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知道自己驶向哪个港口,
就没有所谓的顺风逆风。
——塞内加
(蒙田补充了与海岸相关的隐喻)
幸福,就是学会选择。不仅仅是选择合适的愉悦,而且要学会选择道路、职业,选择生活与爱的方式。要会选择娱乐,选择朋友,选择生活得以建立的价值。好好生活,首先就是学会不时时刻刻听从诱惑,就是学会分清先与后。对于理性的练习可以让我们学会按照自己所追求的价值和目标安排自己的生活。我们选择满足这个欲望而放弃了另一个,那是因为对于自己的生活,我们赋予意义,而这个词有两层含义:一是我们赋予生活以方向,二是我们会对其含义有所定义。
我在这里所谈及的意义并非终极的、形而上的意义。我想,我们不能够谈论普遍的、对所有人而言都有效的“生活的意义”。通常,对意义的追寻会通过行动或者情感关系的实现来体现。例如,对于职业生涯的规划,会要求我们认定适合自己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能够充分地展现自我,它还会要求我们确定需要达到的目标。在情感关系上也是一样的。如果我们决定建立家庭,养育孩子,我们就会根据这个决定来组织自己的生活,而我们的家庭生活就会使得我们的存在有意义。另外一些人,他们帮助自己的邻居,为减少这个世界的不公正而斗争,花时间照顾弱者或是处于痛苦中的人,他们也同样以此来赋予生活以意义。“意义”的内容根据个人的不同而不同,但是所有人都确信,想要建设自己的生活,就必须赋予它方向,给予它目标,给它一个意义。
在现代关于幸福的大部分调查中,这一维度都以非常明确的方式出现在其中,都是用类似的问题提出的:“你为自己的生活找到了积极的意义吗?”和快乐一样,意义对于幸福也至关重要。因此社会学家将快乐和意义这两个因素列为“主观幸福感”的首要因素。他们也观察到,对于一个快乐的个体而言,快乐和意义的比例往往会趋于统一。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得到了很多快乐,他通常也会找到人生的积极意义。
古代先哲早就明白,而现代科学调查予以认定的,二十世纪的心理学家却趋向于消解它。我们都知道,弗洛伊德就指出,从根本上来说,人类是因追寻快感而有所行动的,但是他对意义却无动于衷。维克多·弗兰克尔——一个从集中营死里逃生的人,他的思想也都建立在这段可怕的经历上,却报之以完全相反的回答:人类是因追寻意义而有所行动的。这两种说法根本不矛盾,两种理论都没错。人类的本性推动着他寻找快乐,同时寻找意义。只有生活对他而言是惬意的,且具有意义的时候,他才是真正幸福的。
是否能够达到目标却并不重要。我们并非要达到所有的目标才能够感受到幸福。道路远比目标要来得重要,幸福来自摸索。但是正因为我们为自己的进步而快乐,正因为我们认定了目标(哪怕半路上有所改变),正因为这目标回应了我们存在最深处的向往,所以一路走来才倍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