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研究中或实际生活中,如果没有因果观念,你们会寸步难行。研究因果关系理论在哲学中极其重要。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分歧最大,争论最多,不过不管分歧与争论如何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都应该是辩证唯物主义因果论的坚持者。
哲学和科学都离不开对原因的探索。科学是关于具体对象的具体原因的学问;哲学是探求普遍原因的学说。水为什么会结冰,这是物理学回答的问题;铁为什么会氧化,这是化学回答的问题;人为什么会生病,这是医学回答的问题。这些都是哲学无法回答的。哲学家不是物理学家、不是化学家、不是医学家。但从水可结冰、铁可生锈、人可死亡,从世界万事万物的具体变化中,哲学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即世界万物都存在变化,不存在永恒不变的东西。万物皆变,只有万物皆变不会变。
变,总有变的原因存在。因此,我们要养成用因果观念分析问题的习惯,凡事总有原因,都要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就是对原因的探求。探求事物因果关系不容易。人类无数种疾病都不知道原因,只能对症治疗。有的甚至如何对症治疗都不知道,人体太复杂。世界也太复杂,许许多多的自然现象的奥秘我们还不知道。哲学家说自然喜欢隐藏自己,所谓隐藏自己就是隐藏原因,我们只是知道“然”,而不知“所以然”。怪不得古代有位哲学家说,发现自然界某一事物的原因,可以奖励一颗皇冠上的珍珠。
各门科学都在探求原因,而哲学则要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上总结因果关系的意义。任何科学研究都要研究因果关系。不能无限地追求因果关系,不能无限地伸展因果关系的链条。因果关系是普遍联系中的一个环节,如果要不断地寻找因果关系,把普遍联系变为因果无限的链条,反而使因果关系变得模糊不清。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只有对特定事件的分析才是有意义的。
因果关系是多样的,有主要的、次要的,有内因、有外因,有远因、有近因。必须分清各种原因。在主次原因分析上要善于把握主因。主因就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性原因。在无数原因中之所以是某个因素成为主因、成为关键性原因,是因为它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殊作用,即在历史发展中的某个关节点上的作用。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深层原因是基于中国社会发展的自身的需要,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后中国此时正处于向何处去的历史节点。“四人帮”的覆灭使改革开放由历史自身的必然要求成为社会现实。我们往往把“四人帮”被粉碎视为改革开放的原因,实际上“四人帮”被粉碎是中国社会发展要求改革开放的结果。“四人帮”被粉碎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变为现实的历史节点。只有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自身的考察,才能理解改革开放的内因。也只有把中国的改革开放放在当代世界背景下考察,才能理解它的外因。
远因与近因的区别也是相对的。远因不可能远到无限远。例如,日本在卢沟桥“七七事变”中向中国发动全面侵略,它的远因最远可追溯到明治维新后,日本强大后开始的向外扩张。不能再远。历史上,中国和日本相处是和平的,唐代的遣唐僧、遣唐使就是证明。再远的历史构不成中日战争的远因。因此,对因果关系的考察必须针对具体问题、具体事件,而不能无限延伸。
进行因果关系的考察,必须把普遍联系的链条切断、打碎。否则,就会融合于普遍联系之中,失去了因果关系的特定意义。中国人说,“打破沙锅问到底”,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的。但这个底不能无限追问,否则离原来探求的问题将渐行渐远,甚至越来越远,根本忘记了自己是从什么问题出发的。这样,不仅弄不清因果关系反而坠入无底深渊,越探索越发糊涂。
因果关系是客观的关系,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当然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即使对同一问题的因果关系存在不同看法,但通过实践或长期实践是非对错会得到证明。可在社会生活中,尤其在政治领域中,对因果关系的看法往往会受观察问题的立场的影响,从而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例如,日本近年来在右倾化道路上越走越远,不断扩军,其把原因归于中国的鱼政船在钓鱼岛的巡航,越巡航日本越有理由扩军。美国有些媒体也在制造这种颠倒是非的言论。这就完全颠倒了因果关系。是由于日本穷踞钓鱼岛,才有主权之争;是由于日本把钓鱼岛国有化,才有中国鱼政船的巡航;是由于日本自己修宪要成为所谓正常国家,否认二战国际秩序,才有它不断以各种借口的扩军。日本疯狂扩军甚至妄图重新走上军国主义的道路,内在原因在于它的既定政策,而外在原因则在于配合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在社会领域,对某一重大事件原因的认定不可能采取纯客观的立场。
我们在研究因果关系时,必须考虑到自然与社会的区别。在自然界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属于自然科学,它的因果联系是可以重复的。只要条件相同,可以重复实验。社会具体历史事件是一次性的,它的具体的因果关系是不可能重复的。因此,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往往决定于观察者的立场和价值观。因此,对同一事件的因果关系可以有完全相反的说法。日本打到中国来,我们说是侵略,他们说是把中国从西方殖民主义统治下解放出来。日本安倍晋三的侵略无定义论就是一种否认因果关系的谬论。在社会生活中,具体事件的因果关系是不能重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侵华战争或美国发起的多次中东战争,都有各式各样的具体原因。但其中必然存在共同的原因,这就是无论何种战争,战争作为一种阶级社会处理国际关系的手段不会是无原因的。这种普遍原因就是战争的规律。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任何对外战争都是为特定的经济和政治目的服务的。这个关于战争因果关系的普遍规律是我们分析具体战争的指导原则。有了这个原则,我们就不会为种种为侵略战争辩护的所谓原因迷惑,诸如为人道主义而战、为保卫价值观而战、为人权而战等。这些都不是战争的原因,而是占据发动战争之道德制高点的一种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