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一本书读懂大秦史
8025600000070

第70章 沉重的赋税

时间?公元前221年

人物?秦始皇

秦始皇从黔首身上榨油的手段好似一把双刃剑,一面是沉重繁苛的徭役佥派,一面则是暴敛无已的赋税征收。虽说这把“剑”并非秦始皇所亲铸,属于祖传,然而在使“剑”的招数上,秦始皇却远远超过了乃祖,可谓神妙到了极致。

秦之所以能够势压群雄,一统天下,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是坚持了农战为本的战略方针。所谓农战,反映到经济层面上,对统治阶级而言,不外乎徭役包括兵役的佥派和赋税的征收。于是,统计全国成年男子的数量,编制户籍,便成为秦统治者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秦早在商鞅变法的时代即编制了比较完备的户籍,使生者著,死者削,目的即在于“举民众口数,民不逃粟”。儒家所谓“古者年二十始傅”,是说三代之时男子20岁方为成年,登记于户籍,开始承担为朝廷服徭役的义务。秦男子傅籍的年龄要早得多,15岁即须傅籍,承担服役纳赋的义务。例如秦赵长平大战期间,秦昭王便将15岁以上的壮丁全部征至长平。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由于大规模土木工程的相继兴修和对岭南及匈奴用兵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编制了户籍,特别是在秦始皇十六年 (公元前231年)所做出的“令男子书年”的举措,使秦朝男子的傅籍自此取消了年龄上的界限,更是极大地方便了秦始皇随意役使民力,横征暴敛。

秦朝户籍的编制是比较完备和准确的。秦末,刘邦率军攻入咸阳,萧何尽收秦律令户籍等文书档案,使汉“具知天下扼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为此后西汉经济者的赋敛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

根据户籍,秦统治者实行了向百姓征收户赋的制度。所谓户赋,即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人口税。户赋的数额是多少,目前已知的史料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不好估算。除户赋外,秦亦有据户籍而征收的人头税——口赋。秦“头会算敛,以供军需”。所谓“头会”,即指按人口纳赋;所谓“算敛”,是说啬夫等秦官用簸箕到户征赋。

秦代田赋征收的种类比较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征收“禾稼”,即粮食。征收时要将粮食数量的多寡造册登记,然后上报给中央负责掌管租税钱谷盐铁等国家财政收入的官员治粟内史。《云梦秦简·仓律》说:“入禾稼、刍橐,辄为店籍,上内史。”除粮食外,另一项大宗征收的田赋为“刍橐”,也即饲料。秦始皇豢养了庞大的军队,复又大兴土木,所役使的马匹牛只的数量当是非常巨大的。所以秦统治者规定无论土地是否得到垦殖,农民都必须上缴相当数量的刍橐。《云梦秦简·田律》规定:“入顷刍橐,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橐二石。”由此亦可见秦赋税征收的繁苛。

《汉书·主父偃传》说,秦“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饷,女子纺织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道死者相望”。造成这幕社会惨剧的原因除了沉重的徭役外,就是秦始皇“内兴工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鹑衣百结满面菜色的黔首,面朝黄土背朝天,终年辛勤劳作,用血汗换来的一点可怜的收成,有三分之二都被官府强行征缴,供以皇帝为首的封建贵族挥霍。根据秦官制,治粟内史也即后世所谓的大司农,职掌赋税力役和国家财政开支,少府职掌山林池泽之税与宫廷手工业,是皇帝及皇室的财务主管。秦代的口赋本应由治粟内史负责征收和掌管,然而却“输于少府”,成为秦始皇的个人财产。尽管如此,仅口赋、山林川泽之税和宫廷手工业这三笔收入的数额可能就要占当时年赋税总额的一半,因为除此之外,只有田赋才属于国家的财政收入,治粟内史也想不出别的搜刮民脂民膏的法子了。更重要的是,作为极端专制、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始皇帝,秦始皇是否能够在主观上自觉地将“国家财政”和“皇室财政”分得一清二楚?是否能够自觉地抑制自己对于奢华生活的欲望?很明显,从秦始皇一生的为人为政看来,在他的脑海中从来就认为家国本为一体,整个寰宇都是嬴氏的天下。力强者王,力强者霸。这是秦始皇一生谨守不废的基本原则。王、霸的目的,就是要随心所欲地统治世界,所以他一意孤行,残贼天下,为了兴修庞大的陵墓,为了建造众多的离宫别馆,为了巡游四方寻仙求药,什么国家财政、皇室财政,秦始皇大概不会将二者区别对待,统统“一体而用之”了。因此,从这个角度推测,说秦代所有的赋税都归了少府,也并不错。

战国之世,兵燹不已,社会凋弊不堪。即使是具有进步意义的统一战争也给社会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创伤。因此,如何在统一后迅速随和发展经济,应当是秦始皇所着意解决的首要问题。可惜,他并没有致力于经济建设,而是横征暴敛,滥发徭役,给国计民生带来了更大的灾难,也使得蠃氏的统治岌岌可危,朝不保夕了。

延伸阅读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1)夏商周时期:主要是贡赋制,它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周王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各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的财物作为贡赋。

(2)春秋时期: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它是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公元前6世纪初,鲁国实行的“初税亩”开始按亩收税。

(3)汉朝时期:编户齐民制度。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对封建国家的主要赋役负担有田租、人口税、更赋、徭役、兵役等,另外统治者还征收各种田亩附加税和征发杂税等。汉代的田租税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很重。

(4)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北魏孝文帝时开始实行,受田者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调和服徭役兵役等。

(5)隋唐时期:①隋朝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调”是缴纳定量的绢或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庸”。隋朝的庸有年龄限制(50岁以上),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它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②唐朝后期实行“两税法”。主要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它开始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收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6)北宋时期: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募役法指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愿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方田均税法指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贫瘠收赋税,官僚地主不例外,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7)明朝时期:一条鞭法。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一,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多少收税。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8)清朝时期:地丁银。雍正帝时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它废除了人头税,有利于当时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世界历史大事记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后,塞琉西王国与埃及的托勒密王朝争夺巴勒斯坦,导致东部领土大部分丧失。伊朗东北部的帕提亚(安息)和中亚的巴克特里亚王国相继独立。安条克三世(号称大帝,公元前223~前187年在位)以20年的不断战争收复东部已失的大部分领土,但于公元前188年被罗马人败于马格内西亚,因而丧失了小亚细亚。安条克四世(公元前175~前163年在位)南进一度占领下埃及。此后,王国领土日趋缩小。公元前141年,美索不达米亚并于帕提亚帝国。公元前64年,罗马的G。庞培将叙利亚并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