而酒饮则多多益善,满足大众开怀畅饮。在台湾少数民族地区,酿酒史前溯公元3世纪已有“粟酒”的记载,此后还有米酒、高梁酒、麦酒、薯酒、果酒等,家家户户都擅造美酒。

酿酒术中有一种“嚼酿法”,在古代相当流行。据称,“嚼酿法”是古老的酿酒技术,包括一整套略带宗教特色的程序。首先推举一名品貌兼优的“美姬”,请她嚼米为曲,利用口液的糖化作用制作酵母,然后放入蒸熟的米饭拌匀,贮藏瓮中若干天。待等酒瓮散发出一股清香诱人的“酒气”,便可启封饮用了。这种“嚼酿”自制的酒,俗称“姑待”,甘醇可口,韵味独特,是古代部落祭祀、群饮必备的“宴酒”。难怪清代有诗这样赞美:“谁道番姬巧解酿,自将生米嚼成浆。竹筒为瓮床头挂,客至开筒劝客尝。”可惜,这种别具一格的“嚼酿”文化早已失传,后人再也不能分享“番姬”嚼酿的琼浆玉液,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