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护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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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健康相关行为(4)

1.无意图阶段(precontemplation) 在这一阶段,人们没有改变行为的意向,即对行为转变毫无思想准备,通常是指在未来6个月。人们之所以处于这一阶段,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或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结果存在不健康行为的危害性,对于行为转变没有兴趣,如“我不可能有问题”。

在这一阶段的应对策略是:提高认识,推荐有关读物,提供建议,消除负面情绪,只有对象认为有需要时再提供具体的帮助。

2.犹豫不决阶段(contemplation) 处于这一阶段的人们开始意识到问题存在的严重性,考虑转变行为但仍犹豫不决,如“我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以后我再戒烟”,“锻炼确实对身体有好处,但是我现在还不想”。通常是指在未来6个月。

在这一阶段的应对策略是:进行自我再评价,帮助拟订行为转变计划,提供专题文章或参加专题报告会,提供转变行为的技能指导(方法和步骤)。

以上两个阶段合称为准备前阶段。

3.准备阶段(preparation) 处于这一阶段的人们开始作出行为转变的承诺(向朋友或家属宣布行为转变的决定,承诺还应包括建立必胜的信念)并有所行动,如向他人咨询有关转变某行为的事宜,购买自我帮助的书籍,制订行为转变时间表等。

在这一阶段的应对策略是:提供规范性行为转变指南,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采取逐步转变行为的步骤;寻求社会支持,包括家属、朋友和同事等社会关系,确定倾向因素、促成因素;克服可能出现的困难。

4.行动阶段(action) 处于这一阶段的人们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如“我已经开始锻炼”、“我已经开始戒烟”。此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多数人没有计划、没有具体目标、没有他人帮助的安排,往往最后导致行动的失败。

在这一阶段的应对策略是:争取社会支持和环境支持(如移走烟灰缸,张贴警示标志等);替代方法(饭后散步替代吸烟,无钠盐替代钠盐等);请成功转变行为者现身说法;激励政策等。

5.维持阶段(maintenance) 处于这一阶段的人们已经取得行为转变的成果并加以巩固。此阶段需得到本人的长期承诺,并密切监测,以防止复发。复发的原因往往是由于过分自信、经不起诱惑、精神或情绪困扰等。

在这一阶段的应对策略是:需要做取得行为转变成功的一切工作,创造支持性环境和建立互助组等。

行为的干预首先要确定人群所处的阶段,然后用相应的干预措施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吸烟者感到吸烟是愉快的事情而不认为有害健康,如此时给予过多的干预,不但无法得到较好的效果,甚至可能会令其产生逆反心理。此时只需给予最简单的信息,并在需要时再提供帮助。

第四节健康相关行为的干预与矫正

我们已经知道,健康相关行为分为促进健康的行为和危害健康的行为两大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目的就是通过行为的干预与矫正,使人们形成并保持符合健康、增进健康的行为,改变已养成的危害健康的不良行为和生活方式。

一、健康相关行为转变的步骤

健康教育工作中行为转变的成功,取决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方面的努力。行为转变成功的步骤包括:

1.明确行为是促进健康的行为还是危害健康的行为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对促进健康的行为和危害健康的行为有明确的认识,即确认哪些行为有益于健康,哪些行为对健康有害。

2.确定促进健康行为的益处和危害健康行为的害处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了解健康行为对健康有哪些好处,益处有多大;危害健康行为对健康有哪些害处,危害程度如何。

3.教育者鼓励行为转变和受教育者愿意转变 教育者提倡、鼓励人们采纳促进健康的行为、改变危险行为;受教育者有采纳健康行为、改变危险行为的愿望,并决心采取行动。

4.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行为转变的方法 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行为转变的方法和技能;受教育者明确目标,按照行为转变的方法去做,教育者指导其行为转变。

5.教育者督促强化行为转变和受教育者巩固行为 教育者加强对健康行为的强化和督促;受教育者巩固和发展有益于健康的行为。

二、群体行为干预

在促使某一特定人群形成健康行为、改变危险行为的过程中,群体行为的综合干预是通常使用的手段,具体的干预机制包括:

(一)开发领导

领导对健康相关行为的干预目的、意义的理解与支持是目标人群行为干预的重要环节之一,其作用不仅在于领导自身的行为可以成为人群的榜样,更重要的是领导具有决策倾向性。领导对健康相关行为干预的理解和赞同,会使行为干预得到组织、资源、舆论等方面的倾斜与支持。可见,开发领导,转变领导的思想观念,使其认识和理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对在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群体行为综合干预非常重要。

(二)目标人群行为干预

目标人群行为的改变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行为干预的落脚点,因此通过各种方法促使目标人群中的每一个个体采纳健康行为、改变危险行为是健康相关行为干预的根本所在。通常采用的人群干预方法有:

1.动员群众参与

动员各种舆论和传播手段,如利用大众媒体、培训与讲座、分发宣传材料等方法,向目标人群传播有关行为生活方式与健康、改变行为的方法等信息,动员和发动每一成员积极参与群体促进健康的目标行为。

2.培养骨干

群体骨干与群体中的成员关系密切,在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威望,可发挥示范作用,也可能起传播作用,还能对群体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与评价。注重骨干培养,为群体成员树立典型,就能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整体,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利用舆论和规范的力量

群体的舆论与规范,约束群体内每一成员,使全体成员目标一致、行为一致,达到共同的利益;社会的舆论与规范,给群体一种外来压力,使群众利益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应充分利用舆论、规范的力量,对危害社会、他人健康的行为加以制止、纠正或予以惩罚。

4.应用竞争机制

群体成员具有群体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群体间开展的竞争可使群体成员感到一种来自群体外部的威胁与压力,增强群体目标的一致性和凝聚力,增强群体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体的强大力量,增进内部驱动力,有利于群体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与巩固。群体间的竞争有益于群体的发展,同样,群体内引入竞争机制可激发群体成员奋勇争先,推动群体整体发展。

5.评价和激励

评价也是一种干预手段,通过评价工作可总结成功经验,给予奖励与推广,并能及时发现问题给予纠正、解决,推动健康教育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环境改善

这里所说的环境既包括物质环境条件,又包括社会环境条件。

1.改善物质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的改善是行为干预中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没有环境条件的支持,即使人们已经做出了改变行为的决定,也会由于环境条件的制约而无法实施。例如,当人们知晓患病后及时就诊的意义,打算采取行动时,医院离家却特别远,给就诊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人们就可能放弃及时就诊这样一种健康行为。

2.社会支持与制约

通过社会舆论的倡导,支持促进健康的行为,反对危害健康的行为。通过有关法规的制订,约束既不利于自身健康、又对他人健康造成损害的行为。

三、个体行为矫正

(一)行为矫正的基本概念

行为矫正(behavior modification)是按照一定的期望,在一定的条件下,采用一定的措施,促使矫正对象改变自身特定行为的行为干预过程。行为矫正是一种超越了行为限制的方法,更注重人们在行为改变过程中的自觉投入。矫正对象是行为改变的参与者和核心,而不是消极的行为受限者。

行为矫正有三大构成要素:对象、环境和过程。

1.行为矫正对象

行为矫正对象根据其对行为指导的态度可分为三类:

(1)需要型:对自身不良行为已有认识,感到“已非改正不可”,并在积极寻求转变途径和方法。对这类行为矫正对象应着重促使他们从需要到动机的转化,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适时提供目标、方法和方向。

(2)冷漠型:对不良行为有认识,但没有转变的信心,也没有接受行为指导的愿望。对这类行为矫正对象的关键指导原则是强化“恐惧”心理、促进态度转变。而且,这些人的“从众心理”特别明显,加强团体行为干预力度十分必要。

(3)无需要型:对自身问题全无认识,或完全不承认这是“问题”。对这类行为矫正对象关键是要激发他们对行为改变的迫切需要感。提供更多健康信息,寻求家庭和团体、亲友的配合,借助社会、政策、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压力也很重要。

2.行为矫正环境

行为矫正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这一环境称为矫正环境,由指导者、矫正场所、矫正时机三大要素组成。

(1)指导者:“指导者”是个相对概念,既可能是健康教育者,也可能是老师、医生、护士或矫正对象的亲友、同事。当矫正对象属需要型时,“指导者”甚至可以是对象本人或(有同一行为的)伙伴。

指导者的任务是:观察记录对象的行为,确定目标行为的基线和矫正的阶段性目标,制订实施计划,选择矫正的方法,为矫正对象提供行为转变必要的支持,评估矫正效果,进一步修订矫正计划。

(2)矫正场所:矫正场所可以不固定。如吸烟等行为会不拘场合、随处可以发生,所以矫正可在与场所无依赖关系的地点进行。但是,大多数矫正场所是相对固定的,如教室、居室、办公室等,因为目标行为只有在这些场所、有特定人物在场时才发生。固定的场所还便于对行为进行观察、记录和效果评价,而且在缺乏丰富经验的情况下也能使矫正措施得到最大限度的有效实施。

(3)矫正时机:矫正时机也应精心选择,因为许多行为都以特定的时间为提示因素,如有些人只在喜庆时才饮酒,某些人在写作时才吸烟,不少人在神经过度紧张时易发生滥用药物现象。对这些行为的矫正若选择在易诱发行为表现的一定时机下进行可取得最佳矫正效果。

3.行为矫正过程

行为矫正过程就是行为矫正技术的选择和实施过程,其核心是如何针对具体对象的具体行为来应用具体方法。行为矫正的实施过程一般包括确定行为目标、目标行为分析、矫正策略的选择和实施、矫正效果的评价等一系列活动。

(二)目标行为的确定

健康相关行为的矫正从确定目标行为开始,而且该行为必须与健康教育项目要解决的健康问题相吻合。以下以儿童行为问题为例,说明对目标行为确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几个原则和基本步骤。

首先,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儿童多动症在3~6岁儿童中发生率高,对儿童健康成长影响大,家长有强烈要求,对此症进行行为矫正符合本地健康促进计划的总目标。因此,将“儿童多动症”列为备选的目标行为。

其次,分析矫正的可行性。通常根据健康教育实施单位的条件、是否需要外部资源支援和投入-收益比,将其分为高可能性、中可能性和低可能性三类。本地具备技术条件,不需大量外援,投入不多而收益明显的行为矫正属于高可能性,可正式确定为目标行为。本例中以“儿童多动症”作行为矫正,分析符合该条件,故本症属“高可能性”,可正式确定为目标行为。

第三,根据行为观察,发现多动症儿童的偏常行为表现主要有:在座位上扭屁股、听课注意力不集中、眼看别处、小动作多等,据此确定目标行为的四项子(靶)行为。对其他表现更复杂的行为还可根据频度和程度进一步把靶行为划分成单元,做好数据化处理。

无论是确定目标行为或其子(靶)行为,其界定必须符合客观、明确、完整三项标准。客观是指界定的内容应能充分反映出行为的外在特征;明确是指观察与测量行为的标准必须语言准确,有利于不同层次的指导者理解、复述和解释;完整是指要求界定时必须列明该目标行为所具备的反应条件,以便行为矫正实施者能对与目标行为相似的行为表现做出判断和区别。

就某一具体健康教育项目而言,一般只宜选择1~2种目标行为;如果超过2种,必须是相互关联的系列行为。同项目内目标行为过多,会直接导致干预的“泛化”,即降低矫正措施的针对性。

(三)目标行为的分析

对目标行为的发生状况进行分析有两个目的:

第一,确定该行为的表现程度。其中,在行为矫正开始前对个人或群体通过大量调查研究确定的本行为基线(本底)最为重要。

第二,反映目标行为的转变程度。例如,在行为矫正期间定期作行为分析,再和本底进行比较,即可了解矫正的效果如何,该行为矫正措施是否有效。作为效果评价的重要手段,目标行为分析在所有直接涉及行为改变的健康教育项目的整个执行过程中,都要认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