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论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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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热爱我们当下的生活

人类无论在什么样的状况下,

再贫瘠,

再悲惨,

都会遇到幸福的问题,

而自我是得到幸福的唯一因素。

——让·吉奥诺

对于每个人来说,回答“什么会让我幸福”这个问题都要比回答“什么是幸福”容易得多。我可以说,我幸福,因为我爱的人在我身边,或是在听巴赫、莫扎特的音乐,因为工作有所进展,因为我在暖融融的炉火边爱抚我的小猫,或是帮助某人走出悲伤与不幸,因为我与朋友们在一个面朝大海的小港品尝一盘海鲜。当我安静地思考或是做爱,当我在清晨品尝我的第一杯茶,当我望着一个孩子的笑脸,当我在山间或森林里漫步……所有的这些体验,还有很多,都让我感到幸福。但是幸福仅仅取决于这些时刻的叠加吗?为什么这些经历会让我有幸福的感觉,而并不必然令所有人都感到幸福呢?我就认识讨厌自然和动物、巴赫、海鲜、茶,还有长时间静谧的人。幸福难道只能是主体的感受吗?只能够通过满足本性使然的喜好才能够得到实现吗?可这样或那样的经历为何只在此刻才会令我感到幸福?而在其他时候,例如我的精神集中在另外的事情上,我的身体不舒服,或者我感觉非常焦虑时,我并不觉得幸福呢?幸福也存在于我们与他人或是外在事物的联系中吗?或者,它更多的是存在于我们的内心,当我们的内心归于安宁,不为任何事物所动的时候才有幸福可言?

不思考关于幸福的问题,不思考幸福是如何降临,以及如何能够拥有更多幸福的问题,我们当然也能够生活得很好,甚至很幸福。例如,在秩序井然的环境中,个体的至乐从来不成其为问题,我们的幸福只在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只要在我们所属的集体中站好位置,发挥好自己的作用,毫不犹豫地接受属于自己的痛苦就行了。在某些传统世界中,成千上万的个体都这么生活着,并且将继续这么生活下去。你只要到别处走一走就会相信这一点。可是在现代社会却完全不是这样的。幸福不再与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瞬间感知”联系在一起,我们需要通过追求自由才能够得到幸福,幸福越来越取决于我们以及我们对各种各样的欲望的满足——这就是我们想要承担自己所付出的代价。

当然,在现代社会,我们即使不思考关于幸福的问题,也可能幸福地生活着。我们可以尽可能地找开心,尽可能地避开沉重和痛苦。但是经验告诉我们,有些事情,当时我们觉得很开心,事后却可能带来不好的影响,例如喝太多酒,或是不适时地满足了性冲动,吸食毒品,等等。相反,有些较为沉重的体验却能够让我们成长,或者从长期来看是对我们有益的,如为了学习或是练习一种艺术活动而长时间地付出努力,做手术或是吃一种味道不是很好的药,与一个长时间我们都无法摆脱可又令我们痛苦万分的人斩断关系,等等。因此,在找寻幸福的途中,对舒适的追求和对不适的拒绝绝非完全值得相信的指南。

生活教会我们,我们自身拥有各种刹车机制,会限制我们内心深处的倾向,如害怕、怀疑、骄傲、觊觎、冲动、无知,等等。同样,我们也无法掌握某些或许会使我们不幸的事件,如致命的爱情关系、失去亲人、身体抱恙、职业上的失败……我们向往幸福,无论“幸福”这个词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然而与此同时,幸福是一种微妙的、复杂的、飘忽不定的东西,似乎完全是偶然的。

这就是为什么,学界几乎很少使用这个词。无论是心理学家、脑科学家还是社会学家,几乎所有人都宁愿使用“主观幸福感”(bien-être subjectif),力图通过受调查人群或被研究人群的生活满意指数来进行评价。这种“主观幸福感”有时候是极为短暂的,就只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对象那一瞬间的状态而已。比如说,当我们把电极放在被研究者的脑袋上,观察他在经受某种刺激或者从事某项活动的时候,脑子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科学家也承认,如果说生物化学的研究或者大脑图像能够让我们理解到快感的存在(简单刺激),但它们却永远无法测量出幸福(复杂的过程)。而在谈及与幸福这种复杂的体验越来越相似的“主观幸福感”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启用了调查法,这样就可以将问题放置在一段有所延续的时间上来看,从而获得某种整体性。个体对于自己生活的“总体”评价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远远超过被调查者在回答问题那一瞬间的感受。的确,一个人,就在回答调查问卷的那一天,可能会因为生病,或者职业上的忧虑有瞬间的不幸感,但是,如果他对生活总体而言是满意的,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个问题做出积极的回答。反过来,在总体而言不幸的一生中也会有相对幸福的时刻。

因此幸福不是一种短暂的激情(无论是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而是需要从整体上来考量,需要一定的时间跨度。我们说“幸福”,或者说对我们的存在感到“满意”,那是因为我们的生存从总体而言能够给我们带来愉悦,是因为我们在形式各异的愿望间找到了某种平衡,因为我们的情感、激情中自有一种稳定性,因为我们在最为重要的那些方面——情感、职业、社会、精神是满意的。相反,倘若我们说自己是“不幸的”,或者说对自己的生活感到“不满意”,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从总体上来说为我们带来的愉悦甚少,因为我们总是纠结于那些自相矛盾的愿望,因为我们的情感、激情不够稳定,总的来说是痛苦的,或者是因为我们有强烈的挫败感,可能是情感层面的或社会层面的。总之,是在一种“整体状况”下,我们觉得自己幸福或者不幸,而且一定是基于一定的时间跨度我们才能得出结论。

我还要强调一点,那就是,意识到自己是幸福的对于幸福而言至关重要。在我们对自己的存在有所思考之后,我们会回答说:“总体而言,我们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动物当然也能够感受到所谓的至乐,但是它们意识不到自己有幸拥有这样的至乐。幸福是一种与自我意识密切相关的人类情感。要想得到幸福,就必须意识到自身惬意愉悦的状态,意识到存在的美好时刻是我们得到的益处和生活的馈赠。但是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相对于那些偶然来到的美好时刻,我们更容易记住那些不怎么美好的时刻。我们总是对不怎么美好的东西印象深刻,记忆犹新。也许,这个现象可以用进化心理学的原则来解释,为了生存,比起记住快乐的时光,记住危险更为重要,这样我们就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并且在未来尽量避开。然而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当我们经历安宁、美好、快乐的时光时,才更有必要意识到这种感觉,充分地迎接它,尽可能地培育它。蒙田用他那绚丽的文字强调过这一点:“我是不是得到了安宁的状态?有没有让我蠢蠢欲动的欢愉?我可不能让它从我的感官下悄悄溜走,我一定要接受它,不是为了迷失,而是为了更好地居于其中。正是要通过这份参与,要对这美好的状态感到满意,充分地掂量、斟酌,扩大这份幸福。”

的确,生活的经验也告诉我们,感到满足有助于增加我们的幸福感。能够更好地品尝幸福,可以加深我们内心的充实感。我们为此感到欣喜,我们幸福着我们的幸福。

总结一下,我可以这么说,心理学和社会学关于幸福的定义可以用一个简单的问题来呈现:我们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意?而关于“主观幸福感”的调查问卷里,通常问题是这样的:“总的来说,对您的生活,您是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或完全不满意?”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有所变化。

因此,我们已然可以将幸福理解为“主观幸福感”,作为对于满意总体的、持久的状态的一种认知。但是仅凭这个就足以描绘幸福了吗?尤其值得问的是,我们能否作用于它?我们能否让这种状态更加密集,更加持久,更加全面,而不再那么取决于生活的偶然性?

而且,我们还没有谈到过幸福的“内容”。然而,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的那样,“即便对于幸福本质的描述,也各不相同,智者和普通人对它的解释颇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