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在使用构造器中的要注意哪些事项?”
大B:“1、构造器中一定不要创建自身的实例,否则会造成调用栈溢出错误。这个规则也适用于对象的实例变量,如果对象中有自身的引用,这个引用一定不能在定义中或者构造器中初始化。”
class a
{
aa=new a();
public a()
{
a=new a();
ab=new a();
}
}
大B:“以上三种情况都会造成栈溢出,这样会造成一个无穷递归的调用栈。2、如果父类是一个抽象类,那通过调用父类的构造器,也可以将它初始化,并且初始化其中的数据。3、如果你要在构造器中调用一个方法时,将该方法声明为private。对于这个规则是需要一些说明的,假使你的父类构造器中要调用一个非静态方法,而这个方法不是private的又被子类所重载,这样在实际创建子类的过程中递归调用到了父类的构造器时,父类构造器对这个方法的调用就会由于多态而实际上调用了子类的方法,当这个子类方法需要用到子类中实例变量的时候,就会由于变量没有初始化而出现异常(至于为什么子类中的实例变量没有初始化可以参考上边的实例初始化过程),这是Java不想看到的情况。而当父类构造器中调用的方法是一个private方法时,多态就不会出现,也就不会出现父类构造器调用子类方法的情况,这样可以保证父类始终调用自己的方法,即使这个方法中调用了父类中的实例变量也不会出现变量未初始化的情况(变量初始化总是在当前类构造器主体执行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