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与马克思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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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人的解放的历史发展形态(3)

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生产工具的改进、人口的增长和生活资料开始由人生产。“当人类由食物采集者变成食物生产者之后,一个焕然一新的世界也就展现到了他们面前——他们告别了旧石器时代,跨入了新石器时代。”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页。这个时候的人类较之于旧石器时代有两个明显的区别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页。:一是工具的制作方法的改进,人类不再用打制法而是用磨制法来制造工具,这使得工具更加锋利、用途更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二是由食物的采集者变为食物的生产者。“在距今10000年前到距今2000年前这段人类发展史上相对短暂的时间里,全世界大部分的人类都转向农业。……迫使人们发生转变的是人口的压力。”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5页。除了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导致的对食物的需求不断增加的压力原因外,另一个可能的因素是可以直接为人利用的现成食物绝对地或者相对地减少,这样,由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形成了不同于以往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较为直接的关系,使得人利用现成的自然即通过采集食物的生命活动方式来满足人类日益增加的食物需求逐渐变得行不通了。人们开始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去解决食物的来源问题,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终于学会且不得不通过栽培植物和畜养动物的生产方式去获取大部分或全部的食物,而不是靠狩猎或采集的方式去获得食物。这种食物获取方式的改变对人类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正如罗伯特·杰·布雷德伍德所说:“现在我们可能很难理解人类最早进行有效的食物生产所带来的影响,因为从生物学领域(包括食物、人口、疾病等)到文化领域(社会组织、政治、宗教、美学等),人类的整个生活范围都已焕然一新”转引自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页。。这意味着人类进入了农业文明时代,人类生活新发展主要表现在:首先人类开始可以建造自己的家园,通过自身的力量建构一种新的人与自然的物质关系,从而可以避免到处游弋不定的生活。“农业革命最明显的影响就是产生了定居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5页。因此,生活方式本身就变得相对固定化了,从而较之以往就显得有模式些,有秩序些。

其次,农业的生产活动决定了它与采集活动的组织结构的不同。为了满足农业生产活动的需要,农业灌溉技术产生得到不断的发展,同时,冶金技术也得到了发展,如青铜器可能是最早的冶金制品,后来又发明了犁,开始采用风力,一些地方还发明了车轮。技术的进步既拓展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又增加了食物的种类和产量;农作物产量的增加导致人口的增加,而人口的增加又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由于活动的内容变得复杂起来了,而且人类社会开始出现了产品剩余,这样就会产生更多的分工与合作,从而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正如斯塔夫理阿诺斯所说:“伴随着这些影响深远的技术进步,产生了同样影响深远的制度变革。”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2页。生产力的发展使人类物质财富不断增加,生产的产品有了剩余使一部分人可以脱离生产劳动而专门从事精神财富的生产活动,从而开始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分工。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从真正成为分工。”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2页。从事精神生产活动的人最初是那些祭司们:“文字就是祭司们发明出来用以记事的。从已知最早的文字记载中可以证明,祭司们不仅主管各项宗教活动,还管理大量经济活动。他们记载每年洪水泛滥的情景,以计算每年洪水泛滥的时间。他们还承担着极为重要的让不断发展的灌溉设施充分发挥作用的管理水利灌溉的职责,如分配水量,建造及维修水坝和沟渠等等。”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2页。

这种分工显然是出于农业生产活动或日常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农业生产尽管有了发展,但其收成主要受自然的影响和控制,洪水泛滥或天旱时有发生,祭司的宗教活动更多的是与农业生产相关。由于农业生产活动本身也变得日益复杂,农业生产规模的发展,同样需要有人进行组织管理。这时候开始有了人类的原始的社会组织生活,因而它就会有自己的活动规范与原则,这些规范是与原始的农业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尽管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对共同体的依赖仍然是必需的,共同体仍是第一生产力。人对人的依赖还是第一位的,因此在这个共同体内,就必然形成经济上的平等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归整个村落所有,“而村落则又是由各个家庭自动组成的。所以在部落社会中,既没有土地拥有者,也没有无地的耕种者”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7页。。人们过着一种极为安逸的生活,“劳动只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斯塔夫理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第7版,董书慧、王昶、徐正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7页。,这与整个社会所形成的平等主义的价值观是分不开的。维持整个社会组织正常运转的是发展了的风俗习性和宗教禁忌。

到了新石器晚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更加丰富,以及在处理农业生产和抵御外族入侵时会产生应对一些特殊情况的社会组织,从而导致阶级分化。正如马克思所说:“在野蛮时代的晚期,由于人的个性的发展以及当时个别人拥有的大量财富的增长,便产生了贵族;产生了使一部分居民永远处于卑贱地位的奴隶制,也促使以前各文化时期所不知道的对立状态形成”马克思:《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91页。。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农奴制的转变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

原始共同体的生产方式是人最初的生命活动方式,马克思认为,这种方式内在地蕴涵着这样的历史发展趋势:“所有制的各种原始形式,必然归结为把各种制约着生产的客观因素看做是自己的东西这样一种关系;这些原始形式构成各种形式的共同体的经济基础,同样它们又以一定形式的共同体为前提。这些形式由于劳动本身被列入生产的客观条件(农奴制和奴隶制)之内而在本质上发生变化,于是属于第一种状态的一切财产形式的单纯肯定性质便丧失了,发生变化了。它们全部包含着奴隶制这种可能性,因而包含着这种对自身的扬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4页。。

在原始社会里,人本身就是一个生产的原始条件,人被当作是生产活动的自然前提条件,人作为前提不是由人自己创造的;自然界被人当作他生存的条件,被“当作是自身的无机的存在,被当作是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2页。。从生产活动本身来看,在人对人的依赖占主导的社会中,人始终是被当作生产工具来对待的,因而人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样是被当作生产工具而生产出来的。在这样的共同体里,人始终是没有独立性的,他既从属于共同体也从属于生产的自然条件。因为人本身被看成是自然条件的附属物,因而也就可能被看成是一种财富,所以拥有人就等于拥有财富。如果这种情况成为实际,那就是奴隶制和农奴制社会的产生:“如果把人本身也作为土地的有机附属物而同土地一起加以夺取,那么,这也就是把他作为生产条件之一而一并加以夺取,这样便产生奴隶制和农奴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4页。

古尔德在她的《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马克思社会实在理论中的个性和共同体》一书中认为马克思所分析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形式并不包括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形式。古尔德:《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马克思社会实在理论中的个性和共同体》,王虎学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1页注。基于此种看法,古尔德对马克思的共同体理论进行了分析。不管有什么独到之处,但由于缺少了最原始共同体本身的分析,从逻辑上讲,那就是没有了共同体的逻辑起点,因此这种分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就是值得怀疑的。我们只要考察《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就可知道,马克思所分析的所有制的各种原始形式是指资本主义以前的那些所有制形式,毫无疑问是包括原始共产主义这一形式。刚才所分析的就是这种原始社会形式异化现象的特点。

在马克思那里,从生产活动的组织形式上看,各种原始所有制形式都属于共同体范畴。至于采取什么形式的共同体则“必然地只和有限的而且是原则上有限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0页。。马克思认为奴隶制和农奴制决不是原始的形式,在它们之前还至少有一种社会形式存在着,它们就是在原始形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如此阐述了他的思想:“奴隶制和农奴制等等总是派生的形式,而决不是原始的形式,尽管它们是以共同体为基础的和以共同体下的劳动为基础的那种所有制的必然和当然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9页。可见,如果没有对原始共同体形式作出科学的分析,马克思也就不可能对前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乃至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作出科学的分析。

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剩余产品的大量产生是奴隶制社会产生的物质条件,正如恩格斯所分析的那样:“要强迫人们从事任何形式的奴隶的劳役,强迫者就必须拥有劳动资料,他只有借助这些劳动资料才能使用被奴役者;而在实行奴隶制的情况下,除此以外,他还必须拥有用来维持奴隶生活所必需的生存资料。这样,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必须拥有一定的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04页。

当原始共同体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生产力的发展使这些形式解体,而它们的解体本身又是人类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0页。这些共同体起初是自然形成的,而后则是在“从事劳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奴隶制和农奴制等等只是共同体的派生形式,“奴隶制和农奴制只是这种以部落体为基础的财产的继续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5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旧共同体的保持包含着被它当作基础的那些条件的破坏,这种保持会向对立面转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7页。。“所有这些共同体的目的就是把形成共同体的个人作为所有者加以保持下来,即再生产出来,也就是说,在这样一种客观存在方式中把他们再生产出来,这种客观存在方式既形成公社成员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因而形成公社本身。但是,这种再生产必然既是旧形式的重新生产,同时又是旧形式的破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6页。马克思举例说明了这种转化,例如,在一个地方,假若土地是按人头均分的,那么人口的增加将会打破这种平衡,要维系土地均分的状态,就得向外殖民,就得通过战争来实现。这样就产生了奴隶。同时代表共同体的贵族就增加了。也就是说,原始共同体解体了,新的社会形式产生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6页中的例子。

这种新的社会形式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表现在财产的关系上,在出现了拥有私有财产的地方,“那里也就出现了单个的人可能丧失自己的财产的条件,也就是丧失使他既成为平等公民即共同体成员,又成为所有者的那种双重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7页。。这意味着失去了财产的个人,也不能成为共同体成员,也不能占有财产。“在奴隶制关系下,……劳动者作为力的表现的总体,作为劳动能力,是属于他人的物,因而劳动者不是作为主体同自己的力的特殊表现即自己活的劳动活动发生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7页。而是“表现为服务于某一第三者个人或共同体的自然生产条件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9页。从这个意义上说,财产是包括劳动者本身的。马克思如此阐述了这个观点:“因为个人服务实质上仅仅构成土地所有者本身的生存方式,这种土地所有者已经不再从事劳动,而他的财产则把劳动者本身作为农奴等等包括在生产条件之内。在这里,统治关系表现为本质的占有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94—495页。并不是任何占有关系都能成为统治关系,因为统治关系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占有他人的意志。所以,那种占有动物的行为并不能使财产的所有者成为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