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史大事详解(近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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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989年是共和国经历严峻考验的一年,也是继往开来的新起点。

由于诸多原因,首先在北京发生了随后影响全国的学潮。游行、绝食、声援,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在共和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万分危急关头,党和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了这场风波。这场政治风波为什么会发生?邓小平一语中的:“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是一定要来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几个月后召开的五中全会又通过了《关于同意邓小平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成功实现了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向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交替。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艰难中受任,不负众望,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抓紧党的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使全国政治局面迅速趋向稳定,经济形势逐步好转,思想战线出现新的转机。

1989年初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次强调了治理整顿的方针。但政治风波使会议确定的任务不能如期实现。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经济制裁”,使经济方面的问题更为严重。11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

1989年,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最高领导人先后访华。比起美国总统布什的到访,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的访问无疑更具有历史意义。虽然因为学潮,戈尔巴乔夫只能在南苑机场受到没有红地毯的欢迎,但他的到来标志着互相争吵对峙了30年的中苏两国关系开始正常化。

这一年,正当壮年的十世班禅大师圆寂,而达赖喇嘛则在西方反华势力的鼓噪下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在拉萨,2、3月间,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多次游行,并制造了严重的骚乱事件。

中共十三大次提出了从严治党的任务,并要求党的建设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许多地方的党组织,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同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把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融为一体,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根据许多地区的有益做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和实行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1989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

《意见》的具体内容是:

1.评议目的。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评议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党政机关和大中型企业评议党员干部,要把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严守法纪作为重要内容。

3.基本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不要拖得过长。(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这项教育要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一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三大报告的有关章节和十三届三中全会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0(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4.加强领导。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扶持和发扬党内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一种有效办法。各级党委要认真讨论研究,作出具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基层党组织要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今后,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中共中央在批转这个《意见》的通知中指出,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健全的,首先要把领导班子整顿调整好。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协调组织、宣传、纪检等部门的力量,共同把这项工作搞好,中央要求评议党员干部要把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严守法纪作为重要内容。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于在改革开放的新环境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