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礼仪文化
47531100000042

第42章 居处建筑的礼仪性

礼仪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制约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伦理道德、生活行为、思想情操等,可以说,“礼”影响着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即使居处建筑上也有着深深的礼制的烙印。

居处建筑原本就是人们求得遮风挡雨的地方,但是,随着文明的发展,它逐渐有了思想的印痕,成为人类文明创造的成果。当人类社会分出尊卑贵贱后,居住的处所也成为体现这种尊卑贵贱思想的标志,最终形成了礼制下的建筑。从此,无论建筑的规格式样发生怎样的变化,在帝王与臣民、贵族与庶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条明确的界限。模糊或者超过了这条界限,就是“越礼逾制”。

礼仪制度在居处建筑方面不仅体现在住宅名称、方位、间架、高度、屋顶、彩饰上,即使是室内陈设、家具、帐慢、被褥等,也有等级的限制。

住宅名称:在古代,只有皇帝的住宅才能称宫,其他人按等级可分别称为府邸、公馆、第、宅、家。如果违背这一礼制规定,就会受到处罚。据说,宋朝有个赵舜辅,他与皇帝有些远亲。此人生平最崇拜苏东坡,家里楼阁轩台都从苏东坡诗文中选取词句命名。有一年,他在自家花园里造了一座亭子,因为亭子周围都种满了芍药,就借用苏东坡一首诗中“芍药殿余春”的句意,给这座亭子取了一个“殿春亭”的名,并制了一块横匾挂在亭子上面。有个同僚曾与他有宿怨,就将这块匾从左向右倒读成“亭春殿”,借机诬告他违礼僭越。结果赵舜辅受到了降职处分。

建筑方位:中国传统方位观念认为,居中面南为尊,面东西者次之,面北者最低。所以,皇宫殿宇不但位置方向有规矩,所谓背阴向阳以面南为尊,而且高低形制和图案色彩等都各有差别,并按宫门、殿门南北相应在同一个轴线上,以突出中央尊贵的地位。在家庭住宅中,尊位是长辈、家长所在的正房或上房;两侧是晚辈子媳所在的厢房或偏房。

建筑式样:古人住宅的大小、高低和间数也因人的尊卑贵贱而各有不同。《礼记礼器》中规定房屋“以高为贵”,具体是“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此后历代相沿,民居不能高于皇居。在房屋数量上,唐、明两朝的相关规定最为详细。如明代规定了天子居住的故宫有宫殿“凡为屋九千九百九十余楹”,而亲王府邸可以有八百余间,郡王室屋仅数十间。

装饰造型及色彩:周朝的礼制规定,修建天子的居室时,椽子应该削平,先粗磨,再细磨,使其光滑发亮;诸侯可以粗磨,大夫只能将椽削平,士则只能削削椽头罢了。起源于汉代的藻井是一种位于殿堂天花中央的正方形、圆形或多边形,凹面上有各种花纹、雕刻和彩画的木制装饰物。最初用于装饰皇室宫殿。南北朝时开始延及到寺院殿堂的装饰中。唐代的《营缮令》规定:“王公以下,凡有舍屋不得施重拱、藻井。”除此之外,内外檐装修、屋顶瓦兽、梁枋彩绘都有严格的限定。甚至门环,也硬性规定了铜环、锡环、铁环三级,人们按说身份等级采用。就颜色而言,总的来说是黄色为尊,其下依次为:赤、绿、青、蓝、黑、灰。宫殿用金、黄、赤色调,而民居却只能用黑、灰,白为墙面及屋顶色调。因此,“朱门”就成了贵族豪门的标志。

在世界建筑体系中,基于礼的需要而形成建筑等级制度,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独特现象,它对中国古代建筑体系

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

延伸阅读

礼制性的建筑小品——阙、华表、牌坊

阙、华表、牌坊是古代建筑中装饰性的小品,但它们也体现着礼的规定性。

阙,是古代用于标志建筑群入口的建筑物,多建于城池、宫殿、第宅、祠庙和陵墓之前。它最初是用来显示威严,并供守望用的建筑,后来逐渐演变为显示门第、区别尊卑、崇尚礼仪的装饰性建筑。

华表,是成对的立柱,起标志或纪念性作用。起源于原始社会部落的图腾竿子,以后演变为立于亭隅、桥头、墓前起标志作用的东西,是一种建筑化的仪仗,有效地起到表崇遵规、显示隆重和强化威仪的作用。两汉时称为桓表。

牌坊,又称牌楼,它由具有防范功能的实用性牌门脱胎演变成了具有标志性、精神表彰性的牌坊,既用于离宫、苑囿、寺观、祠庙、陵墓等大型建筑组群的入口前导,起到显示尊贵身份,丰富建筑组群层次,强化隆重气氛等作用;也用于街市的起点、十字路口、桥梁端头,起标志位置、丰富街景、突出界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