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博弈,说白了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竞赛。既是竞赛,那么制定一些维持博弈各方利益的竞赛规则就是难以避免的事情了。
但在大多数竞赛中,规则的制定者并不是站在公正立场的裁判,而往往是参赛双方中实力较强的一方占有了制定博弈规则的特权。
分蛋糕——谈判博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某一件东西的情况,这就涉及了公平分配问题。这不,有位年轻而聪明的妈妈就碰到了这种情况。
这位妈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大刚,小儿子叫小刚。由于家长平时的溺爱,两个儿子养成了斤斤计较和毫不体谅别人的坏毛病。有一天,妈妈买回一块形状很不均匀的冰淇淋蛋糕,想作为两个儿子的夜宵。问题随之而来:由于是两人共享一块蛋糕,需要将蛋糕切成两块,但两个儿子又都是极其自私的人,都想要分得比较大的那一块。
妈妈就有点犯难了:自己再怎么努力地去平分蛋糕,也总会有大小之别,吃到小块的那个肯定会抱怨说分得不公平。这是一位聪明的妈妈,很快她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把分蛋糕的权利下放给两个儿子,他俩谁都可以分蛋糕,但是谁分的蛋糕谁要后拿。
在这种制度设置之下,如果切得不公平,得益的必定是不切蛋糕而先挑选的那一方,切蛋糕一方只能拿到较小的那一块,但他也无法怪别人,因为蛋糕是自己分的,要怪只能怪自己分得不好,自己没有遵守程序规则,没有按照规则办事。
大刚和小刚期望的是一半对一半的分配方案,而最可能实现这种方案的就是妈妈提出的让一方负责将蛋糕切成两份,另一方先挑选。但是,这个看似公平且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实施时还是存在一些阻力的,大刚和小刚很快会发现,切蛋糕是一块“烫手的山芋”,由于技术不到家,将蛋糕切得不一样大的几率很大,即不切蛋糕的一方得益的几率很大。所以他俩谁都不愿意做切蛋糕的一方。
“聪明”一词加在这位妈妈身上,一点也不为过,针对他俩都不愿意切蛋糕的情况,妈妈又想出了另一种分配蛋糕的规则。假设蛋糕总量为1,让大刚和小刚各自同时报出自己希望得到的蛋糕的份额。如果两人所报出的份额相加总和不超过1或者等于1,双方就得到自己要求的份额;如果超过1,就重新报份额,直到不超过1或者等于1为止。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块冰淇淋蛋糕,假如双方迟迟没有达成共识,蛋糕将完全融化,谁也吃不到。
此时,这局博弈的纳什均衡点有无数多个,只要两人报出的份额相加之和小于1或者等于1的组合都是均衡结局,比如1/2,1/2;2/3,1/3;3/4,1/5……而最严酷的莫过于大刚要1小刚只能要0也是纳什均衡,反过来也成立。在这种如果两人报出的份额相加超过1,就重新报份额的情况下,分蛋糕博弈就不再是一次性博弈,而演变成了一个动态博弈。事实上,这也就形成了一个讨价还价博弈的基本模型。在经济生活中,小到日常的商品买卖,大到国际贸易乃至重大政治谈判,都存在着讨价还价问题。
比如,中国加入WTO的时候,为了国家或民族利益,与许多发达国家进行了漫长而又艰难的讨价还价,如发达国家对中国成为WTO成员国提出一个要求,中国要做出接受还是不接受的决定,若不接受,可以提出一个相反的建议,或者等待发达国家重新调整自己的要求。双方陆续对对方的反应做出反应,轮流提出还价要求……这一次又一次的讨价还价的过程就组成了一个谈判的过程。谈判是一个复杂的心理斗智过程,它要求谈判者具有深厚的知识积累、缜密的逻辑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得体的肢体动作。运用好谈判的语言技巧会给你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帮助和乐趣。谈判,也是一种艺术,一种像跳舞一样的艺术,这种艺术的成功并不是消灭冲突,而是如何有效地解决冲突。参与谈判的谈判者应该尽量缩短谈判的过程,尽快达成一项协议,以便减少耗费的成本,从而避免损失,维护各自的最大利益。
发挥我们的热情、智慧、坚毅和幽默去征服我们的对手,这就是成功的谈判!
如何讨价还价?
在古代,有一个极其孝顺的平民布衣A,老爹生病多年,为了筹备给老爹看病的银子,他不得不将家中祖传的一件古董拿到当地一个财主B家中变卖。这件古董在平民A看来至少值300两银子,财主B认为这件古董至多值400两银子。如此看来,这件古董的成交价格将在300~400两银子之间。
这桩买卖的交易过程可以是这样的:因为财主B是买主,所以由B先开价,平民A根据财主B的出价选择成交或者还价。如果平民A选择成交,则按照财主B的出价成功交易;如果平民A认为财主B的出价较低或者认为他极想得到这件古董,更高的价格他也可能会接受,平民A就会选择还价。
此时,如果财主B认为花多点钱买这件古董值或者他认为平民A可怜想多施舍一点的话,就会同意平民A的还价,此笔交易就会按照平民A的还价价格成交。如果财主B不接受平民A的还价的话,则买卖没有做成,这也是交易结束的一种结果。
因为两个人对这件古董的评价价值不同,所以只要平民A在第二轮博弈中的还价不超过400两银子,财主B就会选择同意还价条件。同理,只要财主B在第一轮博弈中开出的价格不低于300两银子,平民A也可能会选择成交。
当然,因为这里面有一个期望收益的问题,所以即便是财主B开出的价格不低于300两银子,平民A为了获得更大收益也可能会选择还价。比如,财主B开价350两银子购买这件古董,平民A要是同意的话,只能卖得350两银子;如果平民A不接受这个价格而选择讨价还价,将价格提高到380两银子,因为这个价格仍然在财主B的期望价格之内,他仍然会同意平民A的这个价格,花380两银子购买此古董。很显然平民A会选择还价。
如果你足够细心和有刨根究底精神的话,你就会发现: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控制在双数阶段时,后开价者具有后发优势。比如,在这局买卖古董的博弈中,由财主B先开价,平民A后还价,并且成交价为平民A的出价,结果平民A就可获得最大收益。
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控制在单数阶段时,先开价者具有先发优势。还以上述例子为例,如果财主B懂得博弈论,他完全可以改变这个游戏规则,将自己的开价作为最后的成交价。还是财主B先出价,但是不允许平民A讨价还价。若平民A不同意这个价格,财主B就坚决不再继续谈判,放弃购买平民A的这件古董。这个时候,只要财主B的出价略高于300两银子,甚至说等于300两银子,平民A也一定会同意这个价格而将古董卖给财主B。因为如果他不同意,就意味着买卖不能成交,他一文钱也拿不到,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爹的病情恶化。
讨价还价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极想得到某件商品的消费者,往往会以高于自己心理价位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急于甩货转行的商店老板,通常也会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的商品。总而言之,就是越急于结束谈判的人将会越早妥协,作出较大的让步来促成谈判的成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概括出讨价还价的两大基本特征:
首先,必须知道谁向谁提出了什么条件。如果有可能,要尽量采取后发制人的方法,根据对方的行动来行动;其次,还要知道,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个最后的协定,将会导致什么后果。这个后果相对于自己于上一轮博弈中作出让步所产生的结果孰轻孰重。若前者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大于后者,则选择在上一轮博弈中妥协,接受对方的条件;若前者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小于后者,则应坚持到底,绝不让步。
分粥游戏——好制度在博弈中衍生
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人类在不断选择、琢磨的过程中形成的。好的制度往往浑然天成,可以说是既清晰又精妙、既简洁又高效,令人为之感叹。
七个工人被一个老板长期雇用,他们构成了一个共同生活的小团体。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完全平等的:干一样的活,住同一个工棚,吃同一锅粥。问题就出在这一锅粥的分配上:因为地位平等,他们要求平均分配;因为自利本性,他们每个人又都希望自己多分一点儿。
其实,现实社会中发生的许多争吵,大到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领土、领空、领海等争端,小到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一方或双方认为分配不公平而引起的。公平分配是所有人都追求的目标,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
首先,在分配之前应确定一个分配的公平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分配就是公平的,否则便是不公平的;其次,要明确一点,公平并不是平均(当然,有的情况下公平即是平均)。一个公平的分配是各方所得应与其付出成比例。
再来看故事中提到的这个分配问题。七个工人发挥了各自的聪明才智,试验了不同的分粥方法,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随意指定一个人负责分粥事宜
很快大家就发现,正所谓“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个人总是为自己分的粥最多。可能是这个人太过自私吧,换一个人试试,结果仍是不尽如人意,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
为此,七个人彼此尔虞我诈,不择手段地想要得到分粥的特权,风气越来越坏。可见,并非是人之过,而是制度之弊也!
七个人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
这一制度是针对上一制度中人的自私本性而专门设立的,等于是承认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粥的权力,同时也给予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粥的公平机会。
虽然这种制度是平等的,但是结果却很不好: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在自己主持分粥的那天吃得饱而且撑得难受,其余六天都要忍饥挨饿,造成了粮食的极大浪费,而且在这种制度下,很容易导致大家相互之间的加倍报复,矛盾也越来越激化。
选举一位大家都信得过的,所谓“品德高尚的人”主持分粥起初,这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基本还能“一碗粥端平”,公平分粥。但几天以后,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拍他马屁的人多分一些粥。看来,这也不是最好的方法,还得寻找新的、更好的分粥方法。
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在这种分粥制度下,公平基本上做到了,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当粥做好后分粥委员会成员准备分粥时,监督委员会成员经常会提出各种异议,分粥委员会往往又据理力争,互不服从。等到矛盾得到调和,可以分粥时,粥早就凉了。可见,这种制度不仅效率低,而且大家经常要吃凉粥,实在谈不上是一个好方法。
只要有意愿,谁都可以主持分粥,但是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一个领粥可以说此种方法是上述第二种方法的改进版,同田忌赛马一样,只是调换了一下七个人的领粥次序。但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七个碗里的粥就像用科学仪器量过一样,几乎每次都一样多。
因为每个主持分粥的人都认识到,如果他分的这七个碗里的粥的分量不相同,那么他必定将享有最少的那一碗粥。这一方法的成功之处就是利用人的利己性达到了利他的目的,从而实现了公平分粥的目标。
良好制度的形成可以说是一个找其整体目标与个体目标的纳什均衡的过程。分粥游戏规则的形成即为这一过程的集中体现——轮流分粥的这一互动之举使人们既认识到了个人利益,同时又关注着整体利益,并且找到了两者的结合点。
良好制度的形成也可以说是一个达成共识的过程。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必须建立在参与者广泛共识的基础之上,没有人会积极遵守自己不同意的规则。并且经过大家都同意而制定的契约往往更能增强大家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现实中许多制度形同虚设,主要原因就在于其制定的过程没有征求组织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仅凭管理者的一面之词而定,缺乏共识。
良好的制度是保障一个组织正常运行的轨道,因为它所产生的约束力和规范力使其成员的行为始终保持着有序、明确和高效的状态,从而保证了组织的正常运行。
强大的隐喻——第22条军规
一个游戏的规则定得过于死板,没有一点灵活性,参与者就觉得只能被动地接受,不富有挑战性,进而推断得出这个游戏不好玩;可是如果游戏的规则定得过于宽松,形同虚设,参与者就会乱套,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游戏也就玩不下去。由此可见,制定游戏规则的分寸还真是着实不好把握。
一个好规则,既能保证游戏的正常进行,不出乱子,又能给游戏参与者以最大的选择空间。比如围棋,最简单易懂的规则却创造出了最复杂精深的艺术,即使是在今天这个高科技的电脑时代,专家们还是无法制造出一台万能的机器人来打败人类。为此,我们不能不感谢这个简单的、完美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