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红色记忆:中央苏区故事集(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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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刘锦平特殊的“身份证”

宋朝时期,岳母刺字,叫儿精忠报国,被传为历史佳话。在红军队伍中,也有一位传承这一精神,决心永远革命的战士,他就是后来成为新中国著名开国少将的刘锦平。

刘锦平(1918—2003),江西瑞金九堡镇谢村人。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师四团三营青年干事,六团政治处干事,红一军团政治部青年训练队排长,军团政治宣传员,陕北红八一师政治部副科长。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新中国成立后,任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军政治部主任,东北军区空军副政治委员,广州军区空军政治委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政治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932年6月,家住瑞金县九堡区的刘锦平,在苏维埃政府号召贫雇农和手工业者参加红军、保卫革命的胜利果实时,约好9名儿童团成员主动报名,参加了红军。随后,15岁的刘锦平被送往红军学校。

参军前,刘锦平家里穷,没上过学,斗大的字也认不了几个。红军学校环境虽然差,教室是老表的破土房,又矮又暗,缺笔少纸,条件异常艰苦。但是,进入红军学校的刘锦平十分珍惜学习的机会。没有笔用木棍,没有纸用沙地。在艰苦恶劣的战斗中,刘锦平边打仗,边抽空学习文化知识,学习革命道理。他很快认识了很多字,也渐渐明白了为什么中国革命一定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推翻三座大山,才能取得胜利。于是,他立下铮铮誓言:永做革命者,不背叛红军。

为了表达自己坚定的革命信念,他忍着剧痛用针在自己左臂上刺了“红军胜利”几个字,涂上擦不掉的颜料。“红军”二字足以证明他的身份。“胜利”二字进一步证明他抱着革命必胜的信心,是任何力量都动摇不了的意志,是一张坚定革命的活证据。刘锦平不怕被敌人抓住,更不怕被敌人撕光衣服露出“红军”二字,惹来杀身之祸。

刺上“红军胜利”字样的刘锦平,无论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还是在解放战争时期,都更加机智勇敢,英勇顽强,出生入死。曾4次负伤,身上留有弹片,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三次,被授予红星勋章,成了军人学习的榜样,最终成为赣南籍的一颗璀璨将星。

(王丽红 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