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甘地——和平变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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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不服从运动失败的原因

就一般情形而论,我们平日服从法律无非是怕受到惩罚,特别是对不包含道德原理的法律。一个“真理把持”者肯认真服从社会法律,因为他认为那是一种神圣的义务。只有能够这样服从社会法律的人,才可以判断哪些规则是善良公正的,或是不公正与恶劣的,并有权在某种范围以内发动不服从的运动。我的错处就是在事前没有遵守这个必要的原则,而贸然从事,我在没有考虑人民是否具有资格以前,便鼓动他们起事,这个错误在我看来的确像喜马拉雅山一般的重大。

当我踏入凯剌国境的时候,我重新忆起“真理把持”斗争的往事。我自问,当初我为何会没有发觉到那样显而易见的事情:在人民准备从事不服从运动以前,应该先完全明了它的深刻意义。

因此人家正可以这样对我说道:“怎样使一种习于规避法律的人民,能够突然了解不服从运动的真谛或不超出它的严格限制呢?”我承认,要千万的人尽守这样理想的条件,当然不是容易的事。为此,在从事一种新的不服从运动以前,必须先设立一个干部,其中的义务人员都须受过训练,内心纯洁且要完全明白“真理把持”运动严格的条件。他们可以向人民解说,并且时常加以警惕,扶助他们走上正途。

我抱着这种抱负到孟买去,并组织一个“真理把持”者义务人员的集团,然后开始教育人民,为他们讲解“真理把持”运动的真义,而且成功地发行一种宣传的小册子。但是,当这件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我发现“真理把持”的和平方式很难使人感兴趣,即使在义务人员方面也不踊跃,而且他们都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日子久了,新的人员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逐渐减少的趋势。这时我才知道,关于不服从运动训练的进展,远没有我当初期待的迅速。

米卡尔要我负起在本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的责任,并有几个本雅的激烈青年宣称要我负起颁布戒严命令的责任。他们说,若我不停止不服从运动,绝不会发生那幕杀戮的惨剧,有人甚至还向我威胁,若我进入本雅国境便要暗杀我。但是我明白我的处境是非常正大光明的,凡是稍具常识的人们,绝不会对我发生误会。我急于到本雅去。我从没有到过本雅,现在却愿意亲自去作第一次的实地调查。沙蒂亚巴、基德力尔博士和查达里诸君,都曾邀约我到本雅去,那时他们都已被捕入狱了。但是我深知政府不敢长期把他们和其他的囚徒监禁在一起。我在孟买时,有许多本雅人民来看我,我曾赠以奖励的言语,使他们得到安慰,对他们,我自信仍具有相当的感化力量。但是我到本雅去的计划时常因故而耽搁下来。每次我要求总督准许我到那里,他总是回答:“时机还没有到。”所以终是不能成行。