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礼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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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夫义妇从的夫妻之礼

儒家提倡一种“夫为妻纲,夫义妇从”的夫妻之礼,这种格局产生于父权制社会,充分表现出父权制和私有制社会的固有特征,只是把妇女看作是家庭中的一种私有财产而已。

夫妻之礼,是指婚后夫妻相处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礼记昏义》中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这里虽然说的是婚礼的重要地位,其实也说到了夫妻之礼,即夫妇有义。

丈夫对妻子的“义”,其实就是丈夫对妻子的责任,也是古礼中对丈夫行为的约束,这在《大戴礼记本命》“三不去”的规定中有所体现。“三不去”即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后富,不去。”也就是说,妻子如果已经无家可归,就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守了三年的丧,这样的妻子也不能休;曾与丈夫共患难,如今丈夫富贵了,他也不能休掉妻子。作为丈夫,如果违背这三条规定,就会被视为不义之人。

如果仅仅看丈夫对妻子的“义”,似乎古代妇女在婚姻中有保障,其实不然。这只是一种道义上的谴责,对违背者没有实质上的处罚。所以,现实生活中,抛妻别娶的不义之夫比比皆是。与之相反的是,古代对妻子的礼仪却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

我国古代本就是一个讲究夫妇有别、男尊女卑的社会,男女在举行婚礼之后,女子要遵从丈夫的一切意旨,一切以丈夫为中心,女子在婚姻中根本没有独立的人格与权利。

首先,妻子要遵从“三从四德”。“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前者明确规定女子在不同时期里应该分别服从于谁;后者则在女子的品德、辞令、仪态和手艺方面做出规范。在古代,女子出嫁前,“四德”是必修的内容,以免到了男家因不懂规矩而被休回。

其次,妇女还必须严守贞节。所谓“贞节”,最重要的是女子在婚前要维持贞操,不可与任何男子发生性关系。这种观念在宋以后格外盛行。新婚夜,新郎会按照礼俗要求,用一块白布来检验新娘是否是处女。如果白布上没有“落红”,男家可以此为由而当场休妻。且不说婚前性行为是否道德,单这种检验方法就缺乏合理性。因为女子在婚前即使并未有过性行为,但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而发生处女膜破裂的意外。不仅如此,传统礼仪还提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贞节观念,即如果女子被人强暴,她也只有通过自杀才能表白她的贞节,忍辱苟活是会被人看不起的。此外,古代还要求丈夫去世妻子要为丈夫守寡,尤其是宋代,家族中往往用贞节牌坊来约束年轻而丧夫的少妇,这多多少少造成了人性的扭曲。端庄顺从、知耻守节、尊老爱幼、相夫教子、勤俭节约是古代妻子的行为规范。如果稍有违反,轻则受到教导、责备,重则就会被休掉。《大戴礼记本命》中就有关于女子“七去”的规定:女子如有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等行为,就会被休回娘家。《仪礼丧服》又提出了所谓“七出”的说法,即: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由此可见,古代的夫妻之礼大多都是对妻子的束缚,都体现了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是男权社会下进行夫权统治的工具。

延伸阅读

古人崇尚的夫妻之礼——相敬如宾、举案齐眉

“相敬如宾”和“举案齐眉”古代用来

表达夫妻感情深厚、夫妻之间彬彬有礼的成

语。这两个成语包含着两个故事。

“相敬如宾”出自《左传》,说晋国大夫臼季奉命外出时,经过冀地,看见前朝的旧臣黄之子——缺在除草。过了一会儿,缺的妻子把饭送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把饭捧给丈夫,丈夫庄重地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祝福以后再用饭。妻子在丈夫吃饭过程中,一直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他吃完后再收拾餐具并辞别丈夫离去。

“举案齐眉”出自《后汉书·梁鸿传》,其中记载梁鸿年轻时家里很穷,但是他学富五车,在当时颇有名气,但是他一直隐居乡里不愿为官。梁鸿后来娶了同县孟家的女儿孟光后,一起隐居在山中,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每当梁鸿回家时,“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