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一本书读懂大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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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繁重的徭役

时间?公元前221年

人物?秦始皇

秦朝的兵役和力役很繁苛。秦代徭役之一是服更卒。所谓更,即更番轮换之意,简称之为更。按照董仲舒的说法,更卒是每年服役一个月。《汉书·昭帝纪》注引如淳说:亲身服徭役者叫作“践更”,出钱雇人代替服役者为“过更”,认为“此汉初因秦法而行之”。

秦朝法律规定,为国家服劳役是每一个成年男丁所必须承担的义务,据说男子 20岁即开始服劳役,实际的服役年龄恐怕要早得多。另外,服役时间也决不仅仅只是一个月,甚至比董仲舒所说的“三十倍于古”(3个月)还要长。秦始皇营建了无数供其恣意淫乐的楼台观阙,兼之筑长城,修驰道,建陵墓,自其即位以来,庞大的工程一个接一个,直至其死在巡游路上为止,就没有片刻的停歇,广大的黔首被迫远离故乡,常年累月地为官府从事各种艰苦繁重的劳役。

从征发徭役的数量上说,也可以证明秦始皇滥用民力达到了无休无止、登峰造极的程度。例如修直道、驰道,史籍虽无明确的服役人数的记载,但根据驰道和直道的规模、修筑条件等因素估计,并参考其他工程建设的人力征调的情况,投入到修路工程中的人力可能也要有二三十万人之众。为了抵御匈奴的南侵,在北部边疆修建了万里长城,所投入的人役达40万之多。

征调人役最多的工程显然是秦始皇的陵墓。秦始皇陵自秦始皇初即王位时修起,直至他死去为止,历时三十七年,竟然没有完工。当时营建陵墓的大石全是用人力由渭水北渚拉至骊山北麓陵址的,所以有这样—首歌谣被流传开来:“运石甘泉口,渭水不敢流,千人唱,万人讴,金陵余石大如岖”,《长安志》也说秦始皇命人从远地采至秦陵的巨石高达一丈八尺,周十八步,可知民徭并没有说错。如此巨大的工程,耗费人力之多令人咋舌,秦始皇“穿治骊山”用了70余万人(一说与修阿房宫合并为70万人)。征发如此众多的劳动人手去营建不急之务,势必要对社会生产力造成巨大的破坏。

秦朝的徭役除力役以外,尚有兵役。“卒更,即古者田赋出兵之制,戍边三日,则仿力役之制,为之雇更,即雇役之法所防”。所以,秦汉时期的力役与兵役都被称为更。

秦代兵役有两种,即正卒和卫卒。正卒为正式的兵役,役期为一年。服役者要在本郡接受十分严格的军事训练,学习并掌握基本的军事技术,如骑射战阵等等。步卒称材官,战车兵称轻车骑士,水军称为楼船。农闲期间要接受郡县长官的检阅和考核。军卒服役期满后虽可回乡务农,但并不意味着永远摆脱了兵役的羁勒,要随时准备响应官府的征召,返回军队,重新服役。至少,每个当过正卒的成年男子还有戍守边防一年的义务。

戍卒的任务是戍守京师和边防,主要是戍守边防。秦代征发戍卒的数量是惊人的,例如秦将蒙恬暴师北边以御匈奴,所部兵力达30万人之多。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平定百越后,又征发了50万人戍守五岭地区。

沉重的力役与兵役负担压得人民喘不过气来。当时的人口总数大约为两千万,而长期被征赴各种力役、兵役的成年男子就有二三百万人。贫苦农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劳役,而且要向官府缴纳沉重的税赋,服兵役者还要由自己解决部分给养问题。许多人在服役期间冻饿而死,因劳作而伤亡的更是不计其数。

严刑峻法为秦帝国役使民力的前提条件之一。《云梦秦简·徭律》对征发徭役做了许多规定,例如:

凡朝廷征发的徭役,至期而不出发的,要罚二甲;误期3至5日的,要被责骂;误期6天至1旬的,要罚1盾;超过1旬的,要罚1甲,如果役夫人数已足并已送达服役处所而遇水灾的,可免除此番徭役。役夫修建城邑,要保证所筑土墙一年不坏;否则,主持工程的司空等人要被判刑,并令役夫重新筑墙,而且不许计算为服役时间。

繁重的徭役理所当然地激起人民的反抗,尽管秦始皇制定异常严酷的法律法令,轻罪重罚,使断足盈车,役夫和刑徒逃亡的事件仍不断发生。刘邦为秦亭长时尝送刑徒至骊山服徭役,而往往会出现“徒多道亡”(在路上就纷纷逃掉了)的现象,再如汉初有名的淮南王黥布,在秦时亦以刑徒之身被送至骊山修建秦始皇陵。黥布不堪压迫,遂串通了部分刑徒,逃走做了“群盗”。

延伸阅读

公元前221年,秦的“更”役与“正”役,其内容性质与起役之龄皆有分别。凡单言“更”或“更”卒者,尽皆指为月更之役卒。一年一度的月更之役,称为“更”役,应“更”役者,在习惯上可以称为“更”卒。“正”与“正”卒之称既有别而又相一。凡按律应从事军戍之役者,则通称之为“正”,此为着重就其在役之龄方面而言之;凡正在从事军戍之现役者,则可通称之为“正卒”。此二意又实相联为一事,只是其中所说各有所侧重而已。然“更”卒与“正”卒,并非两类人之别,而是同一个人应为国家所尽的两类不同性质的徭役义务之不同。“更”、“正”起役年龄先后稍有所差。先为“更”,待稍壮之后,即按法定年龄“移为正”,并按编次从事正役。每一个男子一生,在法定役龄期限内,既须为“更”,又须为“正”。“更”的役期以月计。“一更”就是一月的时间。正役役期以岁计,所谓“一岁屯戍,一岁力役”即是也。时间总为二年。

世界历史大事记

公元前221年,埃及托勒密四世在位。他是托勒密三世(施主一世)与昔兰尼公主伯伦尼斯二世的儿子。按埃及习惯,他与姐姐阿西诺亚三世结婚,但是他却大肆杀戮家人。他杀死了母亲、几个兄弟及他的叔叔,其中被杀死的还有他的妻子。但他没有杀父篡位(也许正是这一点使他得到“笃爱父亲的人”的称誉)。

托勒密四世即位后不久,就逮捕了在埃及避难的斯巴达国王克里昂米尼三世,并将之监禁。

公元前221~前217年,托勒密四世与野心勃勃的叙利亚国王安条克三世(大帝)进行第四次叙利亚战争。公元前217年,他在拉斐亚战役中获胜(托勒密王朝的最后一次伟大胜利),成功抵御了安条克三世对埃及在巴勒斯坦领地的进攻。通过这次胜利,托勒密四世夺取了除塞琉西亚外,塞琉古王朝的全部沿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