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隋唐宋元时期的霸权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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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历史以成败论英雄·古人判案 (2)

等到第二天早晨,陈德去取银子时,那个张奴已经捷足先登了。原来,张奴在床底下窃听到陈德谈话,等他们夫妇睡着后,他从后窗跑出来,到桥下把银子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了。林氏的心本来就不在丈夫身上,现在听说丢了银钱,就怀疑是丈夫欺骗她,于是对丈夫又是埋怨又是咒骂。 当时,主持傈水县政务的是晋江人吴复,他是个能干的人,很有声望。陈德向他诉说了自己的不幸,吴复笑着说:“你以真情对待妻子,却不知道妻子别有所思啊!”吴复把林氏拘押到县里,严厉地进行了审问,林氏则拼命喊冤。陈德见了,心里非常怜悯,就向吴复表示愿意放弃银子,请他不要再追究林氏了。吴复责怪他说:“你是假装丢了银钱,来戏弄长官吧?”说着,就让人把他送进了监牢,而把林氏释放回家。

随后,吴复派了一个机灵的差吏,化装成乞丐,到林氏的村子里暗地里观察,了解了林氏私通的情况,就把这两个人一起逮捕,弄清了事情真相,并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惩罚。

武则天时,曾发生一件很大的失窃案。武则天曾赐给女儿太平公主两盒细器宝物,价值黄金千镒,太平公主将宝物收藏库府中,这些宝物忽然不翼而飞,全被人偷盗去了。武则天听后大怒,她严令洛州长史限期破案,若三天之内破不了案,便治长史之罪。

长史接到限令,非常惧怕,他召来各县的县官,限他们两天将盗贼抓到。若抓不到,就将他们处死。县官们也不敢怠慢,就下令手下的吏卒一日内必将盗贼擒住,否则杀无赦。最苦的就是那些吏卒。偌大一个洛州,一天之内,到哪里去抓盗宝贼。看来只能等死了。吏卒们正无计可施,忽在街上遇到湖州别驾苏无名。苏无名以破案若神著名,众吏卒如遇救星,请他帮忙。苏无名当即应承,并要求面见县尉。吏卒赶紧带他见县尉,并报:“善抓盗宝的人来了。”县尉赶紧出来,这时,苏无名已至阶下,说:“我是湖州别驾,前来相助。”县尉责备吏人说:“你们为何诬蔑苏别驾,他哪里是盗贼?”苏无名说:“不要责怪他们。我在任上,以擒贼破案出名。凡是偷盗之人,在我面前无不现形,所以众吏卒们将我带来,为他们解围。”县尉听了大喜,问:“请问先生用何法擒贼破案?”苏无名说:“请带我面见州长史,我自有良策。”

县尉大喜,立即带他面见州长史。长史听说,便亲自出来迎接,拉住他的手说:“今日遇见您,真是遇到了救命恩人,请赐良策。”苏无名说:“请带我面见陛下。”长史立即禀报。武则天召见之,并问:“爱卿已经抓到贼人了吗?”苏无名说:“陛下若要臣下擒贼,请不要严限时日,并且宽限州县,不要让他们追查。将县里吏卒归臣下所使,不出数十日,便可擒贼。”武则天答应了这个请求。

苏无名指挥各县吏卒,放松追查,气氛就缓和下来。

过了一个多月,转眼到了寒食节。寒食节是古代的民间节日,正值清明前夕,在此前后,民间扫墓、祭奠先人者甚多。苏无名便把吏人们召集起来,命令他们:“你们或十人一群,或五人一组,都到东门、北门暗察。如果发现有十几个胡人在一起,披麻戴孝,到郊外祭奠,就悄悄跟上他们,将他们的一举一动报告给我。”

众吏卒按照苏无名的吩咐分头行动。果然发现了一伙胡人,正如苏无名所说。他们跟便上去,掌握他们的行动,回来向苏无名报告。苏无名问:“那些胡人有何举动?”

吏卒们说:“他们身穿重孝,来到一处新坟前面,摆上供品,哭而不哀。撤掉供品之后,他们并不离开,而是在坟墓四周巡视,并相视而笑。”苏无名拍手笑道:“盗宝者正是这伙胡人。”便带领吏卒将这伙胡人全部抓获,接着,又带人至新坟处,将其挖开,打开棺木。果然,棺木之中无人,全是太平公主所失珍宝。

事后,武则天问苏无名以什么方法侦破此案。苏无名说:“臣没有别的办法,只不过是善识盗贼罢了。臣刚到都城之日,正是这些胡人出葬之时。我见他们行动诡秘,神色异常,就怀疑他们是盗贼。但不知道他们埋藏珍宝的地方。我料他们必借寒食节的机会,以出城祭奠为名,察看他们所偷的宝物。果不出我所料,于是我便知道了他们藏宝之处。盗宝贼扫墓设奠,哭而不哀,说明坟里所埋不是人。祭奠完毕,又不离开,而是四周巡视,破涕为笑,说明他们发现宝物安然无恙,所以高兴。我请求陛下宽限时日,就是想等到寒食节破案。当初,如果陛下督促急迫,州府紧查不放,可能会将贼人逼急,取宝逃遁。现在,我们外松内紧,贼人自然不感紧迫,也就不急于取宝了。”

南北朝的时候,高谐曾因善于破案而名动一时。他是高欢的第十子。他自幼聪颖明慧,善动脑筋。北齐后主天统三年(公元567年),高谐被拜为太保,出任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刺史。

并州城治当时是晋阳,汾河正好从北向南流经此城,城外汾河边上,常有不少老妪少妇浣洗衣服。一天,有一个妇女在汾河边上洗衣服,有一个人骑马从她旁边经过。他见妇女所洗衣物中,有一双崭新的靴子。他就把自己脚上的破靴子脱下,蹑手蹑脚地走到那个妇女身后,拿起她的新靴乘马而去。那个妇女正专心洗衣,没料到会有这样的事,等她明白过来,那人早已骑着马跑得无影无踪了,留在地下的是一双又破又旧的靴子。

洗衣妇十分气愤,就拿着这双旧靴子跑到州衙告状。高谐听了她遭抢的经过,经过分析,他认为此人没有任何行装和货物,不是远客,也不是商人,一定是居住附近的人,于是,他便想出一条破案妙计。他让手下人拿着这双靴子走到城外,宣称:“有一个骑马的人,在半路遇到了强盗,被杀身亡。这是被害者的靴子,望其亲属前来认领。”有一个老太婆见到靴子捶胸大哭,说:“这是我儿子所穿之靴,他是到他岳父家去的,怎么就被杀了呢?真是不幸啊。”于是,抢靴人很快就被找到了。

既然把判词的好坏列入考试的标准,说明人们对判词都很注意,很讲究。这些判词必须是四六对仗的骈体文,后来的《龙筋凤髓判》等就是很典型的代表。

后代的选官标准虽然变了,但影响还在,所以古人的判词一直十分讲究文采,那些判罪合理而又文采斐然的判词,便被称为妙判。妙判一出,往往轰传一时。即使百代之下,读之亦令人拍案叫绝。据林语堂的《苏东坡传》载,宋朝的大文学家苏轼因为为人耿直,在朝廷中受到排挤,被贬到了杭州任通判。他并不把这一切放在心上,而是关心人民的疾苦。熙宁六年秋天,苏轼在一些地方调查了灾情后,匆忙返回杭州。当时杭州关押着一万七千多个因违反盐法、反对苛捐杂税而获罪入狱的人,正等着他去处理。

苏轼阅过案卷之后,认为这些囚犯大多实属无辜。如果判罪,着实过分,如果开释呢,又怕朝廷追究。他正在苦思的时候,里正忽然来报说:“城东街春霄楼出了命案,妓女李秀奴被杀,凶犯已被当场抓获,现押解在外,请老爷明示。”

苏轼一听,觉得有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只得将审理囚犯一案放下,把惊堂木一拍,喊道:“带来!”原来,那杀人犯是灵隐寺的出家和尚了然。这个和尚亦通诗书音韵,平时喜欢附庸风雅,爱结识名流,与苏轼有一面之交。当下苏轼审问道:“了然,为何杀人?”了然此时并不抵赖,诚惶诚恐地答道:“贫憎三年前认得李秀奴,后来便逐渐爱上了她,双双发誓,生死相依,永不分离。谁知她爱财不爱人,待贫僧床头金尽,衣衫褴褛,她便不见我了。贫僧一气之下便杀了她。”

了然说完了这些话,便将手臂露出让苏轼看,但见皮肤上刺了两行字:“但愿生同极乐国,免教今世苦相思。”

这真是十分滑稽的事情,一个和尚竟然如此放荡,这在当时实在少见。苏轼十分气愤地说:“杭州方圆百里饿殍遍地,你个秃驴,不行佛家道德,念经超度众生,反而不绝红尘,贪色杀人,罪不容赦!”随即提起笔来写了这样的一首判词:

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上空持戒。只因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

毒手伤人,花容粉碎,色空空色今安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

苏轼写完了判词,随即画上一个大大的“斩”字。不料这和尚竟然哭道:“苏大人害苦了我!”苏轼很奇怪地问道:“杀人偿命,难道本官冤枉了你不成?”了然说:“倒是没有冤枉小僧,只是那判词有点……”苏轼笑着说:“判词怎么了?”了然说:“大人文名满天下,你把判词公布出去,必然轰传天下,小僧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生了。”

江盈科的《雪涛谐史》中有一则笑话判词也很妙:

嘉靖间一御史,蜀人也,有口才。中贵某,欲讥御史,乃缚一鼠虫,曰:

“此鼠咬毁余衣服,请御史判罪。”御史判曰:“此鼠若问笞杖流徙太轻,问凌迟绞斩太重,下他腐刑。”中贵(太监)知其讥己。然亦服其判断之妙。

据《清稗类抄》记载,说丁宝桢抚闽时,某县有发墓开棺剥取尸身衣饰一案。当时县里的幕僚为了减轻对自己的处分,设法于呈文中避去发墓开棺的字样,其详文有云:

勘得某处有厝棺一具,棺材后壁凿有一孔,围圆一寸三分,据尸亲某某供称,尸身头上,失少金簪一支,显系该贼由孔伸手入内,拔取金簪,得赃逃逸。除悬赏购缉外,理合勘明详报。

丁氏阅过呈文,于尾批云:

以围圆一寸三分之穴孔,竟能伸手入内,天下无此小手。棺后伸手,拔取尸身头上金簪,天下无此长手。该令太不晓事,应即撤去,候饬伺遴员接署,另行详勘。

幕吏狡猾,欲盖弥彰,岂料弄巧成拙,聪明反被聪明误,实在是自作自受。

【评议】

诚然,上述的实例在今天看来不足效法,因为它们既不符合今天法律的公文程序,也不符合今天破案的要求。但是,我们是否也可以从中看到古代办案人员的“文化素质”,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文化素质”的存在,冰冷的法律条文似乎也变得富有文化气息,也许正是因为他们在办案时的“文”办而非“武”办的态度,我们“以德治国”的传统才落到了实处,“法制”才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