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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重大敏感问题报道(1)

本章要点

重大敏感问题报道的内容及其本质特点

重大敏感问题报道的方式和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我国民主、社会的进步,信息的日益开放和透明,重大敏感问题在各类媒体的“曝光率”陡增。这些关乎国家战略安全利益的问题,不仅是政府关注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关注焦点。由于它们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影响发展稳定大局,需要新闻从业人员和媒体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梳理。本章从主权、经济、民族、人权、军事五个方面的敏感问题入手,解读这些问题的实质特点,对上述领域现存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做好重大敏感问题国际传播的方式和手段。为了突出实用性,还选取了国际传播中有关媒体敏感问题报道实例进行剖析,力求较全面、客观地阐述当前重大敏感问题报道的总体情况,以起到一定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第一节 主权问题

一、实质及特点

主权又称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指的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主权具有对内属性和对外属性。对内属性实质上指的是国家的政治统治权力,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来实现,体现在颁布法律、废除法律、决定国家组织原则、决定政权组织原则、决定经济体制、统率军队等权力方面;主权对外属性派生于主权对内属性,主要指一个国家有权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外交方针政策,处理国际事务和享有国际权利与国际义务,不允许其他国家或其他实体干涉一个主权国家在这些领域中的自主活动。

国家主权具有如下特点: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属性,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可侵犯的神圣地位,具有排他性;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具有两重性,即在国内有最高的对内主权,在国际上有独立的对外主权,二者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主权的内容包括领土完整、政治独立、经济自主和与别国的主权平等;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也是国际关系唯一的行为主体。

必须指出的是,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内容。如果侵犯了一国的领土完整,肢解、分裂、侵占了该国领土,当然就破坏了该国的主权。因此,尊重一国的主权必然尊重一国的领土完整。

二、主权问题报道的必要性

当前,传播技术的快速推进,使得传播全球化成为现实。尤其是伴随计算机和网络传播的广泛普及,传播主体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征,分散在不同主权国家内的人们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取信息、观点和图像。在这种情况下,全球化的信息传播给国家主权带来了很大挑战,特别是对那些在国际社会中处于后发地位的国家群体。

但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全球化并没有改变“国家利益至上观”。从国家内部来看,其他利益服从国家利益仍然是所有国家的基本准则,这从西方媒体不遗余力地维护国家利益的行为中可以看出端倪。从这个角度来讲,媒体进行正确、及时、有效的主权问题报道,是国家主权得到有效维护的重要方式之一,重要性不言自明。

三、现有的主权问题

目前中国所面临的与国家主权有关的问题主要有:台湾问题、东海问题、南海问题。

(一)台湾问题

1.历史由来与现状

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中国的台湾省,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与中央政府对峙,由此产生了台湾问题。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已经享有和行使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主权。虽然海峡两岸尚未统一,但是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由此,中国拥有对台湾的主权也从未改变。

2.中国的原则立场和主张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000年2月发布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白皮书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白皮书指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谈判的方式,参加的党派、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台湾方面关心的其他一切问题。只要两岸坐下来谈,总能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办法。

和平统一是中国政府既定的方针。然而,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中国政府在采取何种方式处理本国内部事务的问题上,并无义务对任何外国或图谋分裂中国者作出承诺。

白皮书还指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国际协议而形成的德国问题和朝鲜问题。因此,台湾问题不能和德国、朝鲜问题相提并论。中国政府历来反对用处理德国问题、朝鲜问题的方式来处理台湾问题。台湾问题应该也完全可以通过两岸的协商,在一个中国的架构内求得合理的解决。

(二)东海问题

1.历史由来与现状

东海是中、日、韩三国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该海域大陆架位于三国之间,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该海域最宽处仅为360海里。中日两国间的争执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关于划分使用的基本原则,是使用“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划界基本原则,还是不顾中日两国大陆架具体的地理环境使用“中间线”(或称“等距离”)方法;另一个就是如何认定岛屿在划界过程中的地位。

2.中国的原则立场和主张

中国主张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对“大陆架”定义确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进行划界,东海大陆架是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是中国大陆的水下自然延伸,向东延伸至冲绳海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2500米深度是切断大陆架的标准,而冲绳海槽的深度已达2940米,由此可断定该海槽理所当然是中国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的岛架之间的分界线。日本则主张“中间线”原则是一项已为《大陆架公约》确认的大陆架划界原则,日本与中国“共处同一大陆架”,不应考虑两国间存在冲绳海槽这一具体情况,应平分划界。但实际上,“自然延伸”原则是大陆架划界的基本原则,而“中间线”原则只是划界时一种可选择的具体方法,只有在符合地貌且不失公平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纳。日本之所以断章取义,坚持“中间线”原则,就在于按其原则划分,日本将多得相当于三个浙江省面积的专属经济区。

由于中日双方在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上的主张存在较大分歧,至今划界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中方主张,在东海划界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先搁置争议,在有争议的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在2005年9月30日至10月1日举行的中日第三轮东海问题磋商中,中日双方在共同开发问题上首次达成初步共识。在2004年10月至2007年11月三年多的时间里,共举行了11轮东海问题磋商,一直到2008年6月,中日双方才通过平等协商,划定了一块共同开发试验区,终于向前迈出了第一步。

(三)南海问题

1.历史由来与现状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南海周边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

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美国与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都曾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但并未包括南沙群岛。1951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1953年菲律宾宪法等也对此做了进一步确认,而马来西亚只是到了1978年12月才在其公布的大陆架地图上将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和海域标注在其境内。

20世纪70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国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对此,中国政府一再严正声明,这些行为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这些国家的所谓法律依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2.中国的原则立场和主张

中国外交部指出,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根据这一精神,中国已同一些邻国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决了领土边界问题。这一立场同样适用于南沙群岛。中国愿同有关国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争议。

中国外交部表示,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近些年来,越南、菲律宾等出兵强占南海一些无人岛礁,摧毁中国在南沙无人岛礁所设主权标志,抓扣或以武力驱赶我在南海作业的渔民,对此,中方始终坚持通过外交渠道,以和平方式与有关国家商讨解决有关问题。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维护地区稳定和双边友好关系大局的诚意。

中国外交部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南海国际航道的安全畅通。中国维护南沙群岛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不影响外国船舶和飞机根据国际法所享有的通行自由。事实上,中国过去从未干预过外国船舶和飞机在此地区的通行自由,今后也不会这样做。中国愿同南海沿岸国家一道,共同维护南海地区国际航道安全。

中国外交部重申,南海问题是中国与有关国家间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双边友好协商解决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分歧。任何外部势力的介入都是不可取的,只能使局势进一步复杂化。中国与有关国家完全有能力、有信心妥善处理彼此的争议。南海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可以长期保持。目前,南海地区根本不存在什么危机。渲染南海局势紧张,是与事实相违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

四、做好主权问题的对外报道

主权是国家存在的基础。当前人类已进入信息时代,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主权面临的挑战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中国亦不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做好台湾问题、东海问题、南海问题等国家主权问题的国际传播,已经成为我国对外传播媒体实现和捍卫国家利益的必然选择。作为媒体,我们有必要在信息传播的方法、手段上不断创新,以适应信息全球化传播的需要。

(一)严格把握政策和原则

主权问题高度敏感,新闻媒体在国际传播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要求,表述上也要严谨。

在内容上,报道要与中央政府的立场保持一致。人们常说“覆水难收”,新闻一经发布,影响广泛,且主权问题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一旦出现偏差,可能会成为外国政府攻击中国的借口和依据。

因此,除新闻主管部门要进行规范引导外,新闻媒体和记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要求,要深入、系统、全面地学习和掌握中国政府关于主权问题的原则、立场、方针,密切跟踪研究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形势,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对于所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做出有说服力的分析和阐释,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利益。

同时,关于主权问题的报道在表述上要严谨。主权问题报道不同于其他议题报道,不能一味求新、求异,以偏概全,不能过度解读、过度引申,更不能抓住细枝末节无限放大,否则就可能曲解事件本身的性质,歪曲新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在新闻报道实践中,这样的教训并不少见,新闻工作者应引以为戒。例如,2009年3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举行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关于在太平洋岛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发现的抗战将士遗骸回国的问题,请问有没有新的进展?”秦刚回答:“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巴新的中国抗战将士遗骸问题,我们将以隆重庄严的方式予以纪念。目前这方面的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但新闻媒体在随后的报道当中却出现了重大偏差,有记者想当然,甚至无中生有,直接将标题写成“中国将以隆重庄严方式迎接抗战将士遗骸归国”,而新闻导语则写为“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4日表示,中国政府将以隆重、庄严的方式迎接在太平洋岛国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抗战将士的遗骸归国”。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新闻媒体的报道与外交部发言人的原话有重大差别。虽然新闻记者随后做了更正,但错误的信息已经通过网络即时广泛传播,影响已经很难完全消除,事实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