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竞赛中,除了有运动员、教练员之外,还有裁判人员,它包括主裁判、助理裁判等。
人员配备
篮球竞赛中的裁判人员有明确的配备数量,具体如下:
(1)裁判组成
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各1名,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各1名为其助理。
(2)技术代表
可以有1名技术代表到场。技术代表在竞赛中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竞赛顺利进行。
(3)指导竞赛
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要按照规则和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确定的国际篮联对规则的官方解释来指导竞赛。
值得注意的是,担任一场竞赛的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不得与竞赛双方的组织有任何方式的联系。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或技术代表都无权同意改变规则。
裁判员的服装
正规竞赛中,裁判员的服装也有明确的要求:灰色上衣;黑色长裤;黑色篮球鞋和黑色袜子。
主裁判的权力
主裁判是一场竞赛的控制者,具有非常大的权限:
(1)检查器材
主裁判员要检查和批准在竞赛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指定确认
主裁判员要指定正式的竞赛计时钟,并确认计时员、记录员、助理记录员和30秒钟计时员。
(3)禁止物品
主裁判员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物品。
(4)中圈执行
主裁判员要在中圈执行蓝球开始竞赛。
(5)作出决定
如遇裁判员对球篮是否有效的意见不同时,主裁判员要作出最终的决定。
(6)停止竞赛
当情况需要时,主裁判员有权停止竞赛。如果球队在得到通知后拒绝竞赛或其行动阻碍竞赛的进行,主裁判员也有权判定该队弃权。
(7)确定时间
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终了,或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主裁判员要仔细地审查记录表和核定比分,并确定剩余的竞赛时间。
(8)进行商议
在与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的任何商议后,主裁判员要做出最终的决定。
(9)规定事项
主裁判员有权决定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
裁判员的判罚
遇到各种违规情况时,裁判员要进行判罚。篮球规则对裁判员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也有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作出宣判
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
(2)权力始终
他们必须在预定的竞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即开始行使权力。竞赛结束时,经主裁判员批准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了裁判员和竞赛的联系。
(3)执行规定
在竞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犯规的罚则要按适当条款的规定执行。
(4)记录注明
如果在竞赛时间终了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的期间,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发生了事故,并保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负责的部门要予以适当而严肃的处理。
(5)相互尊重
任一裁判员无权取消或质问另1名裁判员在本规则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宣判。
其他人员
篮球的其他人员主要是指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等人员。
(1)记录员的职权
在竞赛中,记录员的职权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登记记录员要登记竞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和所有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
②记录记录两队的累积分数,记录投篮和罚球得分;记录每一个队员的侵入犯规和技术犯规次数,当宣判了任一队员第五次犯规(对于2X20分钟的竞赛)或第六次犯规(对于4X12分钟的竞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记录每队请求的暂停次数,当在每半时已登记了某队第二次暂停(对于2X20分钟的竞赛)或第三次暂停(对于4X12分钟的竞赛)时,他要通过裁判员通知该队教练员;
③信号当计时员指示暂停时间已达50秒时,记录员要发生信号通知裁判员;
④出示他要出示每个队员犯规的次数。每当队员犯规时,他要举起与该队员犯规次数相一致的标志牌,并要让双方教练员可见;
⑤标志他要按下述做法使用全队犯规标志:
对于2X20分钟的竞赛某队半时中第七次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竞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规标志;
对于4X12分钟的竞赛某队一节中第四次队员犯规后,当球进入竞赛状态的一瞬间,要在记录台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放上红色的全队犯规标志;
⑧记录员的信号既不能停止竞赛计时钟或竞赛,也不能使球成死球。只有在死球和停止竞赛计时钟,并在球再进入竞赛状态之前才能发出信号。
(2)助理记录员职责
助理记录员要操纵记录板。他的职责不得妨碍其他记录台人员的职责或与其相冲突。
(3)计时员的职责
篮球竞赛中,计时员的职责如下:
①掌握计时员要按本规则规定掌握竞赛时间的运行和停止的时间;
②通知计时员要注意每半时开始的时间,并在竞赛开始前3分多钟时通知主裁判员,以便主裁判员可以通知或通过其他途径通知球队;
③信号每次暂停,计时员要开动计秒表,并且在暂停时间已达50秒钟时通知记录员发出信号;
④时间计时员要用非常响亮的信号表示每半时或决胜期的时间终了;
⑤失灵如果计时员的信号失灵或未被听到,计时员要用他可动用的一切可能的办法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⑥停止计时员的信号使球成死球,并停止竞赛计时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