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时候,我们是生活在外部世界上。我们忙于琐碎的日常生活,忙于工作、交际和娱乐,难得有时间想一想自己,也难得有时间想一想人生。可是,当我们遭到厄运时,我们忙碌的身子停了下来。厄运打断了我们所习惯的生活,同时也提供了一个机会,迫使我们与外界事物拉开了一个距离,回到了自己。只要我们善于利用这个机会,肯于思考,就会对人生获得一种新眼光。古罗马哲学家认为逆境启迪智慧,佛教把对苦难的认识看作觉悟的起点,都自有其深刻之处。人生固有悲剧的一面,对之视而不见未免肤浅。当然,我们要注意不因此而看破红尘。我相信,一个历尽坎坷而仍然热爱人生的人,他胸中一定藏着许多从痛苦提炼的珍宝。
苦难不仅提高我们的认识,而且也提高我们的人格。苦难是人格的试金石,面对苦难的态度最能表明一个人是否具有内在的尊严。譬如失恋,只要失恋者真心爱那个弃他而去的人,他就不可能不感到极大的痛苦。但是,同为失恋,有的人因此自暴自弃,委靡不振,有的人为之反目为仇,甚至行凶报复,有的人则怀着自尊和对他人感情的尊重,默默地忍受痛苦,其间便有人格上的巨大差异。当然,每个人的人格并非一成不变的,他对痛苦的态度本身也在铸造着他的人格。不论遭受怎样的苦难,只要他始终警觉着他拥有采取何种态度的自由,并勉励自己以一种坚忍高贵的态度承受苦难,他就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有效地提高着自己的人格。
凡苦难都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质。不过,在多数情况下,这只是指不可挽回地丧失了某种重要的价值,但同时人生中毕竟还存在着别的一些价值,它们鼓舞着受苦者承受眼前的苦难。譬如说,一个失恋者即使已经对爱情根本失望,他仍然会为了事业或为了爱他的亲人活下去。但是,世上有一种苦难,不但本身不可挽回,而且意味着其余一切价值的毁灭,因而不可能从别的方面汲取承受它的勇气。在这种绝望的境遇中,如果说承受苦难仍有意义,那么,这意义几乎唯一地就在于承受苦难的方式本身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一个名叫弗兰克的人被关进了奥斯维辛集中营。凡是被关进这个集中营的人几乎没有活着出来的希望,等待着他们的是毒气室和焚尸炉。弗兰克的父母、妻子、哥哥确实都遭到了这种厄运。但弗兰克极其偶然地活了下来,他写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讲他在集中营里的经历和思考。在几乎必死的前景下,他之所以没有被集中营里非人的苦难摧毁,正是因为他从承受苦难的方式中找到了生活的意义。他说得好: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证明了人在任何时候都拥有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终归要面对一种没有任何前途的苦难,那就是死亡,而以尊严的方式承受死亡的确是我们精神生活的最后一项伟大成就。
真·善·美
真、善、美是人类古老而常新的精神价值。人类所追求的一切美好的境界,所使用的一切美好的词汇,几乎都可以归结到这三个词。正因为如此,这三个抽象而美丽的词便可容纳种种不同的理解。事实上,对于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人们一直各抒己见,争论不休,不曾也永远不可能达成一致的看法。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仍用这三个词来代表那些值得我们追求的精神价值。
把精神价值概括为真、善、美三种形态,的确很有道理。柏拉图把人的心灵划分为三个部分,即理智、意志和情感,而真、善、美便是与这三个部分相对应的精神价值。其中,真是理智的对象,体现为科学活动,善是意志的对象,体现为道德活动,美是情感的对象,体现为艺术活动。当然,我们应当记住,正像人的心灵本是一个整体,理智、意志、情感只是相对的划分一样,真、善、美三者也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
“真”即真理、真实、事物的真相。大多数哲学家都认为,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因此,运用理性能力去认识真理乃是人的优秀和尊严之所在。对于什么是真理,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认识真理,哲学家们有很不同的看法。不过,有一点好像是比较一致的,就是他们都提倡一种热爱真理的精神。所谓热爱真理,首先是指对于任何道理都要独立思考,寻问和考查它的根据,决不盲从。所以,真正热爱真理的人必定是具有怀疑精神的,对真理的热忱追求往往表现为对传统观念和流行意见的怀疑乃至反抗。其次,一旦发现了真理,就要敢于坚持。亚里士多德对他的老师柏拉图的理论作了重大修正和批判,在谈到这一点时,他说了一句名言:“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爱真理甚于爱一切,这是思想家的必备品质。在人类历史上,新发现的真理一开始总是被视为异端,遭到统治者乃至全社会的反对和迫害,因而坚持真理必须具有非凡的勇气和牺牲精神。在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意识形态在内的人类各个思想领域中,多少革新者为了坚持他们心目中的真理而历尽苦难,甚至献出了生命。他们所发现的真理也许又会被后人推翻,但他们热爱真理的精神是值得世世代代永远尊敬的。
“善”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个人的善,即个人道德上、人格上、精神上的提高和完善。另一是指社会的善,即社会的进步和公正。这两方面都牵涉到理想和价值标准的问题。“善”的个人是好人,“善”的社会是好社会,可是好人和好社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对于个人来说,理想的人性模式是怎样的,怎样度过一生才最有意义?对于社会来说,如何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公正,社会进步的目标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并无现成的一成不变的答案,需要每个人和每一代人进行独立的探索。我们只能确定一点,就是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要有理想,并且为实现理想而努力。没有理想,个人便是堕落的个人,社会便是腐败的社会。
对“美”的理解分歧就更大了。这里我不想去探讨美学上的各种理论,只想表明我的这一看法:尽管美感的发生有赖于感官,例如我们要靠眼睛感受形象的美,要靠耳朵感受音乐的美,但是,如果感官的任何感受未能使心灵愉悦,我们就不会觉得美。所以,美感本质上不是感官的快乐,而是一种精神性的愉悦。正因为此,美能陶冶性情,净化心灵。一个爱美的人,在精神生活上往往会有较高的追求和品位。
由此可见,真、善、美的确是不可分的。理智上求真,意志上向善,情感上爱美,三者原是一体,属于同一颗高贵心灵的追求,是从不同角度来描述同一种高尚的精神生活。
怀念土地
按照《圣经》的传说,上帝是用泥土造出人类的始祖亚当的:“上帝用地上的泥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上帝还对亚当说:“你本是泥土,仍要归于泥土。”在中国神话传说中,女娲也是用泥土造人的:“女娲抟黄土作人。”这些相似的传说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土地是人类的生命之源。
其实,不但人类的生命,而且人类的精神,都离不开土地。就说说真、善、美吧,人类精神所追求的这些美好的理想价值,也无不孕育于大地的怀抱。如果大地上不是万象纷呈,万物变易,我们怎会有求真理的兴趣和必要,如果大地本身不是坚实如恒,我们又怎会有求真理的可能和信心?如果不曾领略土地化育和接纳万物的宽阔胸怀,我们懂得什么善良、仁慈和坚忍?如果没有欣赏过大地上山川和落日的壮丽,倾听过树林里的寂静和风声,我们对美会有什么真切的感受?精神的理想如同头上的天空,而天空也是属于大地的,唯有在辽阔的大地上方才会有辽阔的天空。可以说,一个人拥有的天空是和他拥有的大地成正比的。长年累月关闭在窄屋里的人,大地和天空都不属于他,不可能具有开阔的视野和丰富的想象力。对于每天夜晚守在电视机前的现代人来说,头上的星空根本不存在,星空曾经给予先哲的伟大启示已经成为失落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