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散步.路上:我与学生聊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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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谈情理

我们分析问题,要合情合理;做事情,要合情合理。这里所说的情是指“情况”、“情景”,通俗点说,就是合乎实情。如果不符合实情,当然无理可讲,即使讲理,也是假道理。

情理还有另一意义。情,指的是人的情欲;理,指的是理性,它的具体化即规范。如何看待人的情欲与理性的关系,是人生观中的重大问题。如果反对情欲,只强调道德的至上性,这就是以道德的名义对人性合理需求的压制。这种所谓道德高尚,是伪君子、假道学。我们之所以反对“存天理,灭人欲”,是因为人欲不可灭。与人欲相对立的天理,无非是假天理之名的旧理教的神化。

情欲与理性的矛盾,自古以来就存在,它的表现形式可以有差异,但本质是一样的。例如,柏拉图在《斐多篇》中谈论的肉体与灵魂的关系,本质上就是情欲与道德的关系。他认为人的肉体是情欲需求的根源,也是情欲实现的载体,而灵魂的本性是纯清的。“灵魂有肉体陪伴,肉体就扰乱了灵魂,阻碍灵魂去寻求真实的智慧。”这样,人的肉体成为了灵魂达到纯洁的障碍。至于基督教宣传救赎、忏悔,也是牺牲肉体的情欲,以便灵魂得救。

马克思主义承认人的自然需求的必然性,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当然有生存繁殖的需求;否则,人就不是有生命的个体。但人是社会的人,人的自然需求不断地人化,摆脱动物式的满足和满足方式,这就是人类文明的进步、道德的进步。这种进步与灵魂无关。人没有宗教所宣扬的寄居于肉体中的灵魂。人是会思想的有理性的社会存在物。人的思想和理性不能脱离人的身体,离开身体则不存在。人死如灯灭。人死后灵魂离开身体而到处游荡,可以轮回,这是宗教学说而不是科学。看起来这种谬说有些抬头,我经常看到有关某些大师宣传灵魂不死的报道。21世纪,科学昌明的当代,宣传这种荒谬不经的东西,居然有人相信,真有点悲哀。这说明我们无神论的宣传太不到位了。

肉体不是罪恶之源,情欲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以人的方式而以动物的方式来满足情欲。在这种情况下,人就是两脚动物,这种以“人性”名义出现的人的情欲的满足,本质上与兽性无异。禽兽不如、衣冠禽兽等贬义词,指的就是这种摆脱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情欲的满足。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这一点有过深刻的论述。他说:“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

人类文明的进步,使人的情欲的实现和实现方式更加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人的教养水平就是人的社会化水平,就是人的文明化程度。马克思曾以人的最基本的需求即两性关系为例说明这个问题,他认为从人的两性关系的处理方式中,“可以判断人的整个文化教养程度”。当人的情欲企图摆脱社会规范,并以人性的名义追求“性解放”从而导致情欲泛滥时,人类就从文明社会倒回到了野蛮时代。千万不要以“人性”的名义为集体淫乱辩护。集体淫乱是“文明”和“人性”掩盖下的原始杂婚的当代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