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所同然者始谓之理。”
“人伦日用”
自宋朝开始的理学思想,其影响不可谓不深远。对于这一点,我们只要去看看从南宋陈亮到明朝李贽再到清朝戴震对理学思想的猛烈抨击就可以知晓了。大家试想一下,能够让三个朝代都数一数二的几位思想家耗尽心力去与之辩驳的学问思想,是不是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呢?
诚然,理学乃至明朝的心学都有其合理的地方。比如,他们看到了道德对于社会人心秩序维护的重要性,因而大力提倡。又比如,他们知道人的欲望太过头的话,一旦难以满足就会出现各种纷争。然而,作为他们中心思想之一的那句话“存天理灭人欲”,确实是说得过火了一点。哪里能够只要天理,不要人的欲望呢?这是一个是人皆知的道理。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引得了上面三个朝代的三位思想家施展浑身解数与之做殊死搏斗。如此看来,思想家在总结自己学问思想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跟南宋的陈亮和明朝的李贽一样,清朝的思想家戴震也对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只不过,比起前两位思想家来说,戴震显得更加理性一些,这体现在了他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进行批判时采取的方式。戴震采取的是什么样的方式呢?阅读他的著作集《戴震集》,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位思想家实际上是先重新解释了“天理”这个概念,然后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进行批判的。因此,我们在这里品味戴震的思想,就先要了解他对“天理”的解释。换句话说,在戴震那里,天理究竟是什么呢?
在戴震看来,宋儒以来的思想家之所以会对“天理”一词众说纷纭,原因就在于这些思想家使用了各自不同的方法来解释这个词语。他认为,在宋以后,“孔孟之书尽失其解,儒者杂袭老、释之言以解之”,因此造成了“惑人也易而破之也难”的局面。因此,要解释儒家的“天理”一词,就需要按照儒家本来的意思解释,不能利用道家或者佛学的方式。利用这样的方法,戴震从以下三个方面解释了“天理”或者“理”。
首先,在戴震看来,“天理”在客观形式上就是事物的内在条理,也就是具体地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之中的“物则”。正是由于这些“物则”的存在,才使得各种事物一起形成了一个秩序,这个秩序就是所谓的“礼”。
其次,在戴震看来,“天理”在主观形式上是人们对事物的一些共同的认识或者说一些一致的见解:“心之所同然者始谓之理。”因此,与这相反的是,每个人自己的意见或者判断则不是什么理,因为它们并没有形成共同的认识。举个例子来说,人肯定只有男人和女人两种,这就是一个共同的认识,因而也就是一个理。用戴震自己的话说,那就是:“直者之中悬,平者之中水,圆者之中规,方者之中矩,然后推诸天下万世而准……夫如是,是为得理,是为心之同然。”(见《戴震集·孟子字义疏正·理》)意思是说,对于水是平的、规是圆的、矩是方的和中悬是垂直的这些现象,人们有着共同的认识,因而它们就是理,是可以推之到世界各地都适用的。因此,所谓的“天理”也就是能够为大家所认同的道理。
最后,戴震还认为,在社会形式上,“天理”的社会形式是“人伦日用”。也就是说,老百姓的吃穿住行用这些事情,就是“天理”的社会存在。换句话说,只有符合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的才是“天理”。很显然,在这里戴震就开始了对理学“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批驳。在他看来,“尽乎人之理非他,人伦日用尽乎其必然而已矣。”(见《戴震集·孟子字义疏正·理》)就是说,只要能够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那就是“存天理”了。可是,宋儒却正好与此相反。在宋儒看来,“人伦日用之事不得谓之道”。这样的思想在戴震眼中,自然就是大大的谬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