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吹牛的极致:幽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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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酒别

我爸开始出外喝酒那些日子,恰是携我游历的辰光。在故乡的小城里,他享有翻译家的美名,浓密的黑发向后背梳,豪爽侠气,俨然美丈夫。他把一些后来被称为“大毒草”的流行小册子译成蒙古文出版,如《松树的风格》。有了钱,就找人喝酒。喝酒时,他牵领我归去来兮。

我爸的酒侣都是军方战友,昭乌达军分区的那森泰、松拉扎布等人。他们均为骑兵二师的革命刀客。

对我来说,有趣的记忆是酒后相送一幕。当时,我爸用洋铁皮水桶盛了满满一下生啤酒,远足10里之外的东大营(骑兵团驻地,番号4948)找我妈的一位表弟喝酒。我爸体格好,大骨架子,拎着一桶啤酒抖擞前行,并不吃力。路途是一条从没通过火车的铁道线。两旁柔细的沙丘上覆落枝叶招展的绿杨。甫出几里,我爸又生创意,撅一根茶杯粗的树棍担着酒桶,我担他提。待我肩膀肿痛时,则换左肩右肩。夏日流火,我们爷俩汗浸衣衫。歇着,我爸箕踞喝一气啤酒。我说:“爸你多喝点,省得沉。”我爸严肃:“那哪行!”

现在知道,啤酒在不密封的容器里晃荡10里,泡沫逸尽,味也薄了。但这只是“现在知道”,正如现在没有担着一桶啤酒步行10里邀人痛饮的父子了。

到了东大营,我那位上尉表舅欢喜不安,他个矮面善,手捧我爸的白府绸褂子与草编礼帽尊重地挂在高处。转身吆喝外屋的老婆:“炒菜!”菜只有炒鸡蛋与肉罐头。我们家的洋铁皮水桶安置地中央,他们敞怀畅饮。动箸“咕咚”之前也有几句寒暄,“姐姐好吗?”舅舅问。“孩子们好吗?”我爸问。回答皆是“好,好”。碰杯之后,他们执军绿色的糖瓷缸子探入水桶舀酒。说着笑着,酒至半桶,彼此露出敬佩之色。最后酒喝干了,鸡蛋也炒过了三次。我表舅把两个茶缸并放桌上,踉跄举起并不重的水桶,使余汁分流两杯之中,甚至左一滴右一滴。这时,他发现酒里早匿一只昏迷不醒的瓢虫,便拈出大笑,仿佛发现了同志。我表舅把指上的瓢虫弹飞之后,穿上军服,金色的肩牌缀三颗银星。他扣上大宽皮带,由肩至腰另有一条窄皮带(至今我仍不知其称谓)斜挎,比小人书里的好看。

“走!”他说。当时天色已经黑了。“我送你们。水桶撂这儿,下礼拜我拎啤酒上你家喝去!”

“别别!”我爸推掌,像分开两扇门一样,“桶我们拎回去,你哪能拎一桶酒去?忒沉110里多地呀!”这时候,他说实话了。进屋时我爸轻蔑地称这桶酒“飘轻儿。”

“那你不拎来了吗?”表舅质问。

“问题是你到我们家喝酒,门口馆子有的是酒,你拎它干啥?”

“那你拎它干啥?”

“那我也不能空手来呀?”我爸委屈地说。

“你不带孩子来了吗?”表舅指着我。

我爸仰起脸困苦地思索着水桶的问题。他豹眼环张,大分头傲慢右梳。我们家族的人眼睛都大而圆,这并非威胁谁,就像我爸笔直削挺的鼻子也没想吓唬谁一样。他只是骂人的时候才把眼睛眯一眯,所谓“小视”。

“嗯。”我爸首肯了,他可能想起了蒙古人素无将客人带来礼物的兜子空虚带走的礼数,一般装点儿奶豆腐红糖什么的请客人携回。但我爸带来的是一只铁皮桶,不同凡响之至。“你去的时候装半桶啤酒就行。”我爸说。

“一桶!”

“半桶!”

等等。这里不叙了,因为都是醉话。当时我刚刚挣脱第二次睡意,在摆弄表舅的辽沈战役纪念奖章。表舅母金香温良微笑,听他们叱咤争论。最后,水桶在此做客一周。

步出东大营,月牙儿已如吕布那杆画戟一般下弦,左右踱步的哨兵肋下枪刺在夏夜倏忽一闪。我们两高一矮横行,仍复行铁道线。两根静卧的铁轨在月光下如银链伸向丛林的交汇处,如蒙古妇人高髻上长长的银簪。黑黝黝的树丛像两队看不清面孔的送行的队伍。它们的背后宛如东山魁夷笔下的珐琅的清明之夜。

我爸和表舅先在枕木上走,间距局促,让人步伐小气,身态如穿厚底靴的满族女子,显见醉汉不宜。而后改走铁轨旁的小路,不时手拨遮脸的树枝。

他们摇晃着,不觉间唱起歌来,当然是蒙古民歌。蒙古人总是如此,歌酒相随。表舅喜欢唱轻松细巧的情歌,如《万姐》——

要说这海青色的绸巾,

是海山哥哥在锦州给我买的。

要说这金丝边的坎肩,

是金山哥哥给我在盖州买的。

……

他扭颈唱着,用手拽展军装的大襟,其拖腔成为“买的——唉”,极尽珍惜。

我爸唱悲怆宽广的科尔沁民歌,唱时,他会无由地兀立荒草间不动,眼盯着天上的星星——

榆树呀柏树,要是真的烂了根呀,

剪子翅的莺歌鸟儿要到哪里去唱歌?

心上的人儿达那巴拉今天动身去当兵,

啊哈咳——留下金香一个人,

瞅着谁的颜面过日子呀?

那时我父亲轮廓清晰的脸上一定分散着泪水。想家,想抚养他长大的奶奶和早逝的闻名百里的民歌手爷爷。蒙古歌的确是没有眼泪的哭声,是表面平静但暗涌奔突的河流。对蒙古人来说,从不担心无歌可唱,别说10里,就是走上50里,歌声也断不了线。他们从小生活在美好而无尽的歌海里。

这样,很快到了我家——盟公署家属院。稍事闲话,我爸起身送表舅回东大营,我仍追随其后,重新走上这条亮闪闪的铁道线上。他们彼此搂着肩膀,谈论女人或骂某长官,也唱歌。又到了东大营,哨兵换过,仍对表舅敬礼如仪。表舅母睡下了,掩襟起身上茶(蒙古女人从不会拂逆丈夫,哪管是乖张之举)。啜两口茶,我爸又戴上礼帽,说“走啦”,表舅扣上大檐帽说“我送”。他们在门口诚恳坚定地讨论送与不送的问题,兼有推搡较力。结果还是送。半路上,他们坐下抽烟,我爸抽“迎春”牌的,蓝地儿上一嘟噜灿烂的碎花;表舅抽“大生产”,都有锡纸包装。互相敬让烟头明灭。到了我家,他们复进酒菜。表舅辞行,我爸抬臂——“东大营”。这时我妈已由微嗔转入忍俊不禁。劝表舅住下。他正正皮带:“那不行!明天还带兵出操呢,必须走!”我妈对我爸说,“那你别送了,咋送不也得分手吗?”

我爸怒目:“这是什么话?人家送我,我怎么能不送人家呢?”这就是他们互相送别的理由,依此理由他们将永远送下去。这里边有酒劲,但无虚伪。

后来,我在炕头睡着了。次日天亮,眼见表舅蜷睡炕上,大皮带仍系着。其后的事情是我爸将表舅送到东大营,表舅又送我爸回来,东方即白,途未穷但力尽矣,只好在梦中奔波了。至于谁来领兵出操,就搞不清了。我表舅所有的4948部队全团官兵多是蒙古族子弟,参加过辽沈战役。按四人帮的逻辑,一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部队,必定会叛国。在“文革”中,赤峰地区的酷刑多发生在东大营,如在伤口上洒盐水,用胶布粘上再连血带肉撕下。他们的团长尚未咽气时,已被挖掉双眼,割去舌头。此团官兵中的多数的遭受酷刑之后,给一些钱,转业复员,星散了。大多遣返农村牧区。部队番号旋即取消。

表舅在“文革”前调往集宁市。离开东大营对他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因为一个蒙古族的军职人员像在苏联的犹太人一样,不免会遭极权主义的政治清洗。在度尽劫波之后,他们如果想起这段酒后相送的旧事,大约能够开颜一笑吧。而我写下这件事的理由之一,也在于为了使他们忆起青春时光中的一段快乐的趣事。

而铁皮水桶,在第二个星期日被表舅盛满啤酒,满头大汗地送至我家,我们则不必羞怯地端着洗脸盆子从井台往家端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