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吹牛的极致:幽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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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谁动了我们的幽默

也就是最近,我出了本新书——《浪漫是情场的官僚主义》,书名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前天我读一本书,名字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上帝你在吗?是我,玛格丽特》,作者布鲁姆。蒙出版人抬举,送我15本样书。其中一本归我,余书让我请人写书评。

写书评是天下难事之一。凭什么给你写书评?这是首要的理由。二呢,我这本散文集名日《幽默散文选》。“幽默”(咱先不管幽默不幽默)是这么一回事,它并没有说出一个庄重的道理,几近闹着玩儿。这就不能请义正辞严的专家撰文介绍。专家问:“你写的东西是什么意思?”肯定把你问住了,傻了,对不对?第三,人家正过着平静的生活,温馨美满,突然有人说“你给我写个书评”,人家肯定摇头,说:“唉!命运多蹇啊!”我不敢张这个嘴。出版人听到关于这些情况的汇报,在电话那边说:“找不到人?你人缘这么差吗?”我回答:“耶!”对方疑惑:“不会吧?”我答:“会。”(有记者用一个长句子问鲍威尔:你觉得战后的伊拉克重建工作能得到联合国以及欧盟包括法德等国的支持吗?鲍威尔只说一个字:会!真节省)“哎呀!那怎么办?”出版人问。我低沉地回答:“我再想想办法吧!”

为什么要低沉呢?因为我想到了一个见不得人的主意:自己写。过去有歌谣: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但套在写书评上就不是这么回事,寒碜。自己吹捧自己?太肉麻。我想起林语堂为《论语》出刊所订章程中即有一条:反对肉麻主义。还有一条更为隽永——不反革命。最悠扬的是这一条:不评论我们不喜欢的人。

我也不太喜欢自己,从精神到体格都算上。但逼到这儿了,咬牙写吧,用笔名。就叫“丁十柳”,这是我为朋友小孩儿起的名字,他不予采信,我用吧,别瞎喽。

“不经意间,我被一个别致的书名吸引住了,《浪漫是情场的官僚主义》。书店里传来淡淡的音乐,是两支单簧管和一支长笛的小夜曲,风格类似sohiffw和ikins之间,我……”

最别致的书名,在我看来是阿比·霍夫曼1971年写的《偷这本书》,在书店引起混乱,具体说,它被偷走了许多本。

“浪漫,这是多么暖昧的字眼。多少人假汝之手行不浪漫的事……”

我觉得写不下去了,路子有点歪。先别谈书,说作者:他多么睿智、多么恢弘。行!另起一个头。

“记得还是在大二的时候,我就被鲍尔吉·原野的文字深深吸引住了。起先,以为他是个外国人,美索不达米亚或马里亚纳海沟一带的人。后来……”

后来写什么?我重新沏了一杯茶,把昨天的报纸又翻了翻,给两个朋友各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们凡是橘子色的果蔬,如橘、橙、芒果、南瓜、胡萝卜都含β—胡萝卜素,还包括菠菜,吃胡萝卜要过油。

“后来,我又读了他的许多作品,包括在偏远的县报,如楚雄的《楚雄报》。他发表作品很注意对称性。比如,上海的《文汇报》和江苏的《武进报》,相得益彰。更益彰的还有,《羊城晚报》(广州)和《牛城晚报》(邯郸)这说明了什么呢?这叫匠心独运。难道这不幽默吗?哈哈哈……太幽默了……”

一点都不幽默,我把这页纸攥团扔掉,继续写。

“鲍尔吉·原野,是上一世纪中叶偏下-1958年7月出生的作家中的佼佼者。据我们所知,在这一年特别是这个月出生的作家,没有哪一个人像他这么幽默。《浪漫是情场的官僚主义》是他最新推出的力作。他……”

我发现,一写到“他……”就不好往下写了,明明是“我”,却变成“他”,下不了这个手。在“我的朋友胡适之”中,也有书评写得好的,阿坚。但该人忙于马拉松、给地质学家做饭、喝啤酒,顾不上这个。而且,他能把你送给他的任何东西(除了酒),衣服啦,奶茶粉啦,书啦两个小时之内送给别人。静之写一手好文章(用不着我说),懂幽默又厚道,但他正忙于话剧《我爱桃花》。

“什么是幽默?它并不是不正经,好似不正经,恰恰是正经。”

我也不知道幽默是什么,好像叔本华说的,世界上有两种人企图研究幽默,傻子和哲学家。这时想起写书评还有一种方法,用文革语言说叫“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如:

“茫茫书海,有哪一本值得看?幸好,遇到了《浪漫是情场的官僚主义》。过去,我们对官僚主义深恶痛绝,今天竟喜欢上它了。”

肉麻!撕掉!还有一种方法是搭势。我这本书尾随孙绍振《美女危险论》而出,先假装说他,再说“鲍尔吉·原野”。

“孙绍振先生是我心仪的学者,当年,关于朦胧诗的讨论吸引了多少眼珠啊!没想到,他的散文竟这么幽默,南方人也幽默吗?呵呵。他的散文属于‘归谬法’(楼肇明语),越谬越幽默,这跟越辣越爱吃、越臭越好吃的道理一样。纵观中外幽默史,孙先生的幽默独步当代,谁不服,谁就是不讲理,是偏执狂,是忧郁症,是白衣秀士王伦,是伊拉克新闻部长萨哈夫,是甲亢,是痛风,是闹情绪,是没事找事,是不自重。令人吃惊的是,有一人竟比他还幽默,他的名字是鲍……”

不敢往下写了,势没搭成。还有一种办法是骂着写,如《纽约时报》评《第二十二条军规》:“富于喜剧性的情感,但技巧太拙劣,而且缺少敏感,作者似乎吃了毒药。”还有,麦卡锡评海尔曼的作品:“她写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谎言,包括‘和、这、以及’,都是谎言。”但在中国,写这么一种恶毒的书评,编辑不登,怕告。(我告我?)《纽约时报》还提倡一种不知所云风格,如:“戈尔丁的《蝇王》,说明了孩子成为孩子的理由。”这在中国行不通。

人写作失去办法的时候,总有一种办法诞生,那就是比喻。把我这本书比喻成什么呢?食物或家具有中什么是幽默的呢?我最喜欢西红柿,说“这是书界西红柿”不相当。逍遥椅或酒吧高脚椅幽默吗?酸牛奶是不是比牛奶幽默?滑梯好像有点幽默。文学界的滑梯?还有什么?拨浪鼓、掏耳勺、拔胡须的镊子、龙须面、滇金丝猴的红嘴唇、鞋拔子……它们幽默吗?还有什么幽默之事?在头发丝上刻字,在鼻烟壶里画山水,麻醉师给人下药,挤粉刺,留仁丹胡,学瘸子走路,连体婴儿,两只仙鹤打架,做俯卧撑,在肚脐眼儿纹一朵牡丹花,电梯停电,究竟什么叫幽默呢?

我弄不清楚到底什么叫做幽默,于是有充分的理由中止这篇书评的写作。我只想告诉别人,其实你不知道我是一个多么严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