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可以从语言特征上来阐明巴利文不是摩揭陀语。关于巴利文的流行地区问题,学者们有各种不同意见。Westergaard和.Kuhn 认为巴利文是优禅尼(Ujjayin)地方的方言。R.O.Franke 从碑刻方向来着手研究这个问题,结论是:巴利文是宾陀山(Vindhya)中部至西部一带的方言。Sten Konow也以为宾陀山地带就是巴利文的故乡,因为他发现巴利文与毗舍遮语之间相同的地方很多,而毗舍遮的故乡他就定为优禅尼。H.Oldenberg最初主张巴利文是羯迦(Kalinga)方言。附和此说者有.M ller。但是H.Oldenberg 后来又放弃了前说,另立新说,说巴利文是马拉提语的前身。
E.Windisch和W.Ceiger则复归旧说,说巴利文就是摩揭陀方言。
上面这些说法虽然分歧,但也有比较一致的一点,这就是,多数学者都主张巴利文是一个西部方言。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子。巴利文的形态变化与阿育王石刻的吉尔那尔(Girn r)石刻相似,如“于”格的语尾是-amhi、-e,“业”格复数的语尾是-ne等等。但是另一方面,摩揭陀语则是一个东部方言,r变成I,s变成,以-a作尾声的字“体”格的语尾是-e等等。两者的区别是非常大的,无论如何也不能混为一谈。
根据上面的论证,我觉得,我们已经有把握来下一个结论了:saknirutti不是指“佛自己的语言”,也不是指什么“文法”,而是指“比丘们自己的语言”。佛允许比丘们用自己的方言俗语来学习佛所说的话。
如果还有人认为这样的论证还不够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再举出一些新的证据。上面引的巴利文《小品》里的那一个故事,在中译《大藏经》里有不少的异本。现在条列如下:
《毗尼母经》卷四:
有二婆罗门比丘,一字乌嗟呵,二字散摩陀,往到佛所,白世尊言:“佛弟子中,有种种姓,种种国土人,种种郡县人,言音不同,语既不正,皆坏佛正义。唯愿世尊听我等依阐陀至(指梵文)持论,撰集佛经,次比文句,使言音辩了,义亦得显。”佛告比丘:“吾佛法中不与美言为是。但使义理不失,是吾意也。随诸众生应与何音而得受悟,应为说之。”是故名为随国应作。
《四分律》卷五十二:
时有比丘字勇猛,婆罗门出家,往世尊所,头面礼足,却坐一面,白世尊言:“大德,此诸比丘众姓出家,名字亦异,破佛经义。愿世尊听我等以世间好言论(samskrta,梵文)修理佛经。”
佛言:“汝等痴人,此乃是毁损,以外道言论而欲杂糅佛经。”佛言:
“听随国俗言音所解,诵习佛经。”
《五分律》卷二十六:
有婆罗门兄弟二人,诵阐陀鞞陀(Chandas-veda)书,后于正法出家。闻诸比丘诵经不正,讥呵言:“诸大德久出家,而不知男女语、一语多语、现在过去未来语、长短音、轻重音,乃作如此诵读佛经。”比丘闻羞耻。二比丘往至佛所,具以白佛。佛言:“听随国音诵读,但不得违失佛意,不听以佛语作外书语,犯者偷兰遮。”
《十诵律》卷三十八:
佛在舍卫国。有二婆罗门,一名瞿婆,二名夜婆,于佛法中笃信出家。本诵外道四围陀(Veda)书。出家已,以是音声诵佛经。
时一人死,一人独在,所诵佛经,忘不通利。更求伴不得,心愁不乐,是事白佛。佛言:“从今以外书音声诵佛经者,突吉罗。”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六:
缘处同前。时尊者舍利子与二婆罗门子而为出家,一名牛授,二号牛生。二人悉教读诵经教。后时此二人共游人间,至一聚落,多获利养,便住此村。时彼二人先学婆罗门歌咏声法。由串习故,今时诵读作本音辞。时彼一人遇病,忽然身死。其现存者既溺忧心,经多废忘。即便还诣室罗伐城,入逝多林。既停息已,便诣尊者侨陈如所。礼敬事毕,白言:“尊者,可共温经。”答言:“善哉!
我为汝诵。”既诵少多,报言:“尊者所诵经典,文皆谬误,声韵不长,致有所阙。”答言:“子我从先来如是习诵。”即便辞礼,更别往诣马胜、跋陀罗、大名、婆涩波、名称、晡律拿、牛主、毗摩罗、善臂、罗怙罗。既至彼已,白言:“尊者,共我温经。”答曰:
“善哉!我为汝诵。”既诵少多,广如前说,乃至辞札,遂诣尊者舍利子所。既礼敬已,白言:“邬波驮耶,可共温经。”答曰:“善哉!
我为汝诵。”同诵之时,长引声韵。其舍利子声更倍长。白言:“大师,自余尊老,诵习皆谬。唯独亲教,音句无差。”报言:“汝愚痴人,自为谬误,谤余智者,不善诵经。彼诸大德,咸非谬误。”
既被挫折,默尔无言。时诸苾刍以缘白佛。佛作是念:“苾刍诵经,长牵音韵,作歌咏声。有如是过。由是苾刍不应歌咏引声而诵经法。若苾刍作阐陀(Chandas,梵文)声诵经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国言音,须引声者,作时无犯。”
以上共引了五个异本。同一节经文,同一首伽陀,同一个故事,在佛经里可以找到许多异本,这是一件常见的事情。上面引用的异本里有相同的地方,也有相异的地方。相同的地方说明,它们出自一源;相异的地方说明,它们有了不同的发展。在这些异本里,尽管详略不同,但是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同巴利文《小品》里的那个故事比较,基本内容也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些中文异本同巴利文本也是来自同源。说明这一点是有必要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根据中文异本确定对巴利文本的解释。
这五个中文异本在“语言政策”方面都表达了同一个思想:梵文绝对不允许用,但是方言俗语的利用是完全可以的。根据这一点来看巴利文《小品》里那个故事最后佛所说的那一句话,它的含义就非常清楚,毫无可以怀疑的余地了。那一句多少年来争论未决的话我们只能译为:
我允许你们,比丘呀,用(你们)自己的语言来学习佛所说的话。
这个结论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它实际上却解决了一个佛教史上比较重要的问题,语言问题。我们上面已经说到过,佛教初兴起的时候,是对婆罗门教的一种反抗。因此它在被压迫的人民大众中间找到了不少的信徒。这些人流品很杂,语言不同,出身各种姓,来自各地区。如果决定利用梵文,或者利用摩揭陀语来作学习媒介,就一定会有不少困难,就一定会影响佛教在人民大众中的传播。因此,原始佛教采取了放任的语言政策,一方面它不允许利用婆罗门教的语言梵文;另一方面,也不把佛所利用的语言摩揭陀语神圣化,使它升为经堂语而定于一尊。它允许比丘们利用自己的方言俗语来学习、宣传佛教教义。这对于接近群众,深入群众有很大的好处。据我看,佛教初起时之所以能在人民群众中有那样大的力量,能传播得那样快,是与它的语言政策分不开的;另一方面,后来佛经异本很多,语言很杂,不像婆罗门教那样能基本上保持圣典的统一和纯洁,这也是与放任的语言政策分不开的。
1956年12月17日
附记:
此文写完后,曾送请向觉明(达)先生指正。向先生回信说:“我以为你的意见是正确的,也能说明佛陀的革命性和平等观。就在大乘佛教的传说中,也可以证明你的说法。如大乘佛教中经常说:‘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虽然是大乘的传说,而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就在这里也还是可以反映出一点真实情况来的。大乘佛教中这一传说应照尊说解释,剥去那神秘的外衣,归还佛陀的人间面目,从而连大乘佛教的用语问题也迎刃而解了。”我觉得觉明先生这个解释很好。爰本“貂尾续狗”之义,把它抄录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